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法律人,近年的司法考試通過率,讓我如鯁在喉,不得不吐。未見司法部公布明確的2008年通過率(這本來是其法定職責),據網絡信息,從2002年開始司法考試,歷年的通過率分別為2002年7.7%、2003年10.18%、2004年11.22%、2005年14.39%、2006年15%、2007年22.39%,2008年據稱創歷史最高,達到30%,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內網專門發文稱該系統法院人員2008年通過率為52%。一些人調侃,司法考試已經淪為普法考試(《天下第一難的國家司法考試今年“大躍進”》、《司法考試通過率逐年提高 網友質疑“水化”》、《 江蘇江陰法院司法考試通過率超五成》)。
司法考試的首要目的,是給予最優秀的,即智商及法律知識均佳的一部分人司法資格,司法部首先要明白,司法考試不是一個合格考試,千萬不要定一個及格線,過了及格線就通過(為了湊夠360分,每年還要在卷四煞費苦心的微調給分的寬嚴)。司法考試的目的,就是每年選拔考生中最聰明的一部分人,題出的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淘汰掉一定比例(比如90%)的人。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是從業人員素質的保障,因此,門檻不應該降。國外的司法考試也是如此。無論是英美法還是大陸法系,都不會拿司法考試作兒戲。韓國臺灣日本的通過率很低,以前是3%。法國的法科專業具有較高淘汰率,本科階段的淘汰率甚至高達五成以上(《法國法學地位與市場需求保障高就業率》)。在美國要申請讀法學院本身就是一件很難的事,如連續多年在種種排行榜中奪得“全美最佳法學院”的耶魯大學法學院,每年170個名額,申請的人可達5000人以上,而且美國的LSAT很難,而且其法學院不好畢業。
有人認為,如果不降低門檻的話,西部某些法院就會出現全院沒有一名法官的現象,法院可就真的要關門大吉了。我覺得,如果東部法院每年派出一些法官到西部法院工作幾年,并保證其工資和行政職務的提升,問題會解決。靠降低西部地區的分數線未必會起到預期的作用,反而影響了西部法官的素質。何況已經開始從軍隊轉業軍人中培訓法官充實西部法院(見《南方周末——一群特殊的政法學生》)。
法律最怕的就是漠視程序正義、標準不一。象中國大陸這樣,司法考試通過率2002年7%,2008年20%以上甚至30%,太不嚴肅,對已經考過的以及即將準備考取司法考試的人來說,都是不負責,也是極大的嘲弄,破壞了法律人的職業尊榮感與精英意識、法律的尊嚴。法律人人守一冊司法資格證書之時,也是司法考試徹底失敗的開始。
“劣幣驅逐良幣”。浸潤不良習氣、法律道德和法律知識水平差的人,大批通過本來不應該通過的司法考試,與真正有學問有理想的年輕律師競爭,會把司法搞得烏煙瘴氣。正直的律師,卻可能餓死。魯迅曾說,什么好東西一拿到中國來就變樣。中國歷史上,這樣的悲劇還少嗎?我不憚以小人之心猜度,司法考試通過率的不正常提高,部分原因是在給司法部和法院的以前多次沒有通過的人通過的機會,讓他們退休以后從事法律職業。也許,這根本就是一個陰謀。中國文化之所以被稱為醬缸文化,正在于它可以把所有美好的東西在移植到國內時變質。就像明代的一條鞭法、考成制度,數年前,賀衛方在內的學者們歡呼并期待司法考試提高法律人的素質,促進法官的職業化與司法水平的提高。被我們寄予厚望的東西,最后被搞得面目全非、禍國殃民。
前后不一、進退失據的司法部,根本就沒有搞清楚司法考試到底是要怎樣設計,一個選拔優秀法律人的考試,就這樣毀在司法部手里。而“司法部副局級干部涉嫌泄露司法考試試題受審”的消息,更讓司法考試帶有一絲黑色幽默,對已經對司法考試的權威和神圣產生疑問的民眾而言,這幾乎成為“壓斷駝背的最后一根稻草”。而這一切,本來不該也不必發生。只要把通過率維持在一個固定的比率,比如10%或者20%,“播下的是龍種,收獲的是跳蚤”這樣的結局就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