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主流形式主義理論大多把現代早期以來的西方設想為單向整合于資本主義邏輯的社會,但是明清以來的中國實際明顯不符合這樣的邏輯,而進入近現代,在西方帝國主義沖擊之下,甚或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由于現代西方的勢力和理論一直主宰著全世界,中國(以及大多數的發展中國家)主要使用西方理論來認識自己,結果把實際硬塞進不合適的理論框架。這里試圖提出一個不同的認識方法:從實際出發,使用“paradoxical society(悖論社會)”概念來突出它們違背西方理論信念的實際。需要說明的是,英文“paradox”一詞的含義指的不僅是個別違背理論預期的現象,更指一雙雙相互矛盾、有此無彼的現象的同時存在。本文對“悖論”的使用將以此意為準。此外,本文還用“現代傳統”(新傳統)這一概念來突出已經具有一個半世紀歷史傳統的中國近現代實踐對這個現實所做的回應以及其所包含的“實踐邏輯”,并進而探討現代傳統中的理念傳統。正是悖論社會的現實以及現代傳統中的實踐和理念傳統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學術理論和發展道路的方向。
悖論社會十幾年前,我在《中國研究的規范認識危機——社會經濟史中的悖論現象》一文中突出了中國明清以來的諸多悖論現象,認為我們如果從實際而不是西方形式主義理論信念出發,便會看到中國社會存在許多悖論現象。而由此出發,便會對西方主流理論提出質疑,不僅是描述性的質疑,也是對其所包含的因果邏輯的質疑:比如,對商品化必然會導致經濟全面發展的信念的質疑。同時,更會突出怎樣來解釋中國的現實的問題。我的“內卷型商品化”和“沒有發展的增長”等概念乃是這樣的一個初步嘗試(黃宗智:《中國研究的規范認識危機——社會經濟史中的悖論現象》,《史學理論研究》一九九三年第一期(有刪節);《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中華書局二○○○年第二版)。
在帝國主義入侵和西方的強烈沖擊之下,上述許多明清以來的悖論現象只有進一步的深化和顯著化。帝國主義確實促進了中國的進一步市場化,但是,中國經濟在那樣的刺激之下,只出現了極其有限的發展,也有因破壞而引起的貧困化,但主要的趨勢仍是廣大農村經濟的繼續內卷。同時,帝國主義雖然觸發了一定程度的城市發展,但是沒有同時促進農村發展。這樣,形成了另一對相關的悖論現象:沒有鄉村發展的城市發展。
西方主流形式主義理論所考慮到的主要是西方社會本身,把它理念化為一個整合于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以及隨之而來的一系列變化歷程,把那些變化等同于理性化、資本化、民主化、(理性)官僚制度化、法治化等等一系列的直線性的現代“化”的過程。當然,西方的社會實際絕對不那么簡單,也具有一定程度的悖論性,但它們絕對不會像中國(以及其他第三世界國家)那樣在西方的侵略之下形成西方的影響以及本土的文明的長期并存。這種并存本身便是一對主要的悖論現象。如果說西方近現代社會的邏輯是斯密和韋伯的資本主義化和理性化,那么中國近現代社會的邏輯則是多重的悖論和矛盾。
毋庸說,形式主義經濟理論是不會承認第三世界中的悖論實際的。它會堅持理性經濟人在自由貿易的環境之下,必定會推動廣泛的、城鄉互動的經濟發展,造成西方式的整合。但是,我們知道,這正是帝國主義在十九世紀當時所用的理論借口。
