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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納印象
發布日期:2010-11-14  來源:法律經濟學網  作者:張芝梅

每個人生命中都可能有幾個對你影響最大的人、幾本令你難以忘懷的書、幾件讓你刻骨銘心的事。一個好的作者就是一個好的老師,可能會對一個人的觀念和行為產生影響。盡管沒機會一睹波斯納的風采,但波斯納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好的老師,他的書帶我進入一些我以前很少涉足的領域,同時也促使我對已有的知識和問題進行再思考。波斯納目前在美國法律界可能是個明星級人物;或者按他自己的話說,也可以算是一個公共知識分子。他是一個著名的法官,充當過微軟壟斷案的調停人;同時也是個活躍的學者,文章和論著很多、引證率也很高。隨著波斯納文叢的翻譯、出版,中國的法學界對波斯納這個名字已不再陌生,甚至不時還能聽到有人引用諸如:“他每半個小時寫一本書”、“他撰寫的書比許多人畢生閱讀的書還要多”以及“謠言說,波斯納每天晚上都睡覺”之類的話以示自己了解有關波斯納的傳奇。這些說法本身并不錯,而且可能是一種節約成本的信息傳播手段?扇绻A粲诖,就有些不對味了。細究起來,這樣的說法可能有問題。因為如果僅僅憑借這些說法,最多只能說明波斯納是個多少有些傳奇色彩的人,并不能說明波斯納有什么過人之處或者獨到貢獻。比如說,我們也可以以挖苦的口氣說某個沉湎于打麻將的人“據說他每天都睡覺”;或者,我們也可以說:“貝克漢姆(或者某個你喜歡的球星,甚至某個不知名的足球運動員)踢過的球比我們看過的球還要多”。這些話在邏輯上是一樣的,為什么前者是褒義的,而這里舉的這兩個例子卻沒有這樣的意思?而且,在這個“復制”、“粘貼”很方便的時代,有一些人作品無數、卻讓人想不起來哪一句話屬于他自己的社會環境中,稱某人“寫的書比我們讀的書還要多”的褒義成分更要大打折扣,最多只能說明他的勤奮;甚至還可能是貶義的,說明“他制造的印刷垃圾或者網絡垃圾更多一些”。所以,如果僅僅依靠這些傳奇說明波斯納的過人之處是站不住腳的。但這不表明我對波斯納不尊敬;或者正因為我對波斯納的尊敬,我對那些只對波斯納的傳奇津津樂道,不關注或者不怎么關注他怎樣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人頗為反感。事實上,多數的傳奇都是事后的附會,普通人同樣有他的傳奇,不過知道的人少一些、沒人刻意去搜集罷了。而且,傳奇本身只屬于本人,最多為他人增添一些談資,并沒有太多的學術借鑒價值。至少我自己認為波斯納最吸引我的不是他的傳奇或者多產,而是他獨到的見解、豐富的想象力以及對我以前觀念的沖擊和給我的啟發。當然,我并不自詡我的這些個體經驗有什么普遍性,它可能最多像印象派的繪畫那樣只是在特定時間和地點、對特定對象的光和影的捕捉。但我自己珍視這些經驗。第一次接觸波斯納的書是在1999年,一個偶然的機會閱讀了波斯納的《法理學問題》(94年的那個譯本)。其時,我對波斯納這個名字一無所知,但這次偶遇卻是美麗的。因此,即使過了這么多年,當年讀這本書給我帶來的驚喜和沖擊仍然栩栩如生,閱讀過程的許多細節也歷歷在目。我清楚地記得是在看到“法律實證主義與哲學實證主義完全不是一回事”(詳細內容參見《法理學問題》(新譯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6頁注釋31)這句話時有一種知音的感覺。因為當時我看到的大部分介紹法律實證主義的書強調的都是這兩個實證主義的相似之處和承繼關系。而根據我自己對法律實證主義和哲學實證主義的有限的閱讀得出的結論是兩者的區別遠比相同之處大、也更重要。接著,波斯納對實用主義的描述和接下去的自我表白(同上書,見第37頁:“強調科學的優點(思想開放、不尚空談的探索),重視研究過程而不是研究結果,它喜歡生動性而討厭停滯,不喜歡沒有實際差別的區分……”那段話)讓我這個原本對實用主義沒什么好感的人轉變了觀念,意識到實用主義也不是那么庸俗和無趣,我在讀書筆記上忍不住寫上:我也喜歡這樣的實用主義和你這樣的實用主義者——一個真正有智慧又不乏幽默感的思想家。隨著閱讀的進行,波斯納不斷給我帶來驚喜,讀這本書的收獲大大超過我的預期。