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
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強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孔子
如何追尋幸福?如何評判幸福?如何取舍幸福?想來這樣的問題層出不窮,回答起來卻不像“1+1=2”那樣答案直接而具體。正是“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劍四顧心茫然”。
幸福,有時好像探囊取物,觸手可及;亦可能寥如晨星,遙不可及。更多的時候,幸福一如幼時孩童間捉迷藏般的嬉戲,仿佛時時便在身邊滯過、劃過,流逝卻不以為然。直至成長的憧憬不幸為生活中的細枝末節(jié)一次又一次地抹去了棱角,幸福去卻難以描述,難以追尋。
作為人生必經(jīng)階段,童年好像既同樣又不同樣:相似的是無論喜歡與否,我們都要歷經(jīng)成長的煩惱;不同的卻是煩惱的成長過程。長期擔任美國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及上訴法院的勒尼德·漢德法官曾向聯(lián)邦最高法院奧利佛·W.霍姆斯大法官直言不諱問到這樣私密的問題:“可為一生無子嗣而悔恨?”后者沉吟良久后嘆息道,“這個世界不是我們想將孩子帶來的那個世界”。
這,是怎樣一個世界呢?對于絕大多數(shù)出身底層的草根兒童而言,家庭失衡、教育不公、醫(yī)療欠缺等問題已然等不及他們長大成人,卻已悄然而至,欲罷不能。當夢想一次次被無情敲打粉碎而迷失在燈紅酒綠的街巷之間時,對社會種種不公的失望與憤懣溢于言表。而當這些煩惱又與就業(yè)、赤貧、童工、童軍等不斷交集融合時,我們的世界對于諸多缺失平等機會的兒童而言似乎有些無情而殘酷,殘酷地讓我們不忍將其帶到這個并不完美的世界。
進入新千禧年,居廟堂之高的元首及政要千里迢迢會首紐約,參加聯(lián)合國大會第二十七屆特別會議。與之前喋喋爭吵不休的會議有所不同的是,這次峰會所討論議題并不涉及戰(zhàn)爭與和平,亦似乎遠離災難與疾病,不過是圍繞兒童議題的小兒科討論罷了。但正如《我們兒童:世界兒童問題首腦會議后續(xù)行動十年期終審查》所揭示的,“我們都曾經(jīng)是兒童。我們都希望孩子們幸福,這一直是并將繼續(xù)是人類最普遍珍視的愿望。”更令人關心的是,會議還呼吁建設一個“適合兒童生長的世界”。
是的,我們都曾經(jīng)是兒童,都曾擁抱過這個光怪陸離的世界,都曾抱怨過這個尚不完美的世界。已然成人的我們,究竟可以帶給兒童怎樣的世界?
兒童與父母剪不斷理還亂的血緣與親情維系著人類社會眾多情感中最深邃的核心,由親權而來的父母監(jiān)護與責任與生俱來。父母的言傳身教對于兒童健康成長的重要作用怎樣強調都不為過,現(xiàn)實生活中太多的家庭問題、兒童虐待及照管不良無不危及親子關系,繼而顛覆社會賴以存續(xù)的倫理基石。
然而,我們畢竟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生活的艱辛早已迫使無數(shù)草根背井離鄉(xiāng),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盡管城鄉(xiāng)兩元化結構已呈破冰之勢,但留守兒童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被制度性、人為性排斥在主流社會之外。教育、醫(yī)療及就業(yè)等資源的分配失衡,尤其在這些已然頹勢的年輕群體表現(xiàn)得更為明顯與直接。
民主社會中的市民社會與政治國家相得益彰,后者在前者發(fā)展尚不充裕時,得以社會福利視角積極介入,關注納稅人衣食住行的最低保障,尤其是處于弱勢群體的兒童,并以此為基礎提升社會整體幸福感,實現(xiàn)從物質保障的基本底線到幸福安寧的人文感受。這亦是實現(xiàn)正義中分配正義的客觀需要及終極目標,亦是政治國家作為統(tǒng)治實體無法推脫的道義與責任。在此之中,政治國家已儼然化作兒童替代父母,秉承國家親權的重任,以兒童最佳利益為根本出發(fā)點,著意國家未來,對每個兒童不拋棄、不放棄,竭盡全力為其健康成長創(chuàng)造美好世界。
當前,我國少年司法在法律移植和創(chuàng)新的陣痛中日漸成熟,但與其相輔相成的兒童福利特別是專門性政府兒童福利主管當局的組建與作用的發(fā)揮卻步履蹣跚,兒童福利局(青少年事務局)更是呼之不出,延誤甚至拖累了少年司法的整體推進。
在充分發(fā)揮政府及司法機關在協(xié)調、處理兒童問題的同時,不應忘記家庭仍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及兒童權益保障主力軍,強調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及福利職能并不等于包辦代替家庭及父母的作用及責任。天平之中愈是強調國家親權及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良性互動,傳統(tǒng)家庭觀念在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預防及兒童權益保障中作用的實現(xiàn)更是不能忽視,以恐欲速不達。
為兒童謀福利便是為社會謀福利,延續(xù)著種族繁衍與生生不息。
也許,多年后長大成人的兒童們,回首其童年不會再有霍姆斯的一聲嘆息。
兒童的伊甸園,幸福、真實、自然,充滿陽光和愛……
更重要的是,它充實而非莊周化蝶般的虛幻,溫情而非威尼斯商人似的冷漠。
——這或許便是我們要帶給兒童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