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10月24-25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刑法研究室承辦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刑法學重點學科暨創新工程論壇(2020)在京成功舉行。全國學界和司法實務界的百余名專家學者匯聚一堂,圍繞“刑事法治的新課題”的會議主題進行了為期兩天的深入研討。
2020年10月24-25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主辦、刑法研究室承辦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刑法學重點學科暨創新工程論壇(2020)在京成功舉行。本次研討會主題為“刑事法治的新課題”。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聯合大學、復旦大學、浙江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吉林大學、東南大學、廈門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寧波大學、大連海事大學、貴州大學、上海社會科學院、上海政法學院、南京審計大學、中國計量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理工大學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等司法實務部門和阿里巴巴、螞蟻金服、北京利商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的近百名專家學者匯聚一堂,圍繞“《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研討”“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刑事治理”“疫情防控與刑法適用”“新型網絡犯罪的刑法規制”“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刑法”“刑民及刑行關系的交叉與邊界”“刑事一體化與立體刑法學”等七個議題進行了為期兩天的深入研討。
開幕式暨主旨發言
會議開幕式暨主旨發言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刑法學重點學科負責人、法學所刑法室主任劉仁文研究員主持。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原所長、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陳澤憲研究員,最高人民法院姜偉副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陳國慶副檢察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儲槐植教授先后致開幕辭并作主旨發言。
陳澤憲研究員首先表達了受陳甦所長和陳國平書記委托對大會召開表示祝賀并對與會嘉賓表示歡迎和感謝之意。他表示,本次會議聚焦《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疫情防控與刑事治理,網絡、大數據、人工智能的刑法規制等熱點問題進行專題研討,回應社會重大關切,定位為刑事法治新課題名副其實。此次刑法修正除了刑事實體法的內容,也涉及一些程序法的內容,很多刑事司法的重要措施值得關注。以今天的研討為契機,發揮刑事法學者在刑事修正進程中的應有作用,對于推動刑事法治發展、正確處理公民權益和社會秩序的關系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姜偉副院長表示,社會快速發展帶來很多新情況新問題,需要理論上加以研究、司法上積極應對、立法上及時調整,刑事法學家對刑事立法和司法中重點熱點問題的真知灼見將為刑事法治建設提供重要參考。刑法修正案草案對刑法分則有關內容有較大修改,是否科學合理需要全社會集思廣益;疫情防控期間如何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確立合理的司法標準,需要理論和實務界共同努力;信息網絡犯罪新型疑難案件和人民法院落實產權保護的司法實踐也都有待進一步研究和規范。通過今天這樣的會議不斷深化人民法院與法學院所交流,共同促進中國特色刑法學理論繁榮發展,必將為全面建設法治國家做出更大貢獻。
陳國慶副檢察長表示,刑事法治發展必須結合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進,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當前,社會治安持續穩定,群眾安全感穩步提升,但違法犯罪也出現很多新特點和新態勢。陳國慶副檢察長用數字說話,表示傳統犯罪正加速向以互聯網為媒介的非接觸式轉化,醉駕型危險駕駛已經取代盜竊成為第一大罪,面對突出緊迫的新趨勢,刑事政策、立法和司法都要做出及時調整。《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增加了很多新內容,體現了刑法對人民群眾關注焦點的及時回應,但仍需深入研究和科學論證。希望專家學者能與司法實務界攜手努力,促進刑法修正立法前瞻性和謙抑性的統一,理論和實踐的統一,打擊犯罪和保障人權的統一,刑事立法民主性和科學性的統一。
儲槐植教授認為,今年以來刑事法治有兩件大事,一是影響所有人的新冠疫情,由此衍生出疫情防控過程中刑法適用和刑事治理完善的問題,疫情防控中的刑事問題需要刑事法學者思考發聲,為提高社會治理能力作出應用貢獻;二是出臺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草案反映出我國刑法仍然面臨一定程度的重刑結構問題。儲槐植教授提出,立法的重刑攀比趨勢應當避免,對于危害較輕的犯罪要留下充足的空間和余地,刑法修正必須堅守罪刑法定原則、罪刑相適應原則和刑法謙抑原則。
第一單元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研討