有人也許會認為“悖論現象”概念本身就有問題,因為它是一個以西方為中心而衍生出來的概念:惟有從西方形式主義理論概念出發,才會顯得是悖論的。我要再次說明,提出悖論,絕對不等于是用形式主義理論來認識中國。因為,惟有從實際出發,才能看到悖論,而從悖論實際出發,必定會質疑今天壓倒世界的西方主流形式主義理論,并突出建構另一種理論的必要。我這里用“悖論”,正是為了要凸現西方理論邏輯在中國的不適應,從而提出面對中國社會實際的命題。只有從這樣的實際出發,才有可能建立不同的新理論體系,既能與西方理論對話而又能獨立于它的理論體系。
二元對立的語境帝國主義不可避免地激起了相應的民族主義和感情,并因此把人們推向相反方向的思路。對五四時期的知識分子來說,西方既是(帝國主義)敵人也是(科學、民主)模范,而中國則既是愛國的感情依托也是憎惡的落后對象。在那樣的感情張力下,提倡現代化似乎是在支持帝國主義,而指向傳統似乎是在反帝。因此,很容易形成一種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的思維模式,迫使人們否認中西并存的基本實際。
這樣的二元對立傾向仍可見于今天中國研究的各個領域。在法學界,主張全盤西化的移植論和與其唱反調的本土資源論者針鋒相對。前者認為自己才是真正心向以法治國、邁向民主政治改革、追求現代理性治理的人,而后者則認為前者過分崇洋、輕視本國傳統以及中華民族的優點。
在經濟學界,自由主義派和其反對者同樣對立。前者認為惟有全盤資本主義化以及產權私有化,才有可能促進像西方那樣的全面發展和現代化。延續或擴大國家所有只會帶來進一步的(腐敗的)官僚化。而左派則指出國家官僚控制下的私有化所引起的一系列弊端以及經濟“轉型”中的諸多違背社會主義理念的社會公正問題。
在歷史學界,西化論和反西化論同樣對立,并在其張力之下形成了一個古怪潮流:把清代中國說得十分美好,說它是中國歷史上市場經濟最發達的“高峰”,與十八世紀英國并駕齊驅,甚至領先世界。從經驗證據來說,這是完全違背實際的觀點(黃宗智:《發展還是內卷——十八世紀英國與中國——評彭慕蘭〈大分岔:歐洲、中國及現代世界經濟的發展〉》,《歷史研究》二○○二年第四期)。它之所以能夠仍舊具有一定的影響,其部分原因是出于民族感情:等同傳統中國與西方,使人們感到驕傲。同時,它又用西方(新)古典經濟學的理論來理解中國,這是它西化的一面。把兩者合并,就可以用市場經濟來連貫燦爛的十八世紀中國和改革開放后的中國,憑此打造出一個由市場經濟推動的非常強大的中國的前景。這個論調的部分吸引力就在于它既擁抱民族感情又擁抱西方化,即在感情上做到既反西方又擁抱西方,既反中國傳統又擁抱中國傳統。
在中西傳統長期并存的悖論實際下,這樣的感情性拉鋸當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中國近現代最基本的“國情”之一就是西化和本土化的長期并存以及兩者的相互作用,缺少其中任何一個,都會脫離實際。面對歷史實際,我們更需要探討的是兩者的并存和互動。最為關鍵的是首先要超越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的語境,從兩者共存的現實出發尋找出路。今天的中國學術界,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困擾于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思維模式,但是已經顯出不少超越這種對立的動向,也是我們應該認可參與的動向。
形式主義的誤導若從“啟蒙現代主義”的人是理性人的理論前提出發,預期現代社會必定會整合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社會、政體和法律邏輯,那么我們就必定會否認中國的悖論實際,因此陷入西方現代和中國傳統的二元對立的非此即彼的爭論。
