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年前中國法官裘劭恒參與日本澀谷慘案審判始末
裘劭恒(1913-2009),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代表團秘書兼助理檢察官,與檢察官向哲濬、法官梅汝璈一同作為“首發陣容”前往東京參與審判。
在紀念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記者來到裘劭恒先生家采訪。采訪過程中,記者偶然發現一份報紙的翻印件,大大的標題映入眼簾:《澀谷事件判決不公,被告臺胞與我法官表示異議》。
“裘老與澀谷事件有什么聯系呢?”裘劭恒先生人生中又一段傳奇經歷慢慢展開,呈現在我們的面前——
1945年至1946年間,臺灣同胞在日本澀谷等地一帶的攤位生意日益興隆起來,日商對此產生了嫉妒和不滿,于是買通了黑幫松田組來搗蛋,不斷挑釁尋事,搗毀臺胞財產,甚至要將臺胞的攤位賣給日商。
1946年7月19日下午,東京各地臺胞代表約200人在市中心開會,商討如何共同對付日益猖獗的松田組。
會后,臺胞分乘6輛卡車回家,其中四輛回澀谷方向。警察局事先得知此事后,編造消息說臺胞要襲擊警察局,于是澀谷警署調集了300多名警察,埋伏在汽車的必經之處,并下達命令:埋伏期間,如聞槍聲,立即開槍還擊。
當晚8點半,當臺胞的第四輛卡車經過時,突然一聲槍響,埋伏警察立即對準車子射擊,當場打死臺胞6人,打傷20多人。日警惡人先告狀,竟以“侵害占領區目標”為由,把37名臺胞送上了美軍第八軍軍事法庭。
這起駭人聽聞、震驚中外的慘案發生時,正值69年前的東京審判期間,史稱澀谷事件。作為戰勝國的公民,中國臺灣僑民被日警有組織、有預謀地槍擊,美軍偏聽日方的一面之詞,斷然宣布對澀谷事件立案審理,被害人成了被告人,一時間舉國嘩然。
時年33歲的裘劭恒,在回國前夕被卷入了“澀谷慘案”,這一次,他的身份變成了法官。
“我答應參加審判,是因為我是中國人”
1946年9月初的一天,一名穿著西裝的男子敲開了裘劭恒的房門。
就在數日前,當時的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找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中方首席法官梅汝璈,想找一位既精通英語、懂美國法律,又有實力的中國法官參與澀谷案審判,梅汝璈爽快地推薦了裘劭恒,“他在上海當律師時,就是位不買外國人賬的人,由他出庭,最為合適。”
來訪的陌生男子是中華民國駐日代表團的李立柏少將。裘劭恒與他素無往來,頗感突兀。李立柏倒也開門見山:“裘先生,最近東京澀谷發生一樁慘案,不知聽說過沒有?”
此時的裘劭恒已完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第一次出庭的起訴任務,正準備回國,對這樁事情也有耳聞。
李立柏就對裘劭恒說明了來意:為了平息、緩和作為戰勝國的中國民眾的強烈抗議情緒,美軍不得不改變審判格局,將原本三名美軍法官的名額讓出一個給中國,組成兩個美軍法官和一個中國法官的合議庭來審理此案,以體現公正。而這個中國法官人選,裘先生最為合適。“裘先生,你在美國人中有威望,此事非你莫屬,你一定要出來主持正義啊!”
然而,裘劭恒堅持不插手這件案子。在李立柏的再三追問下,他說:“一個審判庭三個法官,其中兩個美國人,一個中國人,不管是誰,二比一的結局都已經明擺著,我能改變這個結局嗎?”
裘劭恒分析得一針見血,“這是個圈套,要將非法審判變成合法審判。你想,起訴由美第八軍司法處的檢察官負責,審判又是他們的法官負責,他們能自己一邊起訴,又一邊判無罪嗎?這個案子,99.9%翻不了案。”
聽了裘劭恒的一席話,李立柏心生佩服,更加想讓他來打這場官司。
第二天,李立柏又找到裘,稱南京政府司法部和外交部將指定其為中方法官,不料裘劭恒對“兩部”也不買賬。
萬般無奈之下,李立柏拿出了最后一個“殺手锏”:“裘先生,我們非常敬重你,無論怎么說,你是中國人,總不能見死不救啊!”
