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對監察官法草案三審稿進行分組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分組審議時普遍認為,草案三審稿已經比較全面、成熟,其主要制度規范是可行的,建議審議通過。同時,與會人員也對草案三審稿的進一步完善提出修改建議。
李鉞鋒委員說,草案三審稿對監察官職業能力培訓培養作出了有關規定,這將有利于高質量推進監察監督,充分發揮出國家監察體系的治理效能。建議進一步細化對監察官教育培訓的規定,通過加大業務能力培訓、完善優勝劣汰制度等措施,有效提升監察官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李培林委員說,應該參照法官法和檢察官法的規定,寫上具有三年相關工作經驗的規定,從而推動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監察官隊伍。
殷方龍委員建議,將第五十一條“監察官的配偶、父母”后面加上“配偶的父母”。主要考慮是,把監察官配偶的父母納入到禁止代理案件范圍中,更有利于保證監察官履職的公正性。(記者 蒲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