現代形式主義理論之所以把人們推向這樣的選擇,不僅出于現代主義的實質性內涵,也出于它所提倡的認識方法。因為,形式化理論,在它理性人的前提之上,更要求在話語上規范化,以及邏輯上整合化(也就是“形式化”),把其前提貫徹于全套理論(形式主義理論其實不僅是一套實質性理論),它(也)是一套建構理論的方法(一套如何把知識系統化而提高到理論層面的方法)。因此,它對我們的影響,不僅在于它的實質性內容,也在于它所要求的認識方法,是被現代人廣泛看作“科學”的方法。
人人的行為都是理性的行為這個前提顯然不符合實際,因為就憑我們日常的接觸和觀察,我們都會知道許多人的行為是出于感情用事的。斯密的經典經濟學和韋伯的經典社會學的理論前提都是很片面的。但是,許多主流社會科學家們甚至簡單地把它們等同于實際。這是因為在意識形態因素之外,還有科學主義在起作用。現代科學要求人們把知識形式化,也就是說構造一系列只是“專家”們所能了解的專用話語和概念。這樣,便只有專家,也就是已經接受其理論前提的人們,才對其擁有發言權。普通人們不可問津,更毋庸說質疑。正是在這樣的科學主義的構造和制度之下,使形式主義社會科學,尤其是經濟學,能夠長期衛護自己的主流地位。
今天,我們需要擺脫形式主義從理論前提出發的認識方法的束縛,而從人們的實踐出發去認識中國。與理論建構不同,人們在實踐之中,一般會自然而然地面對現實。它不會像理論那樣要求自洽、整合于邏輯,而因此做出非此即彼的一元選擇。它會從二元或多元的實際出發,允許矛盾和非邏輯的存在,或者要求協調、綜合兩組不同的建構,并在此之上做出行為的抉擇。我們也可以說,相對理論而言,實踐是比較均衡的,它不會像理論那樣一再大幅度地搖擺和一面倒。中國的近、現代充滿這樣的實踐以及其所包含的邏輯。
實踐的現代傳統二元對立的語境所造成的誤區之一是無視現代傳統。對立的是西方的現代和中國的前現代,非此即彼。我們看到,形式主義經濟理論所主宰的經濟史,用亞當·斯密理論連貫十八世紀中國和改革后的中國,基本無視其間將近兩個世紀的時期。而本土論者則指向未經西方入侵和影響的中國傳統,同樣忽視中國近、現代歷史,包括中國革命在內,這樣,完全抹殺了近一個半世紀以來在中西并存下所形成的新“傳統”。我這里稱之為“現代傳統”。而正因為在理論領域長期存在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具有協調雙方性質的現代傳統主要突現于實踐,而不是建構。因此,我們今天要走出這個理論上的和話語上的二元困境,必須著眼于實踐及其現代傳統。
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經突出中國革命運動在大革命失敗之后,在特定歷史條件之下所形成的獨特的認識方法:要求從對農村的實踐的認識出發,提高到理論概念,再回到農村去檢驗。這是和儒家認識傳統相悖的認識方法,也是和西方現代要求形式化的(把理性人作為前提的)所謂科學方法相悖的認識方法。雖然在整個革命歷程中多次由于階級斗爭的意識形態而違背了這種認識理念和精神,但它不失為現代(革命)傳統中既是革命性的,也是現代性的一個“傳統”。
除了革命運動本身的勝利之外,這個認識傳統的威力也可見于其他特定領域。譬如在衛生領域,正如有人證明,中國共產黨十分可取地避免了囫圇吞下現代科學主義的錯誤,而國民黨則幾乎完全接受西方的現代醫學知識及其理論和價值觀,認為傳統醫學是不科學、不可取的,因此在上海和北京等大城市用國家政權(通過賦予執照的控制權)試圖建立新的基于西方現代醫學的衛生體系。雖然有個別鄉村改良主義人士提出重新培訓現有鄉村產婆的設想,但是在當時農村實際情況下,現存產婆多是由農村有生育經驗的婦女“兼任”的,她們大多沒有可能脫離家庭參與新式的訓練。而接受過新式訓練的“助產士”則不會進入農村服務于貧窮的農村人民。國民黨的衛生制度因此只見效于大城市,并沒有對農村當時的衛生制度起實質性的改革作用。農村新生嬰兒的死亡率也因此徘徊于原來的25%左右。但中國共產黨則從農村實際出發,在認可舊式產婆的經驗認識之上,采取最簡單廉價的辦法給予她們一些基本的現代衛生知識(譬如洗手、剪指甲、燒水消毒等等),憑此在短短十年之中把嬰兒死亡率降低到7%,因而在大躍進之前便在這方面幾乎達到先進世界的水平。這是十分值得贊賞的實踐經歷,也是包含著反對簡單的現代西方科學主義的邏輯的經驗。
