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婚姻家事法實務論壇自2014年6月創辦,至今已成功舉辦十一屆,初步搭建、形成了法律職業共同體跨界共同研討交流的平臺和良好氛圍,對家事審判實務中問題的研究及解決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
為進一步加強婚姻家事法領域理論界與實務界的交流,特繼續舉辦本次論壇,法律職業共同體各界嘉賓將繼續從實務角度為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繼承編的正確適用、解決司法難題以及家事審判改革相對應的家事訴訟程序立法及完善建言獻策。
本次論壇由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辦,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所、北京市法學會婦女法學研究會承辦。
歡迎法律職業共同體各界嘉賓從司法難題的解決建議的視角申報論文,為論壇增彩。
一、議題范圍
1、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1)基于婚姻贈與房屋的處理規則
(2)夫妻一方直播打賞的處理規則
(3)父母為子女購房出資的認定規則
(4)繼父母子女關系的確認規則
2、民法典繼承編:
(1)遺囑的效力認定實務研究
(2)遺產管理人實務研究
3、家事審判程序的制度完善:
(1)人格權禁令程序研究
(2)家事訴訟證據規則研究
(3)《訴訟費用繳納辦法》修法前瞻涉及家事案件實務研究
二、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5年4月19日(周六)
地點:北京
會議規模:200人
三、預報名程序
請擬參會嘉賓于2024年12月31日(周二)24:00前,提交電子報名回執,逾期不接受。
(1)在線填寫報名回執(騰訊文檔二維碼,見附件1)。
(2)如無法在線完成報名,也可通過郵件提交報名回執(見附件2),主題須注明:“姓名+單位簡稱+第十二屆家事論壇報名回執”,應由嘉賓本人郵箱發送、一人一表。
歡迎各地法院一線家事審判崗位的法官參會觀摩交流,原則上一家單位不超過兩人,以文與會作者不在此限,多人參會應指定一位會務對接人。
四、論文征集
論壇原則上以文與會,分界別遴選參會嘉賓。
請擬參會嘉賓嚴格在論壇征文范圍內撰寫論文;會務組進行評審,符合要求的論文將收入大會論文集,超出范圍不予收錄。
名額所限,兩名及以上作者合作撰文,如入選,論壇原則上只能一位作者參會。
嘉賓近一年內已發表的圍繞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繼承編法律適用以及家事審判程序實務類探討文章也可向會議提交(須注明發表載體及具體刊期)。
論壇結束后,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將對其中未發表過的高水平論文再行遴選,出版《家事法實務》(2025年卷)。
論文應符合學術規范(論文格式后附,禁用尾注),正文不超過一萬字為宜(不低于八千字);文尾務必附上作者姓名、所在單位、職務職稱;中國法學會及下屬研究會、各級公證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協會專業委員會職務(需標注全稱,自愿填報);電子郵箱、手機號、微信號(必填項)等聯系方式。
論文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2月28日(周五)24:00,過期不再收取;論文也應通過擬參會嘉賓本人的電子郵箱以Word格式文件附件形式提交,文件名及郵件主題統一格式:“姓名:論文題目”。
五、參會資格確認程序
論壇正式通知將于2025年3月中、下旬發布。
會務組將在2025年3月31日前,對入選論文的作者發送正式通知、確認參會資格。
會場容納有限,對號入座,未收到會務組正式通知者,謝絕與會。
論壇如果因為疫情等突發原因采取線上直播模式進行,仍僅限于取得參會資格的嘉賓參加。
六、論壇不收取會務費,會議當天午餐及晚餐由會務組統一安排,交通及住宿自理。
七、會務接洽
報名回執及論文接收電子郵箱:jiashifaluntan@vip.163.com。
會務負責人:林建軍、孫若軍
統籌執行人:
楊曉林,手機(微信號):13366156089
譚 芳,手機(微信號):13501650111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2024年11月4日
附1:第十二屆中國婚姻家事法實務論壇預報名參會回執(在線填寫)
附2:第十二屆中國婚姻家事法實務論壇預報名參會回執
附3:中國婚姻家事法實務論壇論文格式規范(暫行)
一、文章題目
文章題目一般不超過20字,居中(小二號黑體),如有副標題,副標題字號為小四宋體。
二、作者署名
論文題目下為作者署名(小三號楷體),文章標題下的作者姓名后用“*”符號,在首頁用腳注注明作者基本情況,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工作單位、研究(業務)方向。
例如:作者簡介:XXX(1968—),男,XX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
三、摘要和關鍵詞
論文正文前有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個關鍵詞(五號宋體)。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表明作者的觀點,并且能夠獨立成文。格式:[內容摘要]、[關鍵詞](宋體五號加粗)。
四、正文
文章正文采宋體五號,段落間距:段前0,段后0。首行縮進2個字符。行間距:最小值0。
五、正文的標題層次及格式
正文標題采一、(一)、1.、(1)的序號設置層次,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文章層次較少時,略去(一)的層級;段內分項的,用①、②、③、④……表示。具體為:
“一、××××
1.××××
(1)××××。××××××。
(2)××××。①×××××××××; ②×××××××××;③××××。”
字號:一級標題(宋體小四加粗) ;二級標題(宋體五號加粗);其他下級標題字號與字體同正文(宋體五號)。
六、注釋、參考文獻及圖表格式
1.文章注釋采用當頁末加注方式,當頁單獨排序。引文注釋應為:
(1)著作類:[國籍]著者:《書名》,譯者,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2)雜志類:作者:《論文名》,《期刊名》××××年第×期。
(3)報紙類:作者:《文章名》,××××年×月×日《報紙名》。
(4)英文注釋中雜志名與書名用斜體。文章名用引號。
(5)重復出現的注釋,在同頁的,相連的,后注釋標“同上”即可;不相連的,標“同上+上個注釋序號”;在相鄰頁的,保留作者名、書名、文章名即可,但不同章的不能略。
2.參考文獻置于書稿正文末尾、后記前;體例與引文體例注釋同。
3.圖表應編號,如“圖1”、“表1”,圖題排在圖稿下方,表題排在表格上方,圖應與行文敘述照應,即在行文中要先出現抬注(見圖1、表1)字樣后,才能接著出現圖表。
七、其他要求
數字10以上的一律用阿拉伯數字,但中國古代典籍、年號中的數字,保留漢字習慣;10以下的一般用漢字;法條的條款項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數字之間連接一律用波浪線;超過3位數的數字間一律不加逗號分隔,如10000;20世紀以前年代可用1990年代、1980年代表示,也可沿用20世紀90年代、20世紀80年代,但無論用何種式表示,必須做到全文統一。
文章應盡量避免口語化、報刊語言,如“解放前、解放后”、“建國后”,應準確地表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后”或“1949年以前、后”;“文革”一律表述為“文化大革命”。也應避免出現“今年”,“最近”等模糊時間。
八、特別要求
論文結尾處,請務必附上作者姓名、所在單位、職務職稱、電子郵箱、手機號、微信號、中國法學會及下屬研究會、各級公證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協會相關專業委員會職務(需標注全稱,自愿填報)等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