對于一生為人剛直不阿又淡泊名利的裘劭恒來說,“家國情懷”是其最大的軟肋。讓李立柏萬萬沒想到的是,千言萬語都沒有用,就是這么一句簡單的話深深地打動了裘劭恒。
最終裘劭恒答應出任法官,但他當即提出了三個條件:“第一,不要期望我裘劭恒能創造奇跡,馬到成功,因為二比一的結局已經鎖定;第二,我辦案期間,你們別來打擾。特別國際法庭的各國檢察官、法官大都和我住在同一旅館里,由美國憲兵把門,你們來找我,會給人以口實,說是背后干預,不利于我辦案;第三,我答應你去參加審判,是因為我是一個中國人,不是南京政府派的,我不代表政府。將來不管此案如何判決,我都不會向政府寫任何報告,要寫就由你們代表團寫。”裘劭恒的話擲地有聲。
在生前的一份說明材料中,裘劭恒這樣寫道:“我考慮再三,感到美方如此無理欺侮臺胞,嚴重傷害了民族尊嚴,同時對海外僑胞影響極壞,中國當時正處于戰勝國之一的地位,正在參加審判日本戰犯,竟遭如此侮辱,實在難以容忍。因此,我終于接受要求,要利用法官地位,盡我最大努力,在審判中據理力爭,揭露事實真相,為中國人出一口氣。”
“你們有,我也應該有”
1946年9月25日上午,澀谷案在東京開庭。
法官席上,審判長伯格居中而坐,他的同事愛潑生坐左邊,一身戎裝,裘劭恒坐右邊,西服外面套上了那件借來的明顯不合身的黑色法官服。因為從沒做過法官,裘劭恒特地向梅汝璈借了一套法官服。
審理伊始,就爆發了一場“戰爭”。兩位美國法官互相傳閱著一份份筆錄,裘劭恒發現類似的筆錄美國法官有,自己卻沒有,就問伯格:“為什么我沒有?”伯格聳聳肩,表現得頗為不屑:“法庭上有就可以了。”
裘劭恒毫不示弱,提高音量提醒道:“審判長先生,請你注意,我到這里來是當法官的,不是來旁聽的。你們有,我也應該有!”
伯格聽到后,吃驚地張大了嘴。
與其說澀谷案是一場審判,不如說是一場兩國法官之間的“戰爭”。當時美軍要在日本站住腳跟,需要日本人的配合,因此,在澀谷事件上也是站在日本一邊。這“第一回合”雖然勝利了,但裘劭恒心里清楚,“戰爭”才剛剛開始。
澀谷案審判了近六個星期,先后到庭作證的有開車司機、過路行人、出事地點的居民,但更多的是日警,包括澀谷警署的署長、助理局長兼探長、副探長等。這也許是有史以來最“霸王”的一場審判:澀谷案中下令設埋伏向臺胞開槍的是他們,逮捕臺胞的也是他們,現在出庭指證臺胞要襲擊警署的還是他們。
據裘劭恒生前的回憶,審判中,臺胞的辯護律師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證人,此人是美國公民,是與當事雙方無關的第三者。出事時他正巧路過出事地點,目睹了日警向卡車上的臺胞開槍,引起一場混亂,并且沒有看見臺胞開槍。然而,對于這樣一個重要證人的證言,美方檢察官百般挑剔,美方法官也漠然處之。
此外,事件發生后,只從一個臺胞身上查獲一支手槍,經校驗后證實這支手槍當日未被使用過,對于這樣一個重要事實,法庭竟有意回避……法庭上種種不公正現象,令裘劭恒十分氣憤,一直努力尋找突破口。
案情審理即將結束時,法庭安排了一個“重要證人”——東京警察總監出庭作證,檢察官與他一問一答,如同演戲一般。
作證完畢后,裘劭恒不顧審判長的反對,徑自向“證人”連續發問,使其露出了馬腳,獲得了一些對臺胞辯護律師有利的口供。
審判長伯格對此大為不滿,按照法律程序,法官如需詢問證人,應當由審判長發問。裘劭恒提問時,伯格幾次對他說:“你有什么問題,我替你問。”
但裘劭恒根本不買他的賬,說:“很抱歉,我不知道你有幾個問題要問,至于我要問什么,這要看對方怎么來回答,所以只有我自己來問。”
裘劭恒問證人:“據我所知,日本警察制度在國際上是比較嚴密的,你說被告一貫不守法,那么你們平時在做什么,是否就沒有辦法了?”警監說:“現在只要美國憲兵在,無論發生什么事,都能解決。”
“那要多少憲兵才有效?”“一兩名巡邏憲兵就夠了。”
“你們同憲兵如何聯系呢?”“用電話聯系。”
“一天聯系幾次?”“24小時聯系。”
這一段對話說明澀谷慘案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故意放任其發生是因為有意設圈套陷害。裘法官的發問就此戛然而止。
這一回合,他又贏了。
“作為法庭法官之一,我不同意法庭判決”
多日的審判后,案件面貌已基本清楚,爭議就是如何判決。
一日,兩位美國法官向裘劭恒提出用投票方式對臺胞分別處刑。
裘劭恒據理力爭:“不!沒有經過討論案情,怎樣知道被告有罪?既未曾確定罪責,又如何能夠處刑?”