在法律領域,如果我們只著眼于理論構造,中國的近現代法制似乎一無可取。革命運動時期,因為中國共產黨把清代的傳統視作落后的封建傳統,同時又把國民黨模仿西方(主要是德國)的法制視作是資產階級法律,因此只面向蘇聯,模仿其制度。但是,隨后而來的是中、蘇的分道揚鑣,以及再后來蘇聯的解體。因此,在中國近現代司法經歷中剩下來的可取部分似乎只是從農村得出的一些調解方法,而在今天的全球化貿易和信息時代,這些從農村來的傳統又似乎是完全不可依賴的、過時的、落后的制度。
抗戰時期,中國共產黨在解放區的歷史環境之下,形成了一套自己獨特的法律制度。它的特點是法庭普遍積極地進行調解(一反以斷案為主的清代的傳統)(黃宗智:《清代的法律、社會與文化:民法的表達與實踐》),用法庭調解的手段來盡量減少黨和農村人民之間的矛盾,尤其是新婚姻法所引起的矛盾。在推行婚姻自由的大原則下,中國共產黨一方面堅持要革除舊式的重婚、婢女、童養媳、買賣婚姻、包辦婚姻等弊端,而另一方面,又極力試圖減少農民對新婚姻法的反抗。它所采取的手段是對一個個有爭端的婚姻案件進行調解,憑此協調兩者之間的張力,并由此形成了比較獨特的法庭調解以及干預夫婦感情的制度。
這套制度其實是在實踐過程中所形成的“現代傳統”的很好例子。它既不同于西方、蘇聯的法律制度,也不同于清代遺留下來的傳統。它是現代革命政黨在一定歷史條件下所形成的獨特的制度,有它自己的邏輯。它在推行新婚姻制度中,最后形成了自己從實踐中得出來的邏輯:以夫婦感情的基礎及其好壞作為法庭應否調解和好或允許離婚的標準。當然,在運作之中有許多過分強制性地干擾夫妻關系的例子,但是,總的來講,這套制度已經經歷了相當長時期的實踐考驗,仍舊廣泛運用于今天的中國。它明顯既是革命性的,也是現代性的(黃宗智:《離婚法實踐與當代中國法律的形成》)。
另外,在農村的治理之中,中國革命運動相應上述的認識論而在其初期形成了具有民主的可能傾向的“群眾路線”。在其理想的運作之中,革命干部深入農村,向民眾學習,在確切的認識基礎和向他們認同的立場和觀點之上,把初步的“感性認識”提高到理論概念,形成行動“路線”,再回到農村去檢驗,行之有效的才是正確結合實踐和理論的認識。同樣地,在理想的“馬錫五審判方式”過程之中,法官們會依賴“群眾”的“雪亮”眼睛來調查研究,進行調解,處理糾紛,體現從實踐和民眾意愿出發的認識方法。當然,這套方法,曾經多次受到階級斗爭意識形態的誤導。同時,因為它缺乏對人民權利的制度性保障,也缺乏明確分開的司法和行政權力,很容易變成完全由黨組織控制的實際運作,或者變成像文化大革命那樣的政治運動。但是,在適當的制度性保障下,我們可以想像一個走向民眾參與的治理和法律制度。
在經濟領域,現代中國同樣地在實踐之中走出了一條獨特的鄉村工業化道路,即沒有城市化的工業化的悖論道路。按照西方的模式,工業化是應該伴同城市化的,而在上世紀五十年代的中國,也確實遵循了那樣的西方模式。但中國農村人口是如此的龐大,即使是以一九五二至一九七九年年增長率11%的工業發展,也只是吸收了極少比例的農村人口。而農業,雖然在同時期呈現了相當可觀的土地生產率的提高,但僅僅略高于農村人口的自然增長,農村人民收入長時期徘徊于同一水平。這樣的情況形成了鄉村工業化的特殊需要和過程。在改革開始之后的短短十年之中,以超過20%的年增長率突飛猛進,吸收了將近一億的勞動力。這是十分了不起的成就,也是世界歷史上比較獨特的現象。
