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發布公告稱,第六屆“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活動將于2021年4月正式啟動,歡迎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積極申報,期限為4月1日至7月15日。公告要求,到本次申報時間截止時,項目必須實施滿一年方可申報。申報單位需要在申報日期內將申報材料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郵編:100088),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fazhizhengfujiang@126.com。
據了解,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發起設立“中國法治政府獎”,并已成功組織五屆評審活動,該獎項在社會上產生了廣泛影響。“中國法治政府獎”以創新程度、科學價值、推廣范圍和法治意義為評選標準,最終評選出“中國法治政府獎”和“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下附具體要求:
一、獎項性質
“中國法治政府獎”是中國第一個由學術機構發起設立,依據科學的評選標準和公開的評選程序對各級行政機關及相關部門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的制度和措施進行評價的獎項。
二、獎勵原則
為保證“中國法治政府獎”設立、評選程序與評選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公開,我們承諾奉行以下原則:
1.非營利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不以營利為目的。評選活動所需經費由“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負責籌措,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接受行政機關任何形式的資助。
2.獨立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堅持獨立、中立原則。“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負責遴選評選專家并具體組織評選活動,評選體系和評選過程獨立于政府、企業及其他團體。
3.公正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設置的評選標準和評選程序力求公平與公正。
4.公開原則
“中國法治政府獎”評選過程公開透明,支持、鼓勵媒體與公眾的參與和監督。
三、申報資格
“中國法治政府獎”接受以下三類對象申報:
1.行政機關。包括中央政府職能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
2.其他國家機關,包括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
3. 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
“中國法治政府獎”獎勵對象是上述主體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所創設的具有重要價值、產生明顯社會效益、對于建設法治政府具有示范效應的制度、舉措。到本次申報時間截止時,項目必須實施滿一年方可申報。
四、評選組織
“中國法治政府獎”設初評委員會和終評委員會,負責獎項的初次評選和最終評選。“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負責設立初評專家庫和終評專家庫。評選專家由組委會從初評專家庫和終評專家庫中抽取。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秘書處設在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具體負責接受項目申報、組織審查、實地核查等評選工作。
五、評選標準
“中國法治政府獎”的評選標準包括創新程度、科學價值、推廣范圍和法治意義。
六、評選程序
(一)發布申報公告
由“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在媒體上發布申報公告。
(二)參評單位申報
參評單位以單位名義向“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申報,以各單位填寫的書面申報書為準。
(三)初次評選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組織初評專家對參評項目進行初評,以無記名投票或通訊投票方式確定入圍項目。
(四)公示
初評入圍項目由“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秘書處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對入圍項目進行調查核實
“中國法治政府獎”組委會組織專家對入圍項目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六)最終評選
終評委員會根據初評結果、核查報告、入圍項目實施情況等,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決定最終評選結果,評選出“中國法治政府獎”和“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
申報單位請在申報日期內將申報材料郵寄至(建議用EMS):
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25號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郵編:100088
并請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fazhizhengfujiang@126.com
電話:010-58908003/8349
傳真:010-58908003
聯系人:高老師、林老師
申報截止日期:2021年7月15日,以郵戳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