然而,伯格已經有了自己的打算:“裘先生,今天我們不爭論了,按我說的做,我們每人一張小白紙,從最高刑期往下推算,對每一個被告寫下刑期,根據多數人原則,按照兩人以上意見判刑。”
對于這個可笑又可氣的決定,裘劭恒堅決不同意并拒絕投票。于是,美國兩位法官強行對臺胞處刑,折騰了十幾分鐘后,確定以多數意見判處被告2至3年徒刑并服勞役,役滿驅逐出境。
結局在裘劭恒意料之中,他心中已做好了打算。次日,澀谷案正式宣判。即將退庭時,裘劭恒出人意料地站了起來:
“作為法庭法官之一,我不同意法庭判決,因為本案檢察官根本沒有能夠根據任何法律證明被告有何罪責,判決是完全不合法律的。”
在實行無罪推定的美國法律中,法官若要證明一個人有罪,一定要確實證明已把“合理的懷疑”全部排除,罪名才能成立。而澀谷案的審理,遠遠沒有達到這樣的標準。
法庭內外隨即一片嘩然。審判長伯格尷尬地漲紅了臉,宣稱中國法官違反了應盡的義務,作出美國軍事法庭史上沒有先例的事。裘劭恒當即反駁:“作為本案法官,對判決提出異議,既是我的權利,也是我的義務。我知道如何對本案負責!”
裘劭恒在法庭上的舉動,成為當時國際上的一條特大新聞。《密勒氏評論報》主筆鮑威爾(William Powill)在東京直接向美方取得裘劭恒的異議書副本,刊登于報上;美國《星條報》、中國《大公報》等都對事件進行了報道。
庭審后,裘劭恒用英文寫了異議法律意見書,提交給了法庭上級——橫濱美軍第八軍司法處,他在異議書內指出了審判過程中不合理、不合法之處,并直言澀谷案是一場陰謀。
由于事件引起媒體的廣泛報道,美軍當局出于輿論壓力不得不有所行動。在法庭宣判引起爭執的幾天之后,美軍第八軍司法處處長麥克來電邀請裘劭恒去橫濱面談,被裘劭恒謝絕,他稱“意見都已經在異議書上寫清楚了。”
后來,麥克以個人名義再次邀請他見見面,裘劭恒才去了一趟。麥克征求裘劭恒如何處理日警的意見,裘聲明說:“如果我是你的話,應該起訴的是東京的日本警察總監、澀谷警察分局局長和在場指揮的警官。”
后來,澀谷案重新審理,裘劭恒謝絕了麥克要他繼續協助起訴的邀請。美方對東京警視廳總監、澀谷分局長等三人起訴。但因為時局變幻,澀谷案最終不了了之,涉案的臺灣同胞被遣還原籍。
記者手記
翻檢資料時,讀到臺灣史民間學者郭譽孚的《自惕的主體的臺灣史》一書,他在書中這樣描述道:“排列在法庭門內的被告們,被宣判有罪翻譯出來時,沒有人哭,裘法官的這番話,翻譯出來時,卻讓許多人落淚了。站在前排的一個大個子,竟是涕淚縱橫!”
此情此景,令人動容。當時的國際環境紛繁復雜,國民黨南京政府一心穩住政權,又秉持“親美態度”,無暇顧及戰后的審判事宜,更是不把澀谷事件放在心里。
“弱國無外交”,這也是裘劭恒所面臨的現實困境。在這種處境下,他滿含悲憤、拼盡全力打下了這場“必敗”的戰役,為臺胞鳴冤,并終于讓真相大白于天下。
路透社記者康地,是國際新聞界著名的戰地記者,他在采訪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公審時認識了裘劭恒。澀谷案宣判后,他走上前把裘劭恒抱起來,激動地說:“我作為戰地記者,跑遍了全世界,見過不少中國人。今天才從你身上看到了真正的中國人的形象!”
這場69年前的法庭之爭,值得我們永遠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