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期聚焦
刑事證據制度改革若干理論與實踐問題之探討
——以兩院三部《兩個證據規定》之公布為視角 陳光中(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終身教授)
內容提要:《兩個證據規定》的公布是我國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確立證據裁判原則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司法人員應當努力做到根據證據認定的法律事實與案件客觀事實相統一。規定刑事證明標準的“結論唯一”不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達到。“唯一性”與“排除合理懷疑”在證明程度上有差別,不能結合使用。“留有余地”的做法能避免錯殺,但不能避免錯判。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確立,有利實現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在非法言詞證據排除條件上用刑訊逼供“等”字樣,范圍模糊,有待修改。要求被告人應當提出被非法取證的線索和證據屬于舉證的初步責任。公訴人對合法取證的證明要求達到“確實充分”,難以實現,建議改為“較大證據優勢”。檢察機關負有排除非法證據的職責,極具中國特色。實物證據排除的條件規定過高,建議加以修改,以減少排除的難度。
關鍵詞:兩個證據規定;證據裁判原則;“結論唯一”的證明標準;非法證據排除規則
兩個證據規定的規范與執行若干問題研究 龍宗智(四川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內容提要:兩個證據規定突出重點、全面規范,明確了刑事證據法的基本內容,體現了先進性、科學性、創新性與實踐性,注意了價值平衡,制度進步難能可貴。在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中,變相刑訊逼供應當視為刑訊逼供,下一步應做出具有涵蓋性的規定;回避“威脅、引誘、欺騙”方法取證不妥,違法使用這些手段應明確禁止;就“重復自白”問題,應當注意波及效應并在規范上做出彌補;就其他非法取證問題也應做出必要規范。而在死刑案件證據規定中,允許使用特殊偵查措施收集的證據損害了程序法定原則;對證據瑕疵的補正與合理解釋應當做出限制與細化;有限的直接言詞證據規則尚待確立;偵查機關出具案件說明的形式應當規范化。兩個證據規定的執行存在諸多障礙,應保障法院的獨立與權威,應通過典型案例推動執行,應解決檢察環節適用證據規則問題。
關鍵詞:刑事案件;訴訟程序;證據法;制度完善;規范執行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的中國模式 陳瑞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中國新頒行的兩部司法解釋確立了頗具特色的非法證據排除規則。諸如對“強制性排除”與“自由裁量的排除”的確立,針對若干程序瑕疵所建立的“可補正的排除”規則等,都體現了該項規則在實體構成方面的特點。而包括程序審查優先、法庭初步審查、程序性裁判、證明責任倒置等規則的確立,則意味著該項規則在程序實施方面所具有的一些創新性。改革者不僅要推動該證據規則的頒行,更應關注該規則的有效實施問題。而為了有效實施這一證據規則,改革者需要構建針對偵查行為合法性問題的司法審查機制,確立以司法裁判為中心的訴訟構造,并就刑事司法體制的改革問題進行進一步的探索。
關鍵詞: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強制性的排除;自由裁量的排除;可補正的排除程序性裁判;證明責任分配
□ 學術專論
面向社會科學的行政法學 包萬超(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作為總體危機的集中表現,現代行政法學是一種“單向度”的規范法學。由于作為此在的人的缺席,這種“規范性”是不徹底的,又由于人類行為理論的缺失,這種規范的實證基礎缺乏了經驗世界的支持,而使自身變為內容空虛的邏輯游戲。面向社會科學,就是將社會科學的方法和知識資源應用于行政法研究,最重要的是發展一種以人類行為理論為中心的社會科學的行政法學,并同時注重規范與實證研究。
關鍵詞:社會科學;行政法;社科法學;規范法學;實證法學
從“行政國家”到“法治政府”?
——我國行政法治中的國家形象研究 韓春暉(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國家形象的視域對于公法研究具有獨特的價值。在國家說學史中,國家形象與國家法治形象兩者相伴而行,卻時合時分;在進入現代法治國家以后,國家法治形象與法治建設之間形成了一種雙向循環的互動模式。西方國家的歷史表明,“行政國家”是現代法治國家的初步階段。我國法治形象的演進路徑是:改革開放前,我國處于“前行政國家”階段;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進入“行政國家”階段;我國行政法治的未來發展將最終走向“善治國家”階段。
關鍵詞:行政國家;法治政府;國家形象;行政法學
訴訟時效完成后債權效力的體系重構
——以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時效若干規定》第22條為切入點 朱曉喆(華東政法大學民法教研室副教授,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我國民法學說和立法確立了訴訟時效的一般法律效力是債務人獲得時效抗辯權。本文以此為中心,來分析和認定訴訟時效完成后債之關系的法律效力。具體而言,訴訟時效完成后,如債務人拋棄時效抗辯權,則債權的請求力得以恢復;訴訟時效完成后,如債務人未主張時效抗辯權或雖已主張,但又已經自愿履行義務的,則債權人有權受領,債務人不得再行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完成后,如債權人與債務人達成履行債務協議,應依當事人具體的意思表示確定是拋棄時效抗辯權,還是為清償舊債務而負擔新債務。
關鍵詞:訴訟時效完成;拋棄時效;抗辯權;自愿履行義務;自愿履行義務的協議
