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法律人要義無反顧地堅持自己的政治理念
我們現在就是要創造這樣一種政治制度,讓更多的法律人走向政治家的行列,讓政治家的選擇更符合民主、競爭和透明的機制,只有這樣,才是國家之大幸、人民之大幸!
--江平
臺灣學者陳長文先生送給我一本書,書名為“法律人,你為什么不爭氣”,寫的是臺灣政界法律人的現象。這本書的序是馬英九先生寫的,他在序中談到他當年報考法律其父不同意,要他報考政治,三十多年誰也未說服誰,馬英九的父親認為兒子學了法律后“法治觀念太強,司法性格太重,守經有余,權變不足”。于是我聯想起究竟什么是法律人的性格?
首先,我們要承認任何一個職業和它的職業人都會有它職業帶來的性格,就必然有其性格中的優點和缺點,有其職業習慣及其職業“病”。
政治家們縱橫捭闔,沒有永恒的朋友,也沒有永恒的敵人,我們會以為權術過重,誠實不足;經濟學家尋求機會、創造財富,但我們會以為太過于實用主義;社會學家立足民間草根,反映民輿民情,但似乎又缺少社會制度設計的眼光;文學家以其浪漫主義征服人們的心靈,似乎又是理想有余,缺少現實主義情懷。我們又如何用解剖刀解剖我們法律人自己呢?
從法律職業的基本層面來說,無論是法官、檢察官、律師、教授,他們的本職工作都是在依法辦事,或者再好聽些,都在努力把法律詮釋得更好些,但無論如何是不能跳出法律條文所規定的!法律的條文某種程度上與各種宗教的教規一樣,是不能逾越的,逾越了就是“異教”,就是“異動”,所以宗教既有其虔誠一面,也有其保守一面。
我們這些法律人雖然程度不同,但也有對法律的虔誠一面,因此也有其保守、謹慎的一面,這大概可以叫做“守經有余,權變不足”吧!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蕭規曹隨”的典故就是講漢初蕭何制定的律令制度是后人不能隨便更改的。打天下時立下的王法是不能隨意變動的!法律人,要警惕你的保守性格!
其次,我們要承認在中國歷史上真正改變祖先王法號稱法家的,其實并不是法律人,而首先是政治家,或者是作為政治家的法家人物。中國歷史上很難說是儒家和法家的斗爭貫穿始終,但我們可以說改革和保守的斗爭貫穿始終,王安石算不上法家,康、梁也算不上法家,但他們完全稱得起改革家,稱得上是杰出的政治家。雖然改革失敗了,但仍然推動了歷史前進。
環顧世界,法律人作為杰出政治家的不在少數。美國的總統有一半是法律人出生,俄羅斯的普京也是。法律人作為政治家,既有守成固本、法統延續的一面,又有大膽變革,銳意進取的一面。無論是民主政制或是集權政制下一個杰出的政治家都會對國家的命運起著重大作用,一個好的政治家可以帶領國家走上繁榮昌盛,一個壞的政治家可以把它引向深淵絕境,歷史上這種情況不是太多了么?!
我們現在就是要創造這樣一種政治制度,讓更多的法律人走向政治家的行列,讓政治家的選擇更符合民主、競爭和透明的機制,只有這樣,才是國家之大幸、人民之大幸!
最后,法律人自身并不是被動的只是去詮釋法律,執行法律,他完全具有能動性,去能動地改變法律。在我們國家每一項立法中法律人的作用已經充分展現出來,立法的全部過程也就是法律制度變革的全部過程。法律人不僅有“守”的一面,也有“變”的一面。
隨著立法的更大開放性,對于“善法”、“惡法”的評論也越來越公開,越來越大膽,這是社會的一大進步。說物權法是善法者有之,說它是惡法者也有之;說勞動合同法是善法者有之,說它是善法掩蓋下的惡法也有之。
今天法律人面臨一系列的困惑。誰能判斷一個法院的判決是對還是錯呢?終究還有個立法的旨意和解釋可循;但誰能判斷一部法律是善法還是惡法或者一部法律中哪個條文是善或惡呢?恐怕難有統一的看法,誰也不能禁止有不同政治理念的人各自作出不同的判斷。沒有政治理念的法律人可以在有關執法的是非判斷上很清醒,但卻可能在所執行的法是善法或惡法上判斷很不清醒,這并不奇怪。
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政治理念的法律人是盲目的,法律是不能脫離政治的。我在七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工作時,已故的著名學者李慎之先生時任委員,他曾語重心長地對我說:“你們搞法律的人對法律研究越深就越會感到和政治的碰撞和現行政治體制的碰撞。”看起來法律人要想躲避政治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
政治家必然要面對巨大的風險,乃至殺身之禍,但法律人要為國家和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就要義無反顧地去堅持自己的政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