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1日,由《中國知識產權》雜志聯合上海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長三角資本服務市場基地共同主辦“2020中知實務論壇——企業IPO過程中的知識產權熱點與焦點問題研討會”在上海召開。會上,微創集團知識產權副總裁就“科創板對擬上市企業的知識產權要求及企業管理實踐”進行了分析和探討。《中國知識產權》雜志將其演講內容進行文字整理,以饗讀者。
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榮幸由我來分享這個主題。確實,科創板對于我們目前一些科創型的企業來說是非常好的新起點,接下來我會從三個方面來進行分享:知識產權是科創板企業的標配;企業上市過程的常見問題和風險;企業在IPO知識產權管理上的實踐。
一、知識產權是科創板企業的標配
這部分前面的幾位嘉賓也已經分享過了,講得非常清晰,主要是分三個層級,一個是總的注冊管理辦法,有對知識產權包括科創板定位的要求,然后是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上市規則和41號文,也都對科創屬性和知識產權的要求做了一些比較詳細的規定,包括招股說明書、上市審核問答等。
第二就是剛剛上交所專家講的三項常規指標,雖然是常規指標,但是往往可能是一個必要條件,因為這幾項專利有可能就會變成被競爭對手攻擊的重點,成為阻止企業上市的要害,所以也是非常重要的。還有五項例外條款,時間關系我在這里就不展開了。
二、上市過程的常見問題及風險
我們講科創屬性的定位,最后往往會落到幾個標準上:一個是行業和相關的技術,或者是所屬領域和技術是不是在剛才提到的“6+1”條款里面;還有一個是企業的研發投入、核心研發人員以及輸出的知識產權等。通過這幾個方面,知識產權就成為一個可以衡量的指標。我以前問大家,你們想象一下,在上市審核過程中可能會遇到怎樣的問題?或者說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哪些地方沒做好的話,知識產權可能會成為一個問題或是一個風險?每次大家頭腦風暴的回答,其實都沒有像上市委專家提出來的問題那樣的豐富和全面,今天我也會重點來講幾個有代表性的問題。
1. 未申請專利
某公司在上市之前都沒有把公司核心技術申請專利,最終被駁回了上市申請。不過這個問題也確實值得討論,因為有時候企業對于配方等是不太愿意去申請專利的,但是若配方本身不申請專利,那配方相關的技術,包括工藝、設備等是不是可以申請專利?如果企業一個專利都沒有,確實可能無法滿足五項常規指標,所以這是一個因未申請專利而終止審核的案例。
2. 無授權專利
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人工智能數字資源的服務商。公司的首批申報時間是2019年,從2005年到2018年,十幾年過去了,該公司居然在2018年之前一項專利都沒有。到2018年準備上市之際,律師、保薦人等發現該公司沒有專利,公司才去匆忙申請了八個專利,但是都還沒有授權,所以這樣一個沒有授權專利的公司也是無法上市的。當時其實還沒有明確五項常規指標和例外指標,但在審核時,這樣的情況也是無法順利上市的。
3. 近年來無授權專利
那么,五項常規指標都滿足了,是不是就萬事OK了呢?這就又提出了一個問題:近年來沒有授權專利是否會影響企業上市?如果一家公司的專利都是很多年前的,或者是以前公司成立的時候,為了融資而申請了很多專利——現在確實有一些這樣的公司,剛成立時為了引入外部投資方而去申請一些專利。類似這樣之前有授權專利而近幾年卻沒有新授權專利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也會被置疑。因為科創板上市,包括審核,其實是為了考核這家公司持續的經營能力和持續的盈利能力。如果公司多年前申請了一些授權專利,技術實力較強,但這幾年公司的技術、研發投入都在走下坡路,也沒有新的知識產權產生,那上市委專家就會懷疑這個公司是不是遇到了技術瓶頸或者重大技術難題無法攻克。這家公司是否屬于優質公司,是要被打問號的。
4. 受讓專利
上市申請時類似受讓專利的問題,有時也會影響企業的科創屬性。一家公司的專利本來就都是買來的,有時甚至可能是在上市之前為了湊數而買來的,這樣也會被提出問題,當然這些問題不一定會導致審核終止。之前有一位分享者就有提到,如果公司的專利有問題,公司可以說這不是自己的主營業務,或者說對主營業務的貢獻非常小,那這個問題或許也能通過。所以,這里其實已經有一些應對的套路了,正如這家新能源公司就是這樣回復的:已經辦理了相關手續,專利權已在自己名下,不存在潛在的糾紛;該專利對公司主營業務的貢獻非常小,不屬于特別重要的專利;這是受讓來的專利,公司主營的知識產權是在公司名下獨立研發的。