第一單元主題為“《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研討”,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黃京平教授和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宇教授共同擔任本單元主持人。
清華大學法學院黎宏教授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問題及解決思路”為題發言。黎宏教授認為,從我國刑法發展來看,刑法正從“保護犯罪人的大憲章”向“保護善良公民的大憲章”的方向逐步轉變,刑法修正要依照“以行為規范的宗旨立法、以裁判規范的理念司法”這一觀念進行,我國正在進行的部分刑法修正反映了時代發展需要,有向積極的一般預防刑法觀轉化的趨勢,同時也為將來刑法的整體修正做了準備。
北京大學法學院王新教授以“刑法與《證券法》的聯動修訂”為題發言。王新教授認為,在我國目前的刑事立法模式下,《證券法》只能籠統和抽象地規定刑事責任的追究,具體罪名和法定刑等需要在刑法典中予以落實,這必然會帶來新修訂的《證券法》與刑法之間的聯動修訂問題。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院長韓軼教授以“關于《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法益保護完善的思考”為題發言。韓軼教授認為修正案草案對民營企業法益保護的平等性、藥品安全法益保護的全面性、金融安全保護的強化性進行了調整,這種擴張應當基于合理法益保護的立場,避免刑法修正陷入重刑主義。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王志祥教授以“產權平等保護精神的貫徹與刑法修正”為題發言。王志祥教授認為,修正案草案調整、提升了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的刑罰配置,強化對非公有制經濟的刑法保護。未來刑法修正應當繼續維持這“三對六種”腐敗犯罪分立且刑罰配置輕重有別的現狀。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暨安徽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掛職)周振杰教授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問題與建議》”為題發言,他從體系性、協調性、謙抑性三個方面對修正案草案進行了分析,并就單位犯罪、積極刑法觀與消極刑法觀等問題分享了自己的見解。
天津大學法學院劉霜教授以“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的倫理審視與法律省思”為題發言。劉霜教授對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的時間軸與倫理審視作了介紹,進而對基因編輯嬰兒事件作了法律反思與前景展望,著重圍繞此類行為的侵害法益、刑罰量刑、法律監管,以及如何在促進科技發展與保護法益之間尋求平衡等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研究院院長劉憲權教授,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梅傳強教授,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張遠煌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勞東燕教授對本單元研討作精彩點評。
劉憲權教授表示,修正案草案反映出金融犯罪法定刑有提高的趨勢,罰金刑問題值得學界關注,人工智能刑法規制成為新的學術熱點,刑法立法與理論研究要具備前瞻性,因應時代向前發展。
梅傳強教授表示,本單元的專家發言既有宏觀立法理念的觀察,也有微觀上對具體罪名、條文的修訂建議,內容充實而且有針對性,此前專家們比較集中的意見在修正案草案二審稿中已經有所體現,在未來修法進程中,專家學者還要進一步發揮作用,貢獻真知灼見。
張遠煌教授表示,刑事立法與刑法規制必須遵循客觀規律,注重分析犯罪發生的原因。當前與單位相關的犯罪越來越多,立法修訂要同時注重事后懲罰與事前預防并舉,提高對單位犯罪的治理能力。
勞東燕教授認為,眼下刑事立法從以古典主義事后懲罰為中心轉變為以預防為中心,要妥善處理秩序和個體權利的內在沖突,構建新的解釋論、犯罪論和歸責理論,注重立法的積極回應和體系安排之間的關系,同時也要考慮到預防措施本身的風險,不能因為風險不確定便假定風險不存在。
自由發言環節,姚建龍教授和賈宇教授等就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涉罪企業入刑、刑事立法的價值觀與出發點等問題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第二單元 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刑事治理
第二單元研討主題為“疫情防控背景下的刑事治理”。《環球法律評論》王雪梅編審和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趙天紅教授擔任本單元主持人。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石經海教授以“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犯罪的刑法規范體系完善”為題發言,就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犯罪立法的突出問題和范式轉化分享了自己的見解,提出立法目標應從秩序維護轉向多元保障,應急模式應從動員模式轉向調試模式,技術方法應從粗放管理轉向精細治理。
東南大學法學院歐陽本祺教授以“重大疫情期間刑法對謠言的合理規制”為題發言。他認為我國刑法通過司法解釋和修正案的方式擴張了對謠言的規制范圍,部分滿足了打擊謠言犯罪的需要,但也帶來了一些問題,應處理好打擊謠言犯罪與保護言論自由的關系。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敦寧教授以“危害公共衛生罪中危險犯的合理設置”為題發言。他認為在危害公共衛生犯罪中設置危險犯是實現早期預防的需要,我國刑法采取了抽象危險犯、準抽象危險犯與具體危險犯三種危險犯設置形式,未來需要對具體危險犯進行全面的完善。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莊