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也是“十四五”的開局之年。作為黨親手創辦的法學教育與研究重鎮,吉林大學法學院如何在千帆競發的全球教育發展洪流中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看準變局,開創新局,是所有吉大法學人關注和思考的問題。方向就是旗幟,方向就是動力。在這樣一個重要的時代交匯點上認真探究和審慎定位吉大法學的發展方向,可以避免我們在法學教育的戰略規劃和戰術設計中盲從、盲動,進而凝心聚力,執著前行。基于吉大法學厚重的學科發展史和堅定的時代責任感,我們厘清了吉林大學法學院建設的歷史坐標,達成了建設新時代的“四有法學院”的共識。
吉林大學法學院建設的歷史坐標
考慮吉大法學的發展方向和步調,首先應當了解我們在哪兒,我們處于什么狀況。如果最簡單地概括,可以說,我們的法學教育隨著我們所處的世界、我們所生活的國家的發展變化而正在新時代中奮力前行。
從國際秩序看,各國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一方面東升西降,中國的國際影響日益增加,走向國際舞臺中心的中國既迫切需要增進對國際法律規范的把握和參與,也要充分有效的維護自身的海外利益。另一方面,國際社會的風險增多,國際斗爭、包括法律斗爭的潛在可能性增大。
從國家發展的方向看,我們正處于全面小康社會目標達成,全力推進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第二個一百年目標建設的關鍵時期。國家的經濟、社會、文化全面發展,對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要求不斷加強。每一個中國高等教育的參與者和科學研究的從事者都既感到使命光榮,也覺得責任重大。
從法學教育發展的角度看,全面依法治國的藍圖進一步展開。從改革開放后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法學教育界承擔著建設社會主義法律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的崇高任務,面臨著建立新中華法系的偉大工程。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身處祖國東北、“地偏心不遠”的吉大法學,必須積極投入國家建設發展的主戰場,乘風破浪、奮勇搏擊,從建設“四有法學院”入手,唱響新時代、奮進新時代,為吉林大學的學科建設提供堅定支撐,為國家的法治發展竭盡真誠和努力。
建設“有思想的法學院”
要把吉林大學法學院建設成有思想的法學院。縱觀古今,高水準的法學教育機構必須擁有標志性的學術思想,進而形成一個旗幟鮮明的學派。學術思想閃耀著理性的光輝。在吉大法學的成長道路上,張文顯教授領銜的“權利本位”學說,自其創立之始,就引起了學術界的廣泛關注,不僅溢出了法理學的領域,而且溢出了法學學科,國內外很多學者對于權利本位的觀點高度贊賞、心悅誠服,這顯然是吉大法學學術思想的重要巔峰。
在當代中國,錘煉高水平的學術理論,首先必須深刻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當代中國的法學院,形成具有時代特征、融入新發展理念的學術成果,必須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這一思想的指導和引領下,博覽古今、匯通中外,立時代之潮頭,發思想之先聲,闡良法之精要,述善治之津梁。新時代的法學院,不能甘于平淡、平庸,即使在平凡的學術研究中,也要醞釀和凝練出符合時代特色、反映國家發展方向、體現世界文明進程的學術思想。要形成具有洞察力、解釋力、指引力的理論,就需要高度重視學科交叉和融合,注重與國內外實力強勁的學術機構增進合作,砥礪創新,交流借鑒。在法學理論、部門法學、國際法學各領域,精研細審,法學內部諸學科之間交叉融合,法學學科與哲學、歷史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等人文社會科學,與醫學、理學、農學、工學等學科深度協作,為法學學術的發展探尋新路。
在法治學術理論的構建過程中,既不能迷信外國的理論和觀念,也不能罔顧中國法治尚處于初級階段的現實。既不應妄自菲薄,也不宜夜郎自大。要秉持文明交融互鑒的基本理念,按照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原則,促進法治文化的交流溝通,在充分了解和甄別相關法律制度、法律歷史優劣長短的基礎上,認真對待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積極考慮、認真探討,著力構建新時代中國法系,為世界法律文化、法治文明貢獻自己的力量。
建設“有智慧的法學院”
有智慧的法學院是吉大法學長期追求的目標之一。法學院的智慧轉型和智慧升級,重點在于形成針對育人標準和育人規范的新范式。建設有智慧的法學院,要求吉大法學必須在人才培養方面作出符合社會特征的規劃,為國家法治建設和事業發展育成卓越人才。大學,既要有傳道解惑的教學大師,也要能培養出自身成功、利國利民的杰出人才。
隨著社會實踐的不斷拓展,法學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在不斷刷新。法律這一大學中歷史最悠久的專業要老干新枝、老樹新花。在大數據、人工智能飛速發展的時代,人才培養的智慧轉型也要求能夠緊跟時代科學技術的步伐,充分利用科學技術手段的便利,認清數字經濟與社會中的風險與潛在問題,建立面向21世紀的法治人才培養體系。蔡立東教授主持的“司法數據應用研究中心”堅持“以數析法、循據論理”,就是在向人工智能靠近的重要步驟。
