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華“打的”進城,堵在半道是常事。后來按友人建議,改乘地鐵,時間就好掌握了。北京的地鐵,我還是八十年代初大學生胸前戴校徽那時候的印象。如今整個兒鳥槍換炮,而且真便宜,兩塊錢,隨便坐多遠。站臺夠寬敞亮堂——不像紐約那地鐵,高峰過后,暗地里耗子比人多,橫沖直撞的——而且跟回到波士頓似的,好些乘客把頭埋在書報里,要不就“煲”手機、填字謎,氣氛蠻homey。當然,沒考慮周全的地方也有,少數幾個站,換車“賊”鍛煉身體,跟著人流七拐八拐打地道戰,足足走了一刻鐘,有點和穿高跟鞋的女士們過不去。還有一樣,英語報站名——我不否認,那是“國際大都市”必不可少的一項硬指標——做到了女生字正腔圓,不知是社科院語言所還是誰的人工合成,能跟香港地鐵的倫敦腔媲美;可是站名中的一個,讓人聽了起雞皮疙瘩:下一站,Renmin University。什么大學?
記得從前的譯法,叫People’s University,人民(的)大學,全稱中國人民大學。同“人民政府”“人民公安”“人民法院”“人民醫院”一個意思,名正言順,一目了然。干嗎要改呢?怕刺激了友邦人士,引起貴賓誤解,還是自己心虛?倘若以為中文“人民”的含義要比英文或別的國際語言豐富,翻譯不了,也是說不通的。這兩個字其實是洋人的老傳統,亦即主權在民的“民主”(democracy < 希臘語demokratia = 人民[掌]權)傳統。人家西方民主國家,人民這個、人民那個的東西太多了。美國憲法開宗明義第一句話,怎么說的?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我們人民……依照十八世紀的正字習慣,那“人民”還得大寫呢。先賢向西方學習的先進思想,民主是其中一條。國家機關及公立機構冠以“人民”二字,乃是宣告新社會人民當家作主,一切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國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武裝力量“中國人民解放軍”,黨的權威喉舌“人民日報”,這些名稱,“人民”一律譯作People’s。從來沒聽說,“人民”尤其是“中國人民”一旦挨著大學,就會產生哪樣特殊意味,叫英文或任何外語表達不成,必須放棄標準譯法。
也可能,是中國人民大學這所公立學府變了。出入校門的,早已不是人民干部與“又紅又專”“把青春獻給祖國”的積極分子。當家人放下身段,學了別處一些大學,滋養幾個“高眉”(highbrow)精英,或者官場和市場的弄潮兒。這種人是連把“人民”掛嘴角上,裝裝樣子都不愿意的。“人民”于是成了累贅,又不好意思對老外解釋,便拿六個字母拼個音,刻上校徽,換了新名:renmin。
高考狀元
以前高考在七月,考場里汗流浹背;現在提前到六月初,好多了。但這一考三天,牽動全社會,有時候也折騰得夠嗆。比如新聞報道,這兒那兒封路,警力出動若干,某市某區下令關閉網吧,免得影響孩子們考試。網吧,大概名聲不好,家長不喜歡。可是僅僅因為高考就不讓老百姓做生意,似乎法律上說不過去,最好還有旁的理由,并給予合理補償。
將近發榜,大伙兒忙了起來。負責招生的老師早幾天就走了,原來是去聯系各省市自治區的狀元同家長,做簽約錄取的工作。據說,這份榮譽一向是清華北大兩家爭,近年來港大也插一杠子,搞面試,挺紅火。幾十位小狀元的去向,就成了高考過后各地教育部門、重點中學和大眾媒體共同關注宣傳的一樁大事。
再后來,小狀元們便由家長陪伴,一批批應邀來實地體驗了。我參加接待了兩回,一塊兒吃飯,聊聊法學院的專業跟事業選擇,談談香港和美國的“重點”大學。我的理解,狀元如有選擇港大而放棄清華的,多半是以為香港的教育比較國際化,因而將來出國深造,在香港申請可能更具優勢。但這想法實際是錯的。就優秀學生而言,從香港的大學申請歐美一流大學,要比從內地有國際知名度的大學申請困難得多。道理很簡單,西方大國的大學,特別是一流大學,歷來十分重視中國,招收研究生給中國大陸學生的名額,總是大大多于香港(和臺灣)學生。港大、中文大學或香港科大再怎么努力,哪怕在《泰晤士報》排行榜上名列亞洲前茅,也改變不了這一西方學界的“偏見”與地緣政治格局——除非停止實行“一國兩制”,讓香港的大學完全溶入內地體制,服務中國并代表中國。