5. 專利質押
近年來,我們政府一直在主導一些與知識產權證券化、知識產權質押以及金融等相關的政策,一些小的科創企業在現金流出現問題時,可能就會把知識產權質押在銀行。這樣其實也會對企業上市造成一些影響,但是及時解押的話也就不會有什么大問題。例如這家公司最后就是這樣答復:,相關專利的質押已經在2019年上市申請之前就注銷了,并提到相關專利并不屬于發行人的核心技術,因此最后也未對上市造成阻礙。
6. 合作完成的知識產權權屬問題
某科技公司在申報材料里提到,其技術聯合了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天大、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等一些具有科創代表的研究機構和高校,意在表明雖然公司本身比較小、知名度不大,但是公司合作的機構都很有名,以此來提升自己的技術含量。但要注意的是,在提升自己的過程中,公司一定要平衡好,不能喧賓奪主,否則審核專家會懷疑技術的貢獻方究竟是公司還是合作方,知識產權權屬究竟歸誰等,而這些問題就可能會成為企業上市過程中的絆腳石。比如這家科技公司就答復稱:一方面提及的這個知識產權不是共有,而是歸公司一方所有的,權屬沒有問題;另一方面公司及時申請了一些專利和軟件著作權,并在協議中對權屬進行了約定,不會存在權利瑕疵的問題。
除了合作完成之外,還有如被授權使用的專利等問題,都會涉及技術是否是公司獨立擁有、可以獨立支配的,是否會存在其他后續的風險等。
7. 報告期內重大訴訟及進展
還有一個問題,是公司在上市過程中有沒有發生重大的訴訟及相關進展,正如剛剛上交所專家分享時所說,企業的重大知識產權資產是不得發生重大訴訟的。那這里強調的是,要講清楚這個訴訟是不是重大的訴訟,跟主營業務有沒有關系,以及訴訟是否對公司未來利潤產生大的影響等。例如這家企業,公司在之前有一起訴訟,但是現在案子已經結束,在當時的訴訟里,該公司雖然是被告,但是原告已經打到最高院而且最終被駁回了,因此這個案子不會對該公司產生太大的影響,所以也沒有阻礙公司的上市。
某家醫療器械公司在科創板申報之前,公司產品進入美國和歐洲時被同一家競爭對手起訴了,而且涉訴的是主營產品,訴訟也對公司產品銷售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其實在這種情況下,上市還是很困難的,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公司一方面找了兩家律所出具法律意見,認為該產品不會侵權,或者說侵權的風險很小,這其實是通過一些外部律師來進行背書;另一方面公司回復稱涉訴產品不存在侵權問題,且公司擁有相關專利,因此有取得有利訴訟結果的基礎。另外,公司也提出涉訴產品收入占主營收入比例較低。第四條是比較關鍵的,也比較常用的,就是公司持有90%股份的前五大股東承諾:如果發生訴訟賠償的話,由大股東去承擔相關風險。因為上市的回報還是很大的,所以大股東一般也會出來做這個擔保。有了這樣的一些努力和措施,這家公司最終還是上市了,這些方面的做法我們也可以參考。
三、訴訟案例分享
企業在上市前期、上市過程中或者上市之后被告了,這些訴訟其實就是沖著科創板上市來的,相關案例有很多,這里我也整理了一些。例如網宿科技告白山科技,白山科技最終終止了審核。還有金山科技和安翰科技的案子,安翰科技主動撤回了上市申請,但是也是非常可惜的,因為金山科技訴安翰科技八個專利侵權,而這八個專利中有六個被成功無效了,還有兩項專利法院判決也是不侵權。包括光峰科技、極米科技、峰米科技的這些案子也很熱鬧。
我們再來看看訴訟標的額,也都非常高,如網宿科技告白山科技的訴訟標的是1.6億,其他訴訟的標的額基本上也是幾千萬,最低的是四百萬。所以標的額也很高,因為上市前的專利阻擊,目的不是要賠償,目的是要你的公司不能順利上市。
訴訟的時間點,大多數是上市前,但是也有兩家是上市后的,結果也都不太一樣,我們可以具體再看兩個案例。光峰科技是在7月22日首批上市的,臺達電子就在7月29日拿了三件專利訴其侵權,光峰科技隨即在當天提出了相關專利的無效并且起訴了臺達電子。類似的案例我們以前在醫療器械領域里也碰到過,以前也經常感嘆這是怎么做到的,現在科創板來了以后,大家對這類訴訟可能更加警覺了。現在也有公司會提前委托代理機構做大量的專利無效,提前準備好專利無效請求書等,這些公司可能是提前預見了自己的專利有侵權風險,一旦有對手起訴,公司當天就可以去提無效。尤其是在上市前和上市過程中,對于這樣的訴訟處理反應慢了,有時就可能會把公司上市的進程拖后好幾個月,如果公司能夠提前準備好,快一點推進回應和答復,就可以把上市的進程加快。所以現在上市之前,公司要去識別自己的風險,要提前準備這些工作。
