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大學法學院2021年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接收調劑,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有意者需要按照以下要求辦理調劑手續:
一、調劑專業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非全日制法律(法學)。
二、申請調劑對象
1.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調劑對象: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同時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全日制法律(非法學)專業,分數線必須同時達到相應專業國家復試線和我校基本復試線(政治:50分,外語:50分,業務課1:75分,業務課2: 75分,總分:325分);
2. 非全日制法律(法學)調劑對象: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同時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第一志愿報考我院全日制法律(法學)專業,分數線必須同時達到相應專業國家復試線和我校基本復試線(政治:50分,外語:50分,業務課1:75分,業務課2: 75分,總分:325分)。
三、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調劑錄取規則
1.根據調劑申請者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參加調劑復試(1:2以內差額復試)。
2. 復試內容及錄取規則:參照《廈門大學法學院2021年法律碩士專業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四、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調劑、復試程序
(1)3月23日上午10點前,申請調劑考生在前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
(2)3月24日學院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可參加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
(3)3月26日,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4)3月31日,考生參加模擬演練;4月2日,考生參加調劑復試(已經參加我院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復試的考生不用參加調劑復試,以全日制法律碩士專業復試成績為準);
(5)學院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待錄取通知。
(6)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注:以上時間安排若有調整,以我院最新通知為準。
五、被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院不承擔責任。
六、有關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關政策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它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它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學費較高、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將檔案和戶口轉入學校、學校不安排住宿、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將注明非全日制學習標識。考生被錄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兩大類之間互調。
廈門大學非全日制法律碩士學費5.4萬元/全程,學制 3年。
七、復試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函〔2018〕364號)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研究生復試費為130元/生。
八、聯系人
康老師,聯系電話:0592-2186991,聯系地址:法學院B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