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制了《關于租賃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額度
(一)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每人每年提取金額不超過8400元。
(二)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提取金額不超過實際房租支出,且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不得超過2500元。
(三)租賃本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繳納的房租。
加強租賃住房提取核查
根據通知,繳存職工應當按照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以真實的租賃行為和證明材料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加強租賃住房提取審核,嚴格核實職工租賃行為和證明材料。
對于通過偽造證明材料、虛構租賃行為、隱瞞事實等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島城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責令職工限期退回騙提資金,納入失信信息管理范圍,取消5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和貸款業務的資格,對逾期仍不退回的,通報職工所在單位,納入社會信用評價范圍,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商貸提取“全程網辦”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發布了《關于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增加網辦事項的通知》,自2021年3月23日起,商貸自助提取簽約開通網上辦理渠道,提取資金能夠直接劃轉至本人指定的提取結算賬戶。
商貸提取“全程網辦”,根據通知,償還本市商貸自助提取合作銀行住房貸款的,第一(主)借款人可通過本人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個人專業版),申請辦理商貸自助提取簽約業務,并可選擇添加配偶信息,為配偶一并開通商貸自助提取功能。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職工簽約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結果,并通過短信、網上營業廳等渠道通知職工。職工開通商貸自助提取功能后,可通過網上自助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貸,提取資金直接劃轉至本人指定的提取結算賬戶。
目前商貸自助提取業務合作銀行已達20家,包括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銀行、青島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青島農商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華夏銀行、齊魯銀行、北京銀行、恒豐銀行、浙商銀行和河北銀行。另外日照銀行、平安銀行的商貸自助提取業務已進入試運行階段,將于近期正式上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