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紅樓夢》第33回“手足耽耽小動唇舌 不肖種種大承笞撻”中,賈寶玉被其父賈政打得皮開肉綻。“寶玉挨打”是繼秦可卿之死、賈元春省親之后的又一重要事件。這起家庭事件,蘊含著情與法的沖突。
寶玉為何挨打
書中交代,“寶玉挨打”的原因主要有三個:其一,流蕩優伶,表贈私物。第28回,馮紫英做東請客,席上,賈寶玉與忠順王府的優伶蔣玉菡一見如故,寶玉便將自己的玉扇墜送與蔣玉菡,并將松花汗巾與蔣玉菡的茜香羅交換。此后二人交往甚密,蔣玉菡甚至不再回忠順王府。王府差人向賈政要人,賈寶玉隱瞞不過,只得如實告知蔣玉菡藏身之處。賈政認為賈寶玉無法無天。其二,荒疏學業,離經叛道。賈寶玉雖然天賦異稟,但是對四書五經等封建正統著作卻棄如草芥,一味學些“精致的淘氣”“專在濃詞艷曲上下工夫”,又常說些離經叛道的話,被賈政斥為“無知的蠢物”。其三,輕薄母婢,致人自盡。第30回,賈寶玉玩笑著讓金釧到怡紅院當差,金釧不搭話,卻告訴賈寶玉“拿環哥兒同彩云去”。結果恰巧被午睡的王夫人聽到,照臉打了金釧一下,并聲稱將其攆出去。結果,金釧“含羞賭氣自盡”。在送走忠順王府的長史官后,氣頭上的賈政又正好撞見賈環,賈環進讒,說是因賈寶玉強奸金釧不遂而致其“賭氣投井”。
三處夾攻,擠在一處,賈政氣得“面如金紙”,大喝:“快拿寶玉來!”并一疊聲地喊:“拿寶玉!拿大棍!拿索子捆上!把各門都關上!有人傳信往里頭去,立刻打死!”小廝們不敢違拗,只得將寶玉按在凳上,舉起大板打了十來下。賈政猶嫌打輕了,一腳踢開掌板的,自己奪過板來,“咬著牙狠命蓋了三四十下”,寶玉被打得動彈不得。其后,救星王夫人、賈母先后到場,賈寶玉終于安全。
賈寶玉所犯之“罪”
封建社會,人的階級劃分由法律明確規定,倡優與奴隸、皂隸等均為賤民。這些人供世族貴胄娛樂驅使,良民則恥與他們交往。賈寶玉作為國公之后,自然不能隨意結交這類賤民。然而,賈寶玉是叛逆的,他說:“女兒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見了女兒,我便清爽;見了男子,便覺濁臭逼人。”所以,他不但憐憫、鐘情處于壓迫下的女性,也愛憐那些長相清秀嫵媚的倡優。然而,這些行為卻被家族所不容。同樣,在一個貴族家庭中,子孫荒疏學業、不學無術,也是不能容忍的。何況賈寶玉之父賈政是一個無比重視四書五經、八股科舉的封建正統家長。
在封建社會,流蕩優伶,表贈私物,荒疏學業,離經叛道,都是“違犯教令”的。“違犯教令”外延非常大,但其內涵主要是子孫違犯父母的意志,卑幼違犯尊長的意志。成文法上,《大清律例·斗毆》“毆祖父母、父母”條規定:“其子孫違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非理毆殺者,杖一百;故殺者,無違犯教令之罪,為故殺。杖六十、徒一年。”違反教令更嚴重者如其子孫毆罵祖父母、父母等,則家長可“依法決罰,邂逅致死,及過失殺者,各勿論。”《大清律例·訴訟》“子孫違犯教令”條又規定:“凡子孫違犯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養有缺者,杖一百。謂教令可從,而故違;家道堪豐,而故缺者。須祖父母、父母親告乃坐。”
由此可見,在傳統中國宗法制度中,家族本位,家國一體,家長的權力及予家族中的所有人。若子孫違犯教令,不遵從家長的意志、命令,家長可以棒敲棍打,即使剝奪卑幼者性命,只要不是出于故意,也只承擔較輕的責任,過失致死則不用承擔任何后果。同時,在程序法上,以今天的刑事訴訟理念來看,違犯教令是自訴型犯罪,在卑幼違犯尊長意志的情況下,家長也可以將其呈控官府,由官府代為懲戒。所以,賈政通過觸及皮肉的方式來教育賈寶玉,是有實體法依據的。
