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我從外地來到大上海。在上海,印象深刻的是上海的紅燒肉,紅彤彤的甜膩膩的,實在讓人難以下咽。對于我這個喜歡吃辣椒的人來說,咽下一塊“上海牌”紅燒肉,還不如讓我直接咽氣算了。因此,近十年來我一般不吃這種紅燒肉的。即便有些時候嘴里“淡出個鳥來”(《水滸傳》中魯智深的話),也只是淺嘗輒止而已。
我結婚之后,便也經常煞有介事地弄幾道菜來賣弄一番。但燒菜的標準一般是向湖南菜或四川菜看齊的。換言之,沒有辣椒的菜,我一般是不燒的。記得不久前,上海本地的朋友嚴肅地告訴我:你會燒一百種菜,都不代表水平,真正代表水平的是燒紅燒肉。紅燒肉倘燒不好,就像古代女子刺繡女紅做不好一般,是一件極塌臺面的事兒。
為誨人不倦起見,朋友進一步論證道,你們這些大學老師,整天搖頭晃腦地讀書,尋章摘句地寫作,僅僅在一些二三流刊物上發文章,就像樂此不疲地燒一些不見功力的小菜般,有何用哉?只有在《法學研究》上露個臉或者露半個臉,才見真功力呢,而燒紅燒肉的檔次,庶幾近乎在《法學研究》上發文章矣。
一番話驚醒夢中人。經過一夜輾轉,我正式決定在張家菜譜上引入上海紅燒肉。但是且慢,其實在我心底,沒有辣椒且加糖的“上海牌”紅燒肉,到底是不愿意燒的。于是,在仔細閱讀菜譜以后,我決定在燒紅燒肉時不放糖而多放紅辣椒,按照本人的口味將那上海紅燒肉重新加工,一番運作,結果大獲成功,張氏紅燒肉不甜不膩,卻其辣無比,色香味俱全,乃人間莫有之佳肴也。隨后開飯,一番猛吃,差點把筷子都咬斷了。
引進上海紅燒肉的經驗,很讓我想起民國最大的“憤青”魯迅先生的一句話,他在《華蓋集·補白》中說:“誰說中國人不善于改變呢?每一新的事物進來,起初雖然排斥,但看到有些可靠,就自然會改變。不過并非將自己變得合于新事物,乃是將新事物變得合于自己而已。”
這句話說得太精彩了,簡直將我燒紅燒肉的真實心態暴露無遺。譬如,紅燒肉之引進那是自然的,與時俱進嘛。但必須加辣減甜,將之改造成符合我的口味的紅燒肉才行。只有這樣的改造,紅燒肉才可以進入咱家的餐桌,倘若改造不能成功,則上海紅燒肉的引進,將永遠“條件不成熟”或“需要進一步論證”。
翻開中外法制史,很多國家法律移植的過程,便如鄙人引入上海紅燒肉的過程。其顯著者,清末修憲即是。遙想當年,立憲主義浩浩蕩蕩,威風凜凜,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一個國家再強大,倘若沒有制定憲法,人家會說你政治不文明,會說你沒有依法治國,嚴重者還有友邦會說你是蠻夷,由此不跟你玩呢。所以清朝的統治者慌了,急眼了,也要來燒紅燒肉了。但正宗的“上海牌”紅燒肉它是斷斷不燒的。怎么辦呢?
很簡單,憲法照樣制定不誤,但辣椒也照放不誤?纯茨遣看笄宓膽椃ù缶V,西方憲政的術語基本齊全,如假包換。但在這道隆重推出的紅燒肉里,第一道佐料就是辣椒:“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嚴,不可侵犯”。你看,最終和我一樣,燒出了一道有大清特色的紅燒肉。
因此,當我們在贊嘆魯迅先生的深刻與冷峻之余,不禁有深深的悲哀。因為我們現在津津樂道的所謂法律移植與法律本土化之類的話題,實質便是選擇要燒正宗的上海紅燒肉,還是要燒有自己特色的紅燒肉問題。試想,倘要原汁原味地引進上海紅燒肉,咱即便端著滿滿一碗紅燒肉,既甜又膩,雖然正宗,但對很多人來說,卻依舊難以下咽。但不引進紅燒肉,按照烹制業的標準,又不能代表廚藝的高明。
于是權衡利弊,考慮再三,我們的選擇只能是燒具有自己特色的紅燒肉。只有認認真真地減甜加辣,燒一道符合自己口味的紅燒肉,才能真正做到兩全其美,既讓自己開心,又能迎合行內共識,可謂皆大歡喜。此種做派,對于理解法律移植過程的一些正面的或者反面的現象,是不是有一定的借鑒呢?我想大概有一些吧。
(本文節選自《法律的異邦》,張海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