狀元好像女生居多,符合發達國家的潮流;不論“裸分”“加分”,都是值得錄取培養的好苗苗。自從發榜,他們不知聽了多少夸張的褒辭,照片傳遍各大媒體。有的地方還現金獎勵,商家則打產品代言的主意。但愿他們經受得起名利的誘惑,保持平常心;入學以后從零開始,莫背包袱。
高考第一名,也就比第二名超出一分吧,多少是碰運氣撞上的。舉國上下,如此大張旗鼓地表彰少數考生的運氣,不是好事,不太健康。但是,政府教育部門帶著媒體高調宣傳,以現行體制即中學應試教育的策略觀之,自有其特殊的社會功用。這些年來,應試教育屢遭詬病,幾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然而卻無力改革,為什么?因為,整個教育體制和監管部門皆已失去了信譽。以至于離開“裸分”一步,不論“奧數”加分還是校長推薦,在百姓眼里,一概有貓膩或不公之嫌。而高考,卻是支撐著龐大的應試教育產業鏈,包括寄生其中的商業性作弊服務的那一塊基石。所謂狀元,實為一弊病叢生的教育體制的名牌產品。傳媒炒作、政府獎勵、名校爭奪,無形中扶持且賦予合法性的,正是應試教育。
可見,改革教育的關鍵,在重拾信譽,即建設職業倫理。聽說,也有個別省區不公布狀元姓名,拒絕炒作。這是一種對考生和教育負責的倫理立場。哪一天全國都能如此,就有一點希望了。
中國第一考
都說大學生負擔重,忙。我問了幾個學生,答:必修課雖多,但閱讀跟作業的份量一般不大,考試亦容易對付。忙什么呢?課外社團活動唄。還有政府機關、法院與律所的實習,各種資質考試,比如英語、電腦、駕照、公務員,畢業前再加上用人單位的面試筆試。他們也真是能考。沒聽說哪個考不過的。某日又來報喜,通過了司法考試;那也是法學院學生必考的。
比起高考見不得陽光的作弊丑聞,這號稱“中國第一考”的司法考試,就坦率可愛得多了。腐敗既是明碼標價的權利,“公平交易”就不必隱藏。季節一到,便雨后春筍似的冒出各色各樣的報考培訓班來,從“基礎班”“沖刺班”到“猜題班”“包過班”,再到“出題老師”親臨輔導,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不過,友人告訴,考生也不是聽任宰割的傻帽。幾個人湊錢交學費,送一人進去,偷偷錄音整理了,放在網上設置密碼,供交不起或不愿交學費的廣大網友付費下載——嘿嘿,還沒當上法律職業人士,先練會鉆空子違法的道道。
您如果覺得這個亂法叫“中國特色”,那可太不懂行了。作弊哪能是天朝的土產,民主大國兄弟鄰邦例如印度,不也照樣腐敗?可以說,有過之而無不及。那“中國第一考”真正拿得出手的一盤“特色”,卻是考生無須受過任何法律教育。換言之,考試內容雖然涵蓋了十四部法律,報考資格卻并無專業要求,只消出具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證明即可(另據司法部規定,部分地區可放寬至專科)。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考試結果,正規的法學本科未必優于別的考生,狀元也往往不是法律專業。
周末上友人家“蹭飯”,沙發上拿起一張報紙,恰是滿滿一版關于上海“司考狀元”的采訪文章。那狀元是學計算機技術專業的,談到備考經驗,她的心得頗說明問題:“司法考試和法學素養關系不大,所以沒有法律基礎的人也不必緊張。復習司考,最重要的還是效率和技巧” (《文匯報》2010.6.25)。她自己的復習備考,“滿打滿算”不過三個月。九十天吃透兩本教材,“《指南針攻略》和《考綱》”,就這樣,一遍又一遍死記硬背消化法條,終于點了狀元。
一方面,鉚足了勁“普法”宣傳法治,強調法律人職業化,審判員改名叫法官,給他披法袍買法槌,花錢培訓拔高學歷;另一方面,又降低職業門檻,開放執業資格考試,走了一條“民粹主義”的路。這么搞,是否自相矛盾?