然而,對于輕薄母婢這個罪名,從書中情節來看,似乎并不成立。其一,賈寶玉只是和金釧商量讓后者到怡紅院當差,并無其他過分行為,而金釧跳井,在于王夫人欲攆她出去,于是她“賭氣自盡”;其二,賈政認為賈寶玉輕薄母婢而致人死亡,主要是賈環進讒,在未經兩造質證并調查核實的情況下,賈政就行使司法裁判權,顯然不是一個合格的判官;其三,即使賈寶玉存在這種行為,清律也只規定普通人之間的犯奸、奴仆對家主的犯奸構成犯罪,并無家主對奴仆犯奸為犯罪的規定,根據罪刑法定規則,自不為罪。
情與法的糾葛
在賈政執行家法的過程中,產生了情與法的沖突,這些沖突將故事推上了高潮。而“情”的因素,成為了賈政“執法”的窒礙。
首先是賈母與賈政的母子之情。“父母之恩,昊天罔極”,我國自古以來提倡“孝”道。所謂“孝”,則主要源自于子孫對長輩的親情。《大清律例》將“不孝”列在“十惡”之中,屬于“不赦”之罪。本來,賈政為了“祖宗顏面”,防止日后賈寶玉“弒君殺父”而行使家長教育權,沒有過錯。但是賈寶玉是賈母的“心肝兒肉”,笞撻賈寶玉讓賈母心疼,違逆賈母心愿,也是不孝。甚至正如王夫人說的“打死寶玉事小,倘或老太太一時不自在了,豈不事大!”
賈母到場時,書中寫賈母對賈政說:“先打死我,再打死他,豈不干凈了!”“可憐我一生沒養個好兒子,卻教我和誰說去!”“你說教訓兒子是光宗耀祖,當初你父親怎么教訓你來!”逼的賈政不敢辯駁,只好承諾“從此以后再不打他了”。接著,賈母又冷嘲熱諷、以退為進,說得賈政自覺“無立足之地”,只好“苦苦叩求認罪”。
從賈母的語言中,可以看出,賈母并未否認賈政杖責寶玉的合法性,她說:“你的兒子,我也不該管你打不打。”但一直用言語壓賈政,擺出母親的姿態,以對寶玉的疼愛來阻止賈政管教兒子。有意思的是,在賈政看來,自己“養了這不肖的孽障,已經不孝”,但在賈母看來,杖責寶玉則是賈政對自己的不孝。所以,作為情感意義上的“孝”,不具有法律的統一性、確定性,而是具有多面性、不穩定性。
其次是賈政與王夫人的夫妻之情。賈政杖責賈寶玉的第二個障礙,來自于王夫人。她雖名下有三子,但嫡長子賈珠英年早逝,庶子賈環是趙姨娘所生,王夫人對賈環只有厭惡沒有親情,且寶玉挨打的導火索也是賈環進讒。她只對寶玉愛如珍寶,雖對賈政行使家法杖責寶玉心痛,卻不敢直接以母子情深為由而阻攔,因為賈政認為是王夫人等人對賈寶玉溺愛,才導致其成為“不肖的孽障”的。書中也寫到,王夫人一進房來,賈政“更如火上澆油一般,那板子越發下去的又狠又快。”王夫人只能以與賈政夫妻情分來阻擋其杖責寶玉,她進來后說:“老爺雖然應當管教兒子,也要看夫妻分上……今日越發要他死,豈不是有意絕我。”說畢,爬在寶玉身上大哭起來。同時,她又想起死去的賈珠,以賈珠之死來凸顯賈寶玉的重要性,她叫著賈珠哭道:“若有你活著,便死一百個我也不管了。”在王夫人的情感攻勢之下,周圍人啜泣成片,賈政也“淚珠更似滾瓜一般滾了下來。”
寶玉挨打,賺足了賈母、王夫人、黛玉等人的眼淚。而事件的結果,是賈政喪失了賈寶玉的家教權,而賈母利用母權,以孝道壓制賈政,接管了賈寶玉的家教權。在賈母的寵愛下,賈寶玉徹底擺脫了峨冠禮服、賀吊往還、仕途經濟等,甚至連家中晨昏定省都隨自己的意了。從“寶玉挨打”體現出情與法的關系中,可以看出法律的順利實施在某些時候是非常困難的,而“情”則是其實施的最大阻力。如何沖破人情、親情、友情的阻礙,讓法律暢行無阻,直到今天,仍值得研究。
(作者單位: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