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全國青年法學家公開課”系列公益講座活動第三講在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成功舉辦。公開課采取線下線上相結合的方式,由北大法寶學堂面向公眾全網直播。
活動現場
第三講邀請了中國法學會第八屆全國杰出青年法學家、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員、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謝鴻飛,演講主題為“《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的核心問題:契約自由的兩個面向”。
在致辭環節,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理事長張所菲介紹了本基金會的基本情況,以及“全國青年法學家公開課”系列活動舉辦的初衷與意義。公開課旨在為進一步繁榮法學研究、服務法治實踐、培養法治人才,邀請杰出青年法學家,聚焦法律領域前沿課題,為服務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貢獻法治力量。北大法寶副總經理何遠瓊回顧了公開課的往期活動,并為公開課走進中國電信集團表達了感謝,同時介紹了北大法寶在法律服務,尤其是人工智能法律服務方面的領先優勢與產業實踐。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李峻在致辭中表示,中國電信積極融入法治社會建設,樹立了負責任的法治央企形象,本次活動是中國電信多元化開展法治宣傳的一次全新嘗試,后續還將持續探索、豐富普法宣傳的方式途徑,為法治社會建設貢獻企業應有的力量。
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理事長 張所菲
北大法寶副總經理 何遠瓊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李峻
謝鴻飛教授從實體權利和立法推理前提兩個面向解讀契約自由。首先,以《民法典》和《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部分的解釋》為基礎,謝教授結合具體案例,從契約自由與鼓勵交易、合同成立、國家強制締約及合同效力等方面深入淺出地分析了民法典中對契約自由的凸顯,同時從契約正義、法定義務的強化及外接公法限制等角度闡述了民法典對契約自由的強化限制。其次,謝教授認為,民法典合同編的任務應是在假定沒有任何干預時,當事人基于契約自由通常會作出什么樣的真實意思表示。基于此,謝教授從合同相對性和契約嚴守兩方面分析契約自由的邏輯推理前提作用,并從情勢變更和合同解除分析了契約自由作為實質推理前提的各種情形。
中國法學會第八屆全國杰出青年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謝鴻飛
評述環節,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法律顧問張建斌談到,契約自由廣泛應用于企業對外開展業務、簽訂經濟合同,但同時,契約自由并不是絕對的,應受到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的約束。企業應不斷健全合同管理體系和風險防范機制,實現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北京高文律師事務所顧問張大雷結合自身實踐,表示謝教授的講座帶來了很多啟示和思考,對于更好地理解中國法下的契約自由具有重要意義,要進一步深入思考契約自由的價值和作用。
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法律顧問 張建斌
北京高文律師事務所顧問 張大雷
本期公開課由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法律服務部副主任郭琳主持。
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法律服務部副主任 郭琳
講座后,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理事長張所菲為主講嘉賓謝鴻飛、評述嘉賓張建斌、張大雷及主持人郭琳頒發紀念證書。
“全國青年法學家公開課”系列公益講座由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主辦、北大法寶學堂承辦。第三講由中國法學交流基金會志同法治基金、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支持。本期公開課北京主會場線下觀眾80余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各所屬單位均組織觀看,北大法寶學堂、國脈文化翼直播等平臺同步全網直播,線上近兩萬人同時收看。目前,北大法寶學堂在騰訊視頻號平臺已上傳回放視頻。
全國青年法學家公開課,大咖云集,一展風采,為你而來,給你所需。
活動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