國家理性
此是章潤兄組織研討會點的題目。國家理性,過去英文著作里常借法語表達,以示文雅:raison d’etat。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大概是馬基雅維里(1469~1527)開的先河,之后漸次形成意、法、德諸國的“霸術”或工具主義的“現實政治”(Realpolitik)傳統,拿這術語做了一種說辭。不過,那一段歷史我純屬外行,只能作為讀者,談談感想——承志勇君熱心幫助,找來時殷弘先生譯的邁內克《馬基雅維里主義》,翻閱一遍,頗受教益。
Raison d’etat,時先生譯作“國家理由”,《讀書》今年四月號有篇文章提出商榷,認為從西方的社會歷史語境來看,正確的譯法應是“國家理性”。我想,“理性”、“理由”都有道理,兩者的差異,在視角不同。“理性”是個大詞兒,抽象悅耳,可以讓中文讀者聯想西方思想史和當下的意識形態宣傳(例如普法);但不如“理由”有勁,直指馬基雅維里式的工具主義。其實,譯得靈活點也行,兩個詞換著用,互訓互明,貼近讀者的生活感受——讓我扯開去說。
還是友人請客,到國家大劇院潛入“蛋殼”見世面,看了一場“主旋律”話劇《這是最后的斗爭》。故事挺“尖銳”,劇名取自《國際歌》的副歌:c’est la lutte finale,毫不回避“社會基本矛盾”。一高干家庭,老爺子不知受過什么刺激,常有幻覺,動輒回到革命戰爭年代,沖呀殺呀,要把名字刻在烈士墓上。家人遵循醫生囑咐,在他面前絕對不可提及任何涉及黨和政府、改革開放的事兒,例如老二喜歡發牢騷,嘀咕些諷刺干部作風的笑話段子,老爺子聽見,準保犯病。可是除了老兩口兒,周圍一幫人全在進步,上上下下,拼了命撈錢撈人。我邊看邊胡思亂想:有朝一日,會不會這伙碩鼠建成一國,“團結起來到明天”,他們依法腐敗的那一萬條“理由”,不就是一門精深的“國家理性”?
而且,如果“理由”統讓國家棟梁給占了,喚作“理性”,大寫了又名法治,那么缺乏理性,不會理智,渾渾噩噩還守著傳統道德、責任倫理的,不就是蕓蕓百姓了么?于是乎,國家必然與公民對立,“理性”則理應屬于“高眉”精英,而民眾的愿望訴求,每一次掙扎,無非是說明“民粹”等于無知——這,便是當今法治意識形態下通俗文藝和主流媒體的基本政治立場。
《斗》劇卻在這一點上出了格:不但描繪了精英棟梁的腐敗勾當,而且推翻成見,把被剝奪的理性還給了替“理性們”打工,進城扛活的鄉下人。是的,連上班吊兒郎當,被國企老總(老三)炒了魷魚的那個農民工小伙兒,也曉得算計,運用理性編造理由。表面上對老板低聲下氣,暗地里卻在給他的對頭當“間諜”,查他挪用公款的黑賬。這個猥瑣的靈魂,農村人的好品德丟個一干二凈,看到老板貪污案發,企圖潛逃美國,就趁機上門敲詐,甚而圖謀老板父親即革命老干部的房產;恨不得老爺子老奶奶一伸腿送去八寶山,兒子女兒一總“雙規”蹲大獄——好一名手狠心毒、玩得轉法治的農民工!
如此,《斗》劇雖是“主旋律”文藝,卻一反春晚式的逗樂和插科打諢,回歸了嚴肅的現實主義,讓觀眾直面那標舉“理性”的法治化的社會腐敗。
也許,這批判的現實主義,預示著一番新的氣象,仿佛暴風雨到來前,一只迎著烏云低飛的燕子。至少,在理論上,它可以提醒我們:冷冰冰的工具主義理性,不必是精英集團的專利;以農民工為符號的勞動階級,也早已不是死抱傳統道德、任人欺侮的一群。因為,在資本復辟的市場條件下,法治不光是“理性者”營造“國家理性”的核心策略,同時也侵蝕著普通百姓,誘惑他們接受腐敗的“理由”。可以說,唯有腐蝕了他們的道德意識或“倫理共同體”(civitas),將之改造成一個個庸庸碌碌、奉行“市民理性”(ragione civile)的小市民,名曰公民,腐敗才可能做成合法權利,即“理性者”實行統治的特權。
現實主義文藝在現代中國,曾有輝煌的成就;其勃興于晚清,才俊輩出,至上世紀下半葉,方見凋零。今天,當舊的社會關系與社會控制策略以“理性”的面目再臨九州,可否期待現實主義更新我們的文藝,進而,“讓思想沖破牢籠”——
Pour que le voleur rende gorge,
Pour tirer l’esprit du cachot.
二〇一〇年七月于鐵盆齋,原載《書城》1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