論碳排放權的準物權和發展權屬性 王明遠(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碳排放權是在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為核心的國際法律體系下產生的新型權利,該權利具有準物權屬性和發展權屬性,而這兩方面屬性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在有關碳排放權的國際法律實踐中,特別是在碳排放權分配方面,正確認識和把握這兩方面屬性有利于維護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背景下的正當權益。
關鍵詞:碳排放權;準物權屬性;發展權屬性;碳排放權分配
關于我國設置公司種類股的思考 任爾昕(甘肅政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種類股的實質是股權的類別化,即股權內容的自治性配置。我國公司能否設置種類股,公司法并無明確規定。作為國際通行的公司股份類別,種類股立法在發達國家已經非常完備,種類股股權設計也靈活多樣。我國的公司法面對多變的國內市場和激烈的國際競爭,已經表現出公司股份制度供給不足,而種類股的設置正是提升我國公司法競爭力的一項制度創新,是我國公司法制現代化的必然選擇。設置種類股能充分發揮公司的融資價值,科學理解并深化股權平等原則,促進私法自治理念在公司法領域更好貫徹。我國在種類股的具體設置時,應當考慮公司自由配置的公司利潤分配事項、剩余財產分配事項、表決權事項、轉換權事項、償還權事項等因素。同時,對種類股股權的保護,是種類股制度得以順利實施的關鍵。
關鍵詞:種類股;公司法制現代化;公司融資股權
犯罪輕重是如何被定義的 白建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內容提要:本文根據50國刑法典13121個獨立罪刑關系的經驗研究,發現各國刑法的嚴厲性程度以及價值取向與人口因素、民族異質性程度、人均資源占有量、城市化進程以及國民素質等多種非法律因素有關。各國在這些方面的差異使得立法者不得不以各自的方式與本土犯罪問題相處,并沉淀出各自行之有效的經驗。當這些經驗與人們共有的善惡良知以規范的形式融合到一起時,便形成了刑法中各種犯罪的輕重刻度。承認經驗對刑事立法的影響,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關鍵詞:比較刑法;刑法嚴厲性;罪刑關系
犯罪研究:刑法之內與刑法之外 王牧(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內容提要:犯罪有刑法之內的研究,也有刑法之外的研究;刑法學屬于前者,犯罪學屬于后者。刑法學研究犯罪規范,犯罪學研究犯罪事實。二者的研究對象不同,不能混淆。古典刑法學以刑事法治為目的,實證刑法學以犯罪減少為目的。二者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各有所長,各有所短。實證刑法學家對古典刑法的批判創生了實證刑法,產生了犯罪學。實證刑法是古典刑法歷史發展的新階段。理論創新的動力是理論的目的性。要防止犯罪研究中的論域混淆。
關鍵詞:犯罪的刑法研究;犯罪的社會學研究;古典刑法學;實證刑法犯罪學;理論目的性混淆論域
訴訟證據種類的區分邏輯 周洪波(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后流動站研究人員)
內容提要:在比較法上,關照于中國問題的訴訟證據種類區分制度的基本差異是:專門規定法律條文有無有別;種類數量多少各異;證據的總體指涉范圍寬窄不同。對此,不能簡單的從可通約的一般訴訟認識規律的邏輯角度來評價各種分類制度的優劣,而應當盡量從各種特定的制度語境邏輯來分析其分類制度的相對合理性。依此來看,有關的理論認識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基于訴訟制度及其觀念的整體變革,中國的訴訟證據種類區分制度有改革的可能和必要。
關鍵詞:訴訟證據種類;區分邏輯;認識論;制度語境
□ 立法與司法研究
論高度危險責任一般條款的適用 王利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內容提要:《侵權責任法》第69條關于高度危險責任的一般規定,在法律解釋與法律適用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一規定不是適用于所有的危險責任,而是主要適用于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責任。作為一般條款,第69條必須在無其他特別規定的前提下才能被適用。法官在適用這種規定時,不僅應考量高度危險作業損害的嚴重性、難控制性和異常性,而且須考慮高度危險作業的社會價值。受害人的故意、不可抗力及受害人自擔風險,在具體情況下可成為高度危險責任一般條款適用中的免責事由。另外,高度危險責任一般條款的適用可與過錯責任發生競合。
關鍵詞:高度危險責任;一般條款;高度危險物;免責事由
法官思維:個性與共性及其認識誤區 董開軍(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內容提要:法官思維近年來成為現實司法中的一個熱點問題。法官思維的主體是法官,對象是案件事實和法律規則。本文首先從司法活動的特殊規律出發,列舉分析了法官思維的個性;接著分述了法官思維的共性,即:法官作為普通人,其思維具有大眾性。法官作為公務人員,其思維具有公共性。法官作為中國公務人員,其思維具有中國特色;最后指出了法官思維常見誤區及其避免之道。作者認為,避免法官思維誤區,除了要強化專業教育培訓和綜合知識學習,經常不斷地提升法官們的法律素養和綜合素質之外,當務之急在于幫助、督促法官掌握科學的思想方法,從而能夠正確認識和處理法官思維個性與共性之辯證關系。
關鍵詞:法官思維;個性與共性;思維誤區
□ 爭鳴
審判管理與社會管理
——法院如何有效回應“案多人少”? 蘇力(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內容提要:導致當下中國法院面臨的“案多人少”問題的一個重要因素是訴訟成本過低。法院目前采納的諸多審判管理具體措施,固然有保證司法公正和便民利民的追求和效果,客觀上也有刺激訴訟消費的作用,因此很難真正緩解“案多人少”,并保證司法公正和為民。法院系統應會同相關決策部門以各種措施提高訴訟成本,并依據現行法律公正司法確保訴訟成本主要由過錯糾紛人承擔,同時降低糾紛人訴諸其他糾紛解決方式的成本,來有效降低整個社會的司法需求,使司法得以集中有效關注更具規則意義的糾紛解決。審判管理因此不僅有獨立的意義,同時也是整個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構成部分,將對中國司法制度的塑造具有重大意義。
關鍵詞:審判管理;訴訟成本;社會管理創新;司法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