上面這些都是可以稱作中國面對中西并存的悖論在實踐之中所形成的可取的現代傳統的例子。在今天的二元對立、非此即彼的語境之中,這些既是現代的也是經過一定歷史考驗的“現代傳統”,是很容易被忽視的。
應該說明,這里談的“現代傳統”范疇絕不排除前現代傳統,而是一個包含中國前現代傳統與西方現代相互作用的概念。我之所以突出“現代傳統”中的實踐傳統,只不過是想說:本土化學者們所指向的那些前現代傳統,如果在中國近現代的一個半世紀的實踐中沒有起過作用,那么便不一定是真的符合歷史實際的東西。當然,這樣的思路絕對不排除在現代的實踐傳統之中去發掘、繼承或發揚那些既有悠久歷史又可以和現代實際相結合的舊傳統意識、習慣、文化、思維。
雙刃性的實踐邏輯當然,現代的實踐傳統及其邏輯,不會是完全正面的,它也充滿了負面的例子。我之所以突出從實踐出發的認識,并不包含對實踐的價值判斷。
譬如,農村工業化,雖然規模龐大,最后并沒有能夠減少農村人口的絕對數量。在沿海和城郊地方,它確實起了反過密化的作用,轉移出相當比例的農村勞動力,農村收入和生活水平也相應提高(進入了“小康”水平)。但是,在廣大的內地農村,農業收入仍然很低。
其后是全球資本的投入以及相應的城市高速經濟發展,因此又吸收了一億的農民工。這里先不考慮“民工”所包含的種種社會問題,而只從農村人多地少問題的角度來衡量這一變化。它事實上仍然沒有能夠減少農村非常密集的人口。時至今天,農村人口仍然基本徘徊于改革初期的八億的絕對量,人多地少的局面仍舊沒有明顯的改善。即使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適度規模設想(例如江南的每勞動力二十畝地),仍然沒有能夠真正實現。農村勞動收入的提高主要得自非農收入,而糧食生產收入,即使是在沿海一帶,仍舊大多徘徊于老的水平。城市發展但農村落后的悖論現象仍舊是中國的基本現實。
這個經歷所突出的邏輯是中國人多地少的極其巨大的矛盾,不是農村工業化和全球資本與全球市場便能夠徹底解決的問題。我們必須在鄉村工業化和全球化這兩條已經是十分寬闊的道路之上,另外尋找更多的出路。近年來的“西部大開發”是具有一定潛力的一條道路。另外,在改革過程中相對被忽視的一家一戶的小面積種植業,以及與它直接關聯的副業,顯然需要進一步的提高。人們今日普遍地認為西方式的高度城市化必然也是中國農村的出路,但是事實上農村人口,起碼在今后相當長時期之內,不可能大規模減少,因此我們需要從悖論實際出發,在小面積的、勞動密集的農副業生產中去尋找出路。
另外是社會問題。在多種經濟系統并存的情況下,社會貧富懸殊的分化不僅僅是經典理論所考慮到的資本主義社會中的階級分化,更是不同技術水平(和收入)的經濟系統的差別。傳統農業和現代工業以及后工業的信息產業之間的差別十分懸殊,因而形成一系列比西方早期資本主義所見的更惡劣的社會問題。而人多地少和低收入農業是一系列其他問題的基本經濟起因。廣大農村的貧窮、廉價勞動力使工業企業不顧國家勞工法來剝削農民工成為可能。而下崗職工問題則是在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混合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這些存在于兩種經濟制度的交接點上的龐大問題正是悖論社會的一個重要特征。這樣的社會危機實在不允許僅僅用轉型的過渡、或市場化中的資源配置合理化過程等形式主義理論模式來淡化。
理念的現代傳統正因為如此,光是“實踐邏輯”及其“現代傳統”是不足以指導中國未來的學術和發展方向的。所謂“實踐邏輯”的方法主要是回顧性的分析方法,不是前瞻性的方法,而我們需要的是兩者并用。無論是學科或理論的建構,還是全社會的走向,都不能不加區別地依賴現代實踐的所有傳統,而需要有一定的理念來作為實踐的“現代傳統”不同部分的取舍標準。