一個卓越的法治人才,既要對法律規范框架有著堅實而明晰的了解,對法律概念、法律原則、法律規范有著準確而透徹的把握,又需要熟悉法律的操作方式與運行過程,對法律論證、法律推理、法律邏輯能夠有效應用。但是,培養卓越法治人才僅憑知識和技術是遠遠不夠的,更需要深刻理解法律運行中的智慧。法律不能在法律自身的邏輯中去理解,更不能認為社會生活建筑在法律規則之上,而應當在社會生活的基礎之上去認知和理解法律。案例教學的目的并不限于讓學生了解法律生活中的幾方面實踐情況,模擬法庭的推廣也不止于讓學生學會“事實-規范-應用-結論”這樣的論辯技巧,而更在于讓學生理解生活中的法理、法律中的人生理念與社會智慧。只有將法律的概念和規范置于社會生活場景之中,才有可能形成良好的職業倫理,才有可能形成全面的法律人格,才能夠為法治中國的建設和完善做出積極的貢獻。從這個意義上講,卓越的法治人才應當是一個了解科學、明晰技術,但更善于應用有機整合這些科學技術的工程師,從法治工程的角度為社會的發展進步作出貢獻。
建設“有情懷的法學院”
一個有擔當的人要有家國情懷,一個有擔當的學院也必須有家國情懷。吉大法學要準確厘定其在社會進步和國家發展大潮中的歷史方位,并擔負起為國家貢獻思想、理論、學說的責任。作為中國共產黨一手建立的為祖國建設培養政法干部和管理人才的基地,吉大法學從1948年開始就在東北大地上始終孜孜不倦地為國家的建設和社會的發展推進研究和教育工作。歷史和時代告訴我們,優秀的法學院、法學專家要把論文寫在祖國的大地上,要把思想、智慧和汗水浸透在人民的事業里。法學不宜將自己禁閉于學術思想和理論的象牙塔里,而要與國家地方的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相隨而行,要為國家發展和民族復興的大業盡己所能,要為世界法治進步和法律文化的交流共進、協同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要做到心有大我,在波瀾壯闊的時代縱深中將自己的工作嵌入國家發展、社會繁榮、人民幸福、人類進步的宏偉事業。從這個意義上講,一個優秀的法學院同時也要起到高水平智庫的作用,具備條件和能力的研究團隊應當面對國家和地方的需求,堅持實踐導向、問題導向、國家與人民利益導向,為政府和相關部門提供咨詢報告和決策建議,將學術研究中所提煉出來的理論融入為政府所提供的建議里,把從專業角度觀察和思考的法律運行規律、法治系統與進程的基本要求嵌入其對國家決策的建議里。吉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不斷探索國家社會需要的前沿,努力為表達出中國的人權觀念、人權話語、人權理論做出自己的一份貢獻。
法學院的師生為國家的大政方針獻計獻策,為立法、司法與執法的過程與效果提出建設性意見,為社會秩序改進的路徑貢獻出自己的學術成果,不僅為社會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參照,也使學術研究有了社會生活的源頭活水。這樣的研究成果針對性更強,理論銳度和深度也會增加。基于社會現實的學術成果會遠遠高于僅僅進行空洞的學說比較和從邏輯的角度進行分析闡述的論文或著作,對社會進步的貢獻度必然大大提升,會產生更鮮明的歷史意義。要積極推進與立法、司法、執法、用法的組織機構充分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
建設“有溫度的法學院”
建設有溫度的法學院,意味著要塑造良好的組織氛圍,逐漸涵養和豐富良好的吉大法學文化。處于學院服務行列中的每一個成員從服務師生、服務事業發展的高度去認識每一個崗位,并在日常工作的各個細節中體現出來。法學院的建設過程涉及本科生教學、研究生教學、學術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國際交流合作等多個方面,而任何一個方面和環節的工作都彰顯著法學院的魅力,都呈現出法學院的精神風貌,都昭示著法學院的素養和質量。法學院的領導、教師、行政人員,都代表著一個學院的文化形象。每一位代表法學院形象者的言行舉止,都影響著學院的聲譽和未來。一個任課教師不應該把自己看成個寶寶,把學生都要求為完人,不能把自己都完不成的任務當做學生的評價基準。一個行政人員不能總覺得學生來找他就是給他添麻煩,就是擾亂了他的清爽生活。如果一個教師不能夠對他所教授的學生充滿關愛,以敬業之心傳授知識能力與智慧,秉持負責心態評定成績;如果一個教學管理人員不能從對學生的未來負責的角度去有效回應學生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權利主張;如果一個學院領導不能善意地從教師和學生終身成長和事業持續發展的視野去公平合理地配置資源、獎功罰過,則法學院的聲譽就不可能得以保障,法學院的形象就無法鞏固和提升。
我們經常說,校友工作必須從他還不是校友做起,學院的文化必須從生活的點滴做起。我們的很多校友對于李放老師、許肇榮老師、劉興華老師等前輩印象深刻,就是因為這些老師在這些同學讀書的時候就關愛著他們的學習和生活。立德樹人不能僅僅體現在紙面上、口頭上,更要體現在工作中、行動里。師德師風必須在學院的日常運行每一個環節中得到體現,必須在教育教學的每一個過程全面融入。要建立吉大法學特有的師生成長支持體系,在每一名師生的成長中推進法學院的發展。只有教師在工作中感受到被尊重、被肯定,其才能更敬業地進行教學和研究工作;只有學生感到被關愛、被支持,在學習中被公正對待,其才會對學校、學院充分認可,才有可能在日后的工作中陽光樂觀、積極進取,對社會回饋與正能量,對國家奉獻積極的工作和建設性的成果。一個有溫度的法學院如一個溫暖的家庭,要凝練吉大法學人的家園共同體意識,讓其中的所有成員感受到有力的支持,獲得到奮斗的力量。
吉林大學法學院有著良好的傳統,在幾代人的共同努力之下,也必然有著美好的現實和輝煌的未來。在這個日新月異的時代,把我們的精神家園建設成為有思想、有智慧、有情懷、有溫度的法學院,能夠保證吉大法學的發展建設與中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和進步目標統一,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旋律和諧,與中國改革開放、走向全球治理核心地帶的步調一致,與世界人民應對共同的挑戰與風險的事業協力奮斗,在法律、法學、法治領域,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本文成稿過程中,吉林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周春國同志提供了多方面寶貴意見,特致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