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美國杜威路博國際律師事務所(Dewey &LeBoeuf LLP)向位于紐約曼哈頓的聯邦破產法庭遞交了破產申請,正式宣告這家有著百年歷史的頂級律所走向末路,也成為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律所破產案。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杜威路博的債務總額為3.15億美元,而資產僅為1.93億美元,已經處于資不抵債的境地。這家總部位于紐約的律師事務所是在2007年由Dewey Ballantine LLP與LeBoeuf,Lamb,Greene & McRae LLP兩家律所合并而成的,在專業領域內聲名顯赫,鼎盛時期在全球設有26家代表處并擁有1400名律師。然而,隨著杜威路博的隕落,這家曾經的業界巨人頃刻分崩離析,幾乎所有的合伙人已經離職出逃,加入其他律師事務所。
杜威路博的破產無疑讓人唏噓,正如前聯邦法官理查德·豪厄爾所說,“這是法律界非常沉痛的一天”。同時,杜威路博的衰敗也給所有人以警示:這樣的悲劇也許并非一起個案,而是暴露出了美國律師行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人們都傾向認為律師行業,特別是那些擅長企業和證券業務的大型律師事務所,能夠較好地抵御經濟周期帶來的風險。在市場高歌猛進之時,律所主要做公司上市和兼并收購等交易,而一旦經濟衰退,律所則承接大量的破產重組案件。事實上,杜威路博的前身之一,Dewey Ballantine LLP就是在大蕭條時期靠這種模式迅速發展起來的。然而,2007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似乎打破了美國大型律所這種“堅不可摧”的形象。在2006年曾有150多年歷史的Coudert Brothers LLP破產之后,舊金山兩家大型律所Thelen和Heller Ehrman于2008年因為業務不佳而倒閉,雇用超過500名律師的Howrey LLP由于財務困難于2010年解體,再到今天杜威路博的沒落,這些看似永不沉沒的“巨無霸”們如泰坦尼克號紛紛撞上冰山沉入海底。
從表面來看,以杜威路博為代表的大型律所之所以倒閉,是因為全球金融危機所導致的市場蕭條,業務量急劇下滑,導致收入難以支撐自身龐大的開支。可仔細分析之下,我們不難看出,杜威路博的破產實質上反映出的是美國大型律師事務所長期以來在經營和治理中的弊端。
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專業服務的提供者,其生存與興旺取決于內外兩大因素。于內而言,律師事務所這個組織形態從出現之初就無比強調其“人合性”,即組織成員之間的信任和合作關系。最早的律師事務所皆以合伙組織的形態出現,所有合伙人對律師事務所經營過程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如此,只有理念相同、互相信任的律師才會加入到一家律所之中共同開展業務,這從內部確保了組織內的凝聚力和使命感。于外而言,律師行業作為一個服務型行業,必然離不開客戶對其的信任。而要取信于客戶,律師必須勤勉敬業,始終忠誠于客戶,提供高質量的專業服務。正如一名評論家所說,一家律所唯一有價值的資產就是它的客戶。
然而,隨著一些律師事務所越做越大、越做越強,對內和對外的兩大立足之本似乎漸漸被拋于腦后。傳統中以合伙為組織形態的律師事務所,雖然堅持“人合性”,但受制于無限責任制度,并不能像一般股份公司那樣快速擴張規模,吸收大量新成員。為了克服這一問題,法律創設出有限責任合伙這一形態,讓合伙人也得以享受到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制度這一好處。如此一來,律師事務所可以放心引入新的合伙人,其在意更多的是該名新合伙人是否能帶來大量業務,而非該名合伙人是否與其他所有合伙人品性相投。
久而久之,律師行業中便出現了一種不太好的風氣。大型律師事務所把能夠帶來豐厚業務的律師視作金礦,將吸引這些律師加入本所視為自身擴張發展的唯一途徑。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各家大型律師事務所不惜開出巨額薪酬來籠絡“杰出人才”,甚至彼此之間展開“挖人大戰”,最終讓自己背負上沉重的財務負擔。比如,杜威路博即使在業績不景氣的年份,也堅持向合伙人提供數百萬美元支付擔保,以便“維持軍心”。這樣的做法完全違背了律師事務所機制的初衷,導致眾人摒棄了合伙人制度下本應有的忠誠、協作和平等的理念,把律所完全視為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賺錢機器。
正是在這種金錢至上的逐利思維引導下,大型律師事務所在服務客戶的態度和質量上也大打折扣。律師們不再視客戶為上帝,而是把客戶看作可以隨意剝削和欺騙的“冤大頭”。近些年來,各大律師事務所理所當然地向他們的客戶索取每小時幾百美元的高額咨詢費,讓客戶承擔自己的全部開支,但同時卻很少對所提供的服務質量予以保證。長此以往,許多大型律師事務所逐漸偏離了服務業的核心要求,沒有在改善工作效率、減低運營支出和提高服務水平上下功夫,反倒把所有精力投入到高薪挖人的粗放式增長策略上。當經濟形勢一片大好時,客戶樂于慷慨支付這些巨額的法律服務費用,合伙人們往往被輕易而來的大筆收入所迷惑,產生錯覺認為這樣一種“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增長模式可以永遠持續下去,進而繼續大手大腳增加開支。正如印第安納州大學法學教授威廉·亨德森所說,“當今大型律師事務所的問題恰恰在于過去幾十年所取得的不可思議的成功,這讓合伙人們內心拒絕去思索新的業務模式”。
當金融危機來襲,這些律師事務所的傳統客戶——大型金融機構紛紛倒閉或勒緊褲帶過日子時,以往的好日子一去不復返。客戶們開始抱怨大律所開出昂貴的賬單,甚至找來財務顧問審計賬單中的每筆開支或者轉投那些收費更低但工作更有效率的律所。在這樣的突然轉變之下,像杜威路博這樣無法適應的老牌律師事務所最終轟然倒塌。
杜威路博的破產再次提醒整個律師行業應當時刻牢記自身立足之本:懷揣相同理念共克時艱,憑借專業知識和職業操守為客戶提供最佳服務。過去的經濟繁榮成就了一大批財大氣粗的律師事務所和百萬美元年收入的成功合伙人,不過危機之下,整個律師行業如今面臨巨大的變革。雖然社會和市場對于專業法律服務的需求不會消失,但是從長遠來看,律師事務所只有提供更高效的服務才能在激烈的行業競爭中生存下來。面對這種挑戰,大型律師事務所都將無法逃避抉擇:是主動進行變革回歸本源,還是接受被淘汰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