我當時少有地做了不少(只是和我自己慣常情況相比,可能相對于很多人來說,仍然很少)讀書筆記。或許因為這本書給我的印象太深了,以至于在閱讀波斯納的其他著作后,我仍然偏愛這本書,甚至偏愛當初的那個譯本。隨著波斯納譯著的陸續出版,對波斯納的了解和理解都更進一步;不僅如此,不同的書給我的感覺還很不同。初次讀《法理學問題》時,我從來沒聽說過他的名字,而且按我通常的思維習慣,我也猜不出來他是個法官。在讀《正義/司法的經濟學》之前,雖然此前也讀過荷馬史詩,但自己從來沒有想過可以用它來分析國家理論。波斯納的分析挑戰了自霍布斯以來流行的國家的出現是為了維護國內外秩序的理論。記得在讀到一半時,我還停下來,試圖利用波斯納在前半本書中提供的分析進路和方法,看看自己是否可以分析出一點什么來。在繼續讀下半本書時,我仍然驚嘆于波斯納的想象力和分析能力。在讀《國家事務》之前,我同樣想象不到波斯納會去寫這樣一本書,但讀了之后,我就很能理解他為什么要寫,因為他很難不對那些自以為是的觀點進行點評。《性和理性》使我意識到自己雖然一直喜歡尼采,但可能只是個半截子的尼采的愛好者。因為盡管我欣賞尼采對傳統道德的批評,但仍然經常按照傳統道德來評價問題。仍然更多地把性看作一個道德問題,而不是生物學問題。在讀《法律、實用主義和民主》(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的第一章時,有一天我忽然意識到波斯納在試圖建立一個體系,我當時被自己腦子里閃過的這個念頭嚇了一跳,因為我以前從來沒意識到一個思維方式和黑格爾格格不入的人也在建立體系?!雖然他的體系建構方式和黑格爾完全不同,不是先驗的概念推演,而是通過一個個問題的解決。按波普的術語,就是以“社會的零星工程”建立起來的“社會系統工程”。這些只是我閱讀體驗的很小的一部分。每次你可能都感受到一個有些不同的波斯納,他會不斷給你驚喜。波斯納的書可以讓你充分體會到理論之美,體會到理論也可能不是枯燥的而是有趣的。波斯納知識的廣博是有目共睹的,這固然可貴,但更難得的是他對眾多學科知識的熟練把握和靈活運用。有人曾經評價物理學家費曼,說他是對自然科學最有感覺的人。在我看來,波斯納是對社會科學最有感覺的人。他的書涉獵了經濟學、文學、哲學、政治學、社會學、歷史學等社會科學幾乎所有的學科,而且對于任何專門的知識,他都能用日常語言表述,外行能看懂,而行內的人即使熟悉這些專業知識,也會對他的理解力、想象力、豐富的知識以及他的言語方式表示贊嘆。我從來沒有看到哪個人可以把不同流派的哲學思想用得那么順暢、自如,切換得不留痕跡;同時我還喜歡他那略帶惡作劇式的學術批評。這樣的批評有些尖刻、甚至無情,但不乏幽默,也富有創意。他的想象力同樣讓我驚嘆,而他論證和反駁的犀利同樣令人佩服。信手拈來、干凈利落、瀟灑自如、通俗易懂、舉重若輕。一些被認為是重大而且困難的抽象的理論問題,他三言兩語就把問題說清楚了。比如,關于分析命題和綜合命題,波斯納舉了一個例子:“從來沒有誰一頓飯就吃下一只成年大象”,這個命題既不是分析命題,也不是可以證實的命題,甚至它還無法證偽,但我們都知道這個命題是真的;也就是說,有些命題,盡管它們從邏輯上看,其確定性不是必然的,但我們都知道這樣的命題是確定的。寥寥數語就把從康德開始、到后來的分析哲學對這個問題的提出、回答(不是解決,因為他們沒有解決這個問題)復述了一下,沒有用那些抽象的哲學概念,而且順便把這個問題給解決了(參閱:《法理學問題》,第94頁),實在漂亮得很。類似的例子還很多。所以,讀他的書非常愉快。這種愉悅既來自他的思想,同時也有表達方面的。按蘇力的說法:“我甚至更喜歡他那娓娓道來從容不迫的敘述風格,乃至那種即使在法律理論著作中也無法壓抑的那種學者的機智甚至善意的詭詰!保ā斗ɡ韺W問題》新版譯序)對波斯納的閱讀是愉悅的,但也是困難和痛苦的。對波斯納的閱讀是困難的,這不是由于他的晦澀、抽象、高深;而是由于他的豐富、廣博、以及自由靈活的切換。你可能不容易跟得上他變化的速度。而且,如果缺乏一定的知識背景,可能也無法意會他的智慧。如果把波斯納當成同行,可能會讓你很痛苦。這種痛苦對我來說不是由于嫉妒他的才智,而是由于他讓你不得不重新審視你原來接受的一些立場、觀點、思維方式;不得不反思從理論到實踐的諸多問題,更何況許多問題還是根本性或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真理的命題。從這個意義上說,他的破壞力極強。