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要素是傳統生產要素理論的重大突破,準確反映了當今經濟社會發展所呈現出的特征和趨勢。自2019年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將數據增列為生產要素以來,中央發布多項政策文件,圍繞數據要素發展謀篇布局,并將關注點聚焦于數據要素市場化流通。特別是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正式出臺,標志著我國數據要素市場進入了有序規范的探索和發展階段。該意見對于推動數據要素基礎制度建設、完善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機制、打造數字經濟發展新動能具有舉旗定向的重要意義。
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建設數字中國、發展數字經濟的重大戰略,構建國家數據基礎制度、培育數據要素市場相關文件的精神,需要我們深入研究、突破數據要素有關的一系列重大基礎理論和實踐應用課題。更加深入地理解數據成為生產要素的時代背景、歷史緣由、價值及其意義;更加系統地把握數據要素融入生產、分配和流通等環節的理論邏輯、供需關系、權屬配置和發展規律及其對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影響;更加全面地探索數據要素價值轉化的基本原理、定價與收益分配機制,構建科學的流通體系,實現數據要素市場的高效配置;更加深刻地解構數據要素流通中安全保護、有效利用、有序流通的科學機理,形成科學的流通機制和規則、流通技術和方法,以充分釋放數據要素的價值。因此,需要管理科學、經濟科學、數據科學、計算機科學等多學科的交叉融合研究與探索,為我國數據要素及其流通理論體系的建立、數據要素基礎制度體系的構建、數據要素市場體系的建立和發展提供科學支撐。
開展數據要素的基礎理論、支撐構建統一多層次數據要素市場的基礎性、前瞻性和引領性的科學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論與戰略意義。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決定設立專項項目,圍繞“數據要素及其流通的基礎理論與機制設計”開展專項資助工作。
一、科學目標
本項目立足于國家數字經濟深化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充分認識和把握數據要素流通的基礎理論、重要實踐、關鍵環節和瓶頸,旨在構建數據要素及其價值釋放與高效流通的理論框架,優化數據要素的市場化機制,突破面向數據要素流通全過程的基礎制度、流通機制及其支撐技術,從而在國際上率先建立系統性的關于數據要素及其流通的理論與方法體系,在理論上為數據要素及其流通的理論創新做出貢獻,在實踐中有效地支持我國數據要素基礎制度的構建、市場流通機制的建設、數據要素價值的釋放,從而為加快我國數據要素市場規范化建設和我國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本專項項目聚焦我國數據要素領域的重大戰略需求和探索實踐,瞄準國際最前沿的理論發展開展相關研究,鼓勵開展科學理論建模與實證研究,鼓勵開展跨學科交叉研究,鼓勵同政府研究機構和相關產業部門聯合申請。
二、擬資助課題和研究內容
(一)數據要素的市場設計、流通模式及參與者激勵機制研究(G0414)。
揭示數據要素作為流通標的物的基本內涵與特征;探索基于數據要素權屬結構性分置的流通規律;研究數據要素流通中市場摩擦的成因、影響及其消解機理;構建基于多元市場協調機制的流通模式;研究統一多層次數據要素市場體系下各類市場參與者的激勵機制及決策行為。
(二)數據生產要素的基礎理論及其經濟貢獻(G0309)。
揭示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的經濟學原理;研究納入數據要素的新生產函數;解析數據要素與其他生產要素的協同聯動機制及其對全要素生產率的作用;構建數據要素生產、流通、分配等基礎性經濟理論,構建數據要素分類分級、權屬配置等法學理論;探索數據要素對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貢獻路徑及其影響。
(三)數據要素背景下數據資產的價值創造、會計處理及其經濟后果(G0206)。
建構數據資產核算理論,系統性梳理數據要素背景下數據資產的基本特性及其數據資產確認方法;探索數據資產價值創造的微觀原理并展開實證分析;研究數據資產會計處理的理論與方法;提出數據資產估值模型與定價方法;研究企業數據資產化以及會計披露對資本市場的影響;探索企業數據資產化對上下游企業、同行業的溢出效應。
(四)數據要素流通產品的設計與收益分配機制(G0304)。
提出數據要素流通產品的基礎理論;構建數據要素流通產品的標準化體系和設計方法;研究數據要素流通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提出面向不同應用場景的數據產品定價方法;建立覆蓋公共數據和社會數據的一體化市場定價體系;建立政府、企業、個人等主體間公平高效的收益分配機制,構建完善數據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相關機制。
(五)公共數據開放利用與授權運營理論與制度設計(G0401)。
構建公共數據開放利用和授權運營的基礎理論;研究面向公共數據價值釋放的管理標準、治理模式和制度優化路徑;探究公共數據的確權授權機制與方法;研究公共數據市場化流通、非市場化流通的定價模式、定價機制及其定價方案;探索面向公共數據的創新和價值創造過程中的公共數據收益共享分配機制及其制度設計。
(六)多元主體協同的數據要素流通全過程風險評估與治理機制(G0113)。
面向數據要素供給、流通和使用的全過程風險,探究多源數據融合的數據要素風險感知與識別;研究數據要素流通全過程風險的評估與分類分級機制;探究數據要素流通全過程風險預警方法;探究數據要素流通風險防控與消減的智能決策支持方法;構建數據要素流通監管體系,研究多元主體協同的監管模式和監管機制設計。
(七)數據要素權益保護與可信流通使用的理論方法與技術(G0414)。
提出面向數據要素流通平臺的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技術體系;研究數據要素流通使用的可信機制、可信流通評估指標與評估方法;構建適應多元目標需求的數據交易智能撮合和使用的理論與方法;提出不同數據要素流通使用場景的數據可信安全學習與計算方法;探索多源異構數據融合使用的安全與合規智能化檢測方法與技術,提出面向數據要素流通全過程的可追溯方法和技術;研究管理與技術相互協同的數據要素可信流通使用保障體系及實現路徑。
(八)數據要素流通交易多邊平臺的運營機制與治理(G0414)。
研究平臺參與者及其利益相關者(如政府、數據主體等)在內的多主體動態博弈視角下平臺目標的選擇及其實現路徑;研究降低數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匹配效率的方法與策略;基于區塊鏈和人工智能技術研究數據交易、定價模型和數據使用的可信度;研究數據產品供需方參與平臺交易的決策行為和激勵機制設計;研究有效監管制度和市場反饋機制;提出不同平臺模式下數據要素流通平臺的治理體系與治理機制。
三、項目遴選的基本原則
除撰寫提綱要求外,申請書內容還須體現如下幾個方面:1. 申請項目為實現總體科學目標的貢獻;2. 針對本項目指南中研究方向擬重點突破的科學問題、達到的研究目標或技術指標。
四、資助計劃
