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社會科學司官方網站12月14日的公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11月份共受理結項申請196項。其中192項通過審核準予結項,申請免予鑒定的項目中有4項經審核不符合免予鑒定條件,不予通過結項。
據公告要求,通過審核的高校社科管理部門需要按期、保質完成《項目申請書》約定的研究任務并及時結項。被終止項目的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教育部項目,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5年內不得申報或者參與申報教育部項目。被撤銷或終止的項目,項目負責人所在高校負責追回已撥經費或已撥剩余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