極米科技和峰米科技的結局也特別有意思。當時峰米科技先是告極米科技專利侵權,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4600萬元;緊接著是針對其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專利。極米科技的招股說明書上有16項已經授權的專利,應該是滿足五項常規指標的,但是峰米科技把這16項全部提了無效。因為專利一旦被無效,專利權利是自始不存在的,所以,如果將自己的競爭對手打到只有四項專利了,那公司就很難上市(除非公司后續又有新的授權專利可以趕快補上)。所以,實際上這個常規指標已經成為了實踐中常見的攻擊點。但這個案子中雙方在9月2日官宣簽署了專利許可協議,進行了戰略合作。極米科技和峰米科技是握手言和,最后還算是雙贏。
我們稍微總結一下,這里一部分是外部的挑戰,比如說科創屬性的專利數量問題、披露的問題、已有糾紛如何處理的問題,包括大股東的擔保能力;另外一部分,我們要關注的是有沒有可能影響公司盈利能力的重大糾紛等。主要在這些方面,我們需要去做一些預見和準備。
四、企業IPO知識產權管理實踐
我認為知識產權對公司其實是一個長期的影響,或者說它標志著企業的發展潛力和特點,企業發展知識產權不僅僅是為了科創板上市,更應該從戰略上去重視知識產權,要招聘一些專門的團隊來做專業的事情,將知識產權和企業戰略結合之后,再設計到企業的業務工作中去。從另外一個三角形的角度來看,企業是在管理知識產權的一些價值,而這將在企業上市、包括融資的過程中非常充分地體現出來。還有風險的管控等,當然這個約束點是企業的成本。
一般情況下企業都要有自身知識產權的發展戰略,可能不同階段下會不一樣。下面我會講一下幾條線的管理,比如對象的權利化管理,即企業中會有許多對象如經營的對象、創新的對象等,最終我們可以把它們權利化為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商譽包括其他一些知識產權。還有就是權利的價值化管理,即權利產生后不要只把它放在抽屜里。其實企業的知識產權在業務中已經體現了價值,而這些維護成本就是企業得到回報而應付出的成本,所以我們更應該注重的是將權利價值化的實現過程。另外,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方方面面都要進行風控化的管理,包括研發、生產、采購、投資及人員的流動等過程。下面是一些管理平臺,有制度、流程、數據及教育培訓等等,來進一步對其做支撐。
談及科創企業發展路徑中的知識產權策劃,很多科創企業都是從創新化培育的過程開始的,接著產品開發出來,開發過程中可能就已經開始融資了。然后再進一步進行產品的上市,在這個過程中可能又會有技術的投資與交易,因為有些技術可能不一定都是自己獨立完成的,就需要去購買或者獲得授權,還包括企業融資與IPO的過程中非常需要進行的一些知識產權管理。
最后總結一下,一是我們要盡可能地去規范化管理,比如說要去及時申請知識產權,并做好一個合理的布局,要厘清知識產權的權屬和來源,要對以前的一些不太規范、完善的協議、權利轉讓證明去進行補充等。二是風險的識別與規避,要找準自己的對手,找準自己的風險點主要在哪些方面,并針對這些方面預先進行管控,做好應對的策略。特別是核心產品,因為自始至終我們講的都是主營業務、主要產品。三是糾紛發生監控與應對,特別是招股說明書披露之后,要多角度地去監控潛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做好糾紛發生時候的應急預案,以及相應的經濟擔保、輿論與新聞事件管理。四是做好反訴對手的準備,包括專利無效等,這樣可以提升企業在糾紛發生時應對的主動性。總的來說,就是我們要進行規范化管理和預案式的應對。
正如袁真富老師之前所說的,IP OK才能IPO成功。最后和大家分享一句話:“科技創新促生業態與賽道,知識產權鏈接技術與資本!”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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