比如,我認為波斯納在《法理學問題》385頁一句很簡單的話:“解釋問題不能通過闡釋學來解決”就瓦解了國內無數以哲學闡釋學來套用法律解釋的文章和書的存在的合理性。還有,他在《道德和法律理論的疑問》中對校園道德家的批評至少是傷害了法律學術界的虛榮心。所以,有時候讀波斯納的愉悅越多,你的痛苦可能就越大。在你認為自己還比較熟悉的領域,你都能發現他十分精通,他的過人的洞察能力能輕易地抓住最關鍵的問題,一針見血。你熟悉的領域越多,他給你的愉悅也越多,同時意味著你需要反思和改變的地方也越多。但這樣的痛苦也就是收獲,這樣的思想探險之旅是值得的。對波斯納的閱讀也改變了我對不少哲學流派和哲學家的看法。最大的改變是對實用主義的態度。教科書中的實用主義的確讓人感到實用主義很“庸俗”,而且也不能給人帶來反思的啟發或者愉悅。以前看到羅蒂在《哲學和自然之鏡》中把杜威和海德格爾、維特根斯坦并稱為二十世紀三大哲學家,最初讓我很不解,于是去讀杜威的著作,發現實用主義的確并非教科書說的那樣(所以,千萬不能只看教科書、否則不僅會錯過這些思想家語言和論述本身的美麗,而且很可能是誤人子弟的),但也僅僅是對實用主義不反感而已。是波斯納徹底改變了我對實用主義以及實用主義分析問題進路的看法。與此相關的一個改變是我認為自己不像原來那么“唯心”了。學哲學或者對理論著迷的人很容易就會陷入概念構成的世界中,而對現實世界置若罔聞,他們可能認為概念構成的世界更真實。我自己以前或多或少也是這樣。而現在我自己恐怕會更多地從一個理論可能產生的現實的后果的角度而不是理論本身論證的合理性角度看問題;或者說,我自己也接受了實用主義的進路。用一個現在可能顯得很落伍并且可能會讓許多人嗤之以鼻的話說,就是世界觀發生了改變。當然,還有其他的改變,比如,波斯納多少改變了我對黑格爾的反感,盡管我現在仍然對他的體系沒有太多的好感;波斯納也促使我對經濟學還有其他他提到而我過去沒有接觸或者接觸比較少的知識的興趣。但我也不認為自己以前的錯誤(以今日之我看昨日之我,僅僅從這個角度說)是沒有價值的。任何一段心路歷程,只要你認真地投入了,真誠地對待你當時覺得正確的東西,并能感受其中的美和愉悅,哪怕有一天你發現自己錯了,這樣的錯誤也是有價值的。也許有一天,我還會發現自己現在堅持的東西是錯的,但那又有什么關系呢。當然,對波斯納的閱讀還留給我很多的問題。比如,波斯納的身份在我們看來可能有些特殊,他既是一個法官,又是個著名的學者。這兩者是否構成矛盾?理論,特別是社會科學的理論要求創新、獨特,而法官的職業要求可能是更加保守、不鼓勵創新,盡管可以創造先例,但遵循先例是更普遍的要求和準則。這會不會造成波斯納的斷裂?根據我自己對波斯納的閱讀,以韋伯的標準,波斯納應該是個出色的社會科學家。根據我對波斯納司法意見的有限的閱讀,他的判決的基本立場和依據還是和他的知識背景比較符合的,當然,因為他本身的背景復雜,這樣評價可能也沒什么意義。波斯納有時候可能認為用其中的某個理論武器比較合適,有時候可能選擇另外的武器,這不足為奇,恰好符合判決要注重事實的細微差別的要求。波斯納可能比美國大多數的法官激進一些,比如他根據經濟學分析,提出讓買賣嬰兒合法化比對嬰兒黑市交易進行管制更好,這可能就和整個法律職業界的普遍觀念相抵觸。但我們也很難因此說明他不是一個稱職的法官。大家都知道,美國的大多數法官遵循先例,而那些著名的法官都是因為他們創造先例而著名。我也不是說波斯納一定是流芳百世的法官,他也可能因為創造的先例臭名昭著,最后被推翻。我只是想說波斯納屬于法官中的少數派。在讀到羅蒂的簡短自傳(見《后形而上學希望——新實用主義社會、政治和法律哲學》,張國清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3年版附錄)之前,我想象不到對他的人生最初產生影響的是托洛茨基和野蘭花。或許每個人在自己人生的某個階段會和某個人或者某種思想不期而遇,對自己產生或大或小的影響。我們的人生還可能因為這樣的影響而轉向,盡管我們無法比較如果沒有這些影響我們是否會是另外的樣子,但只要你從中得到快樂,也就夠了。我很慶幸自己沒有那種錯過波斯納,或許,你的生命中也有那么一個或者一些人,盡管可能不是波斯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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