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貴州縱深推進“大生態”戰略帶來陸生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大幅提升。但隨之而來的是,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事件也逐年增加。為此,貴州省林業局出臺《貴州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補償辦法》,明確野生動物傷人將由政府“埋單”。
辦法規定,造成人身傷害的,醫療救治費由政府進行全額補償,誤工損失按所在地平均工資計算,殘疾補償金按平均工資的1至10倍計算。造成財產損害的,畜禽、特種養殖動物受傷的,按所在縣上年度市場價格20%進行補償,死亡的,按市場價格50%進行補償;農作物、經濟作物、經濟林木損害的,按照所在縣上年度該類農作物或者經濟林木市場平均價格的50%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