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黨中央印發了《關于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意見》。12月24-25日,中央在北京召開了全國黨內法規工作會議。推進黨內法規(以下簡稱“黨規”)制度建設,必須深刻把握黨規同國家法律(以下簡稱“國法”)互聯互通的內在關系。
黨規國法聯通于“四個全面”總戰略。“四個全面”之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戰略目標,其他三個“全面”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舉措。同時,三個戰略舉措之間也是密切關聯的,全面從嚴治黨引領全面依法治國,全面依法治國保障全面從嚴治黨、全面深化改革。
黨規國法聯通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既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也要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黨規既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依據,也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的有力保障。
黨規國法聯通于黨對國家和社會的統一領導。中國共產黨既是領導黨又是執政黨。黨規的宗旨是確保黨的領導權和執政權正確行使;黨規體系中的領導法規制度確保黨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國家政權在民主和法治的軌道上有效運行。這兩個“確保”使得黨規與國法必然是目標一致、內容聯通、優勢互補。
黨規國法聯通于制度治黨的合力。此處所言的“制度”包括黨章、準則、條例等黨規制度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等國法制度。黨既要依照黨規管黨治黨,也要依照國法管黨治黨,這樣才能形成管黨治黨的制度合力。
黨規國法聯通于執紀與執法的有效銜接。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著力構建嚴肅執紀與嚴格執法有效銜接的體制機制,在黨規與國法之間設置了一系列制度接口和聯動機制。
黨規國法聯通于治國理政的創新體制。新時期中國治國理政體制改革的方向在于加強和改進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推進黨的領導體制和國家治理體制的統一性。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重大工作領域的領導小組、黨政機關“共同立法”等,都體現了這種改革方向,進而推進了黨規國法的統一性。
黨規國法聯通于治黨治國的基本規律和經驗。在當代中國,治黨治國有許多規律和經驗。諸如,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黨紀嚴于國法,紀在法前;黨內監督、人民監督與國家監察相結合等。黨規國法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充分體現了這些規律和經驗。
黨規國法聯通的根基是黨章和憲法。黨章是黨規體系的基石,憲法是國法體系的基石,兩個基石在治國理政的根本問題和基本原理上是相通疊加的,由此決定了黨規和國法的本質共同、價值互補、功能相成。
(評論人 張文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