專項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24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擬在每個研究方向資助1項,共資助8項,直接費用資助強度為1660萬元(課題一260萬元、其余課題均200萬元/項)。
五、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
專項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無工作單位或者所在單位不是依托單位的人員不得作為申請人進行申請。2023年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重大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申請人申請本專項項目。
(二)限項申請規定。
1. 專項項目申請不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范圍。獲得資助后,計入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承擔總數2項的范圍。
2. 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只能申請或參與申請1項本專項項目。
3. 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專項項目中的研究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接收時間為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31日。
2. 專項項目申請書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對申請人具體要求如下:
(1)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當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的相關內容,不符合項目指南和相關要求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專項項目旨在緊密圍繞核心科學問題,將對多學科相關研究進行戰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勢整合,成為一個專項項目集群。申請人應根據專項項目擬解決的具體科學問題和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3)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信息系統https://grants.nsfc.gov.cn/(沒有系統賬號的申請人請向依托單位基金管理聯系人申請開戶),按照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4)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專項項目”,亞類說明選擇“研究項目”,附注說明選擇“科學部綜合研究項目”。申請代碼1選擇管理科學部相關學科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申請項目名稱可以不同于擬資助研究方向下列出的研究內容名稱,但應屬該內容所轄之內的研究領域。
本專項項目申請不受《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管理科學部資助領域和注意事項中第1條“避免與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復資助”條款的限制。
(5)每個專項項目的依托單位和合作研究單位數合計不得超過3個;主要參與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貢獻者。
(6)申請人應當按照專項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撰寫申請書,請在申請書正文開頭注明“2023年度專項項目數據要素及其流通的基礎理論與機制設計之研究方向:***(按照上述8個擬資助研究方向之一填寫)”。申請書應突出有限目標和重點突破,明確對實現本專項總體目標和解決核心科學問題的貢獻。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專項項目相關的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申請書正文的“研究基礎與工作條件”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7)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規定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依托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審核。
(8)專項項目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須報送紙質申請書,但必須應在項目接收工作截止時間前(2023年10月31日16時)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審核。項目獲批準后,依托單位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一并提交。
3. 專項項目咨詢聯系方式:
(1)填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可聯系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協助解決,聯系電話:010-62317474。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負責接收申請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將不予接收。聯系電話:010-62328591。
(3)其他問題可咨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三處。
聯系人:胡老師 吳老師 電話:010-62327153、010-62327152。
(四)其他注意事項。
1. 為實現專項項目總體科學目標,獲得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應當承諾遵守相關數據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的規定,項目執行過程中須關注與本專項其他項目之間的相互支撐關系。
2. 為加強項目的學術交流,促進專項項目集群的形成和多學科交叉,專項項目集群將設專項項目指導專家組和協調推進組,每年舉辦一次資助項目的年度學術交流會,并將不定期地組織相關領域的學術研討會。獲資助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上述學術交流活動,并認真開展學術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