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院校、共建院校:
根據《國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民委發〔2013〕4號)文件要求,經個人申報、各校評審推薦,國家民委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學者評審論證,聚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按照擇優原則確定擬立項項目。根據工作規程,現將2023年度國家民委高等教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情況公示如下,公示期為10月20日至30日。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向國家民委教育司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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