其實,在理念方面,中國在現代的歷程中已經做出了不少選擇,也可以說已經形成了一個理念的現代傳統。首先是民主:從辛亥革命以來,所有中國政府,無論什么黨派,甚至包括軍閥政權,起碼表面上都尊重憲政、民主,在形式上都用憲法來規定國家主權在于人民,并且保證人民“出版及集會、結社自由”,“五四”時期的知識界更廣泛地以“德先生”為主要理念。由此可以看到民主理念在人們心目中的重要。時至今日,我們可以說民主理念早已不僅是一個西方現代的傳統,因為它在中國本身的政治話語中也已具有將近一個世紀的傳統。
此外是社會公正。我們看到,即使是清代政權,面對農村貧困的社會危機,也在法律實踐中采取了一系列照顧貧困人民的措施,包括尊重回贖出典土地的權利、允許民間田面權的存在、克制高利貸等等。進入現代,無論是孫中山三民主義中的“民生”,還是國民黨立法者所用來綜合(他們認為是)基于家族的中國傳統法律和基于個人的西方現代法律的社會公正理念,都關心到貧苦人民,要求國家照顧社會弱者。而中國共產黨則更徹底地選擇了以勞動人民為先的社會主義理念。我們可以說社會公平理念明顯是得到人們廣泛支持的,而且在現代的歷史中十分明顯地體現于城鄉勞動人民給予共產黨革命運動的擁護。它在中國也是一個具有相當長時期的“傳統”。在這方面,中國應該能夠做得比西方更公平,尤其比美國那樣沒有任何社會主義傳統的西方國家公平。
再則是融合中西的法律制度。從清末開始,歷經軍閥、國民黨以及共產黨政權,都以建立新式的法制為要務。初期的改革曾經想全盤移植西方法律,但其后的立法都以融合中外法律為目標,試圖從西方(包括蘇聯)和本土做出選擇和結合,建立符合中國社會實際的法律。中國當前實用的法律其實是同時來自三大傳統的:清代法律(包括清末的改革)、(模仿德國的)國民黨法律以及解放區的法律。其理念是要結合中西、建立既符合現代又符合中國實際的法律制度。這也是中國近現代傳統中的一個重要理念。
融合中西法律的理念,毋庸說體現了更廣義的融合中西文明的理念。在比較“軟”的法律領域,在長時期的實踐過程之中,也已經形成了有一定基礎的中西結合。至于在更“軟”的藝術和人文學科領域,本土傳統的延續和繼承是更毋庸說的了。至于相對較硬的領域,上面已經提到現代衛生制度中的中西并用,把融合中西理念體現在一門最西方式的現代科學領域。
法律和衛生實踐中的中西結合更體現了中國革命遺留下來的認識方法:從準確認識實踐出發,提高到理論概念,再回到實踐。在法律領域,雖然曾經受到把法律當作階級斗爭武器的誤導,以及今日二元對立論爭的拉鋸,在實踐之中已經自然而然地應用了這種認識方法。在衛生制度以及中西醫學并用之中,它更加顯著。
正是民主、社會公正、中西結合、從實踐出發的認識等理念一起,而不僅是近年來更為流行的形式主義的(由市場和理性人所推進的)“資源配置合理化”,才能代表現代中國的理念傳統。它們要求我們做出有意識的抉擇,不像形式主義經濟學那樣完全信賴不具道德意志的市場運作。正是前面那些理念才堪稱為足可衡量中國現代多種實踐傳統的標準。
今天的中國,完全可以擰出其近現代實踐中可取的傳統及其邏輯,并明確其現代傳統中的可取理念。同時,也可以根據中國自己近現代的理念來對過去和當前的負面實踐做出總結和批判。這樣,從準確地認識實踐出發,再提升到中、高層理論概念,才有可能建立符合中國實際的社會科學和理論并為中國選擇一條合適的道路。
(本文寫作、修改過程中,夏明方、孟憲范、張家炎、白凱、林剛、崔之元、Ahu Byungil、苗文龍和劉莉給了我很大的幫助,謹此致謝。本文的第一部分:《認識中國——走向從實踐出發的社會科學》,發表于《中國社會科學》二○○五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