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下發《關于嚴格規范司法鑒定機構開展親子鑒定業務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對司法鑒定機構從事親子鑒定有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嚴格規范鑒定活動,切實維護行業公信力,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
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嚴格執行開展親子鑒定業務的制度規定,指導監督司法鑒定機構規范開展親子鑒定業務。通知對司法鑒定機構開展親子鑒定業務程序進行規范,要求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利用醫院、中介組織或個人等招攬業務,不得設立采樣點;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應當全程錄像,有條件的可以利用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方式,并應當要求當事人對身份信息真實性進行書面承諾;嚴格執行當事人本人到司法鑒定機構提取檢材的要求,當事人確有困難無法到司法鑒定機構而需要現場提取檢材的,兩名取樣人員中至少一名應為承辦該鑒定委托的司法鑒定人,并全程錄像,嚴禁司法鑒定人助理或其他工作人員或個人單獨提取檢材,嚴禁通過郵寄、快遞、當事人自行送檢等方式獲取檢材;對檢材應當進行唯一性標識并對流轉過程全程記錄,確保“保管鏈”記錄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鑒定委托書、被鑒定人及監護人身份信息、鑒定收費發票(復印件)及鑒定活動的完整記錄等鑒定文書和材料應當歸入鑒定檔案妥善保存;不得利用網絡、報紙、廣播、電視等媒體進行宣傳或招攬業務、代理人等,禁止發布隱私親子鑒定、個人親子鑒定、個人親子檢測、司法親子鑒定等內容的廣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