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9年來已提交50多份建議,內容涉及數字經濟、鄉村振興、產業互聯網、粵港澳大灣區等多個方面。今年,他領銜提出的關于制定自然保護地法的議案,則與生態保護有關。
我國自然保護地包括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及自然公園3種類型,目前已建立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地1.18萬處,占國土陸域面積的18%、領海面積的4.6%。
自然保護地在維護國家生態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但由于缺乏頂層設計、定位模糊,加之缺少保護資金與保護能力,一些保護地存在以經濟創收為導向的問題,違法違規行為頻出。馬化騰建議,將自然保護地法納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為全面建成中國特色自然保護地體系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馬化騰曾在2018年全國人大會議上呼吁,盡快制定國家公園法,發揮社會公益組織在推動國家公園社區發展和自然環境教育方面的作用。
2018年,在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的支持下,清華大學和國家公園研究院共同組成課題組,開展“自然保護地立法研究”項目。兩年來,課題組成員分赴東北虎豹國家公園(試點)、四川大熊貓國家公園(試點)等多地開展調研和實地考察。調研結果顯示,各權責部門存在多頭交叉管理、權責不落實等問題,管理目標和方式等也有較大差異甚至沖突,條塊分割、保護讓位于開發利用等弊端明顯,統一立法很有必要。
“目前,有關自然保護地的法律法規分散,整體性、系統性、綜合性的立法明顯缺失,亟需通過制定自然保護地法填補空白,以形成完備的生態環境立法體系。”馬化騰說。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讓馬化騰看到了自然保護地法的立法契機。
根據“自然保護地立法研究”課題成果,馬化騰認為,要統籌謀劃、協同推進國家公園法與自然保護地法的制定,確立相關法律原則和基本制度體系,探索機制創新,建立統一規范高效的自然保護地管理體制。
“應結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按照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和地方管理等不同級別,合理配置中央與地方有關自然保護地的事權和財權。”馬化騰說,在此基礎上,需要明確各級林草、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設置統一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并賦予其相應的管理權和執法權。
馬化騰提出,應確立自然保護地的發展和建設管理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分級管理、分類保護、分區管控、多元共治等法律原則,進而通過規定自然保護地的設立與調整、規劃與標準、分區差異化管理、生態保護與修復、建設項目清單、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調查監測、法律責任等基本制度加以實現。(張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