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是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以司法手段保護知識產權,不僅事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更事關我國經濟社會文化的繁榮發展。近幾年,北京法院不斷強化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以此加強對合法智力成果和商業經營權益的保護。對此我有兩方面感受:
一方面,北京法院加強全類別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充分發揮司法主導作用,服務北京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保護科技創新成果,加強對高新技術和前沿領域技術成果的司法保護。保護文化創意成果,妥善審理與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著作權案件,充分打擊了以創新之名,行侵權之實的行為。保護商標權,審理了一系列涉“老字號”商標權案件,懲治不正當競爭行為。另一方面,北京法院加大制裁力度,破解了侵權成本低的難題。堅持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的市場價值導向,使賠償數額與知識產權的類型、創新程度及其市場價值相適應,切實保障被侵權人能獲得充分賠償。
知識產權保護任重道遠,人民法院應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切實以知識產權審判為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保駕護航。
在此,我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積極構建知識產權保護大格局。始終將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置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中謀劃和推進,找準審判工作促進科技創新、文化創新的著力點,促進文化傳播,維護競爭秩序,為創新主體提供明確穩定可預期的發展前景,讓創新創業者堅定信心,提升社會創新活力。
二是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堅持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的市場價值導向,實現以補償為主、以懲罰為輔的雙重效果,保障權利人恢復到無侵權行為時應有的市場利益狀態。依法適用民法典關于懲罰性賠償的規定,加大對故意、重復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制裁力度。
三是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隊伍素質能力建設。持續加強知識產權法官的隊伍建設,不斷培養出更多業務精通的專家型法官和業務骨干。為人才成長搭建平臺,營造鉆研業務、致力審判的良好氛圍。加大對年輕法官、法官助理的培養力度,使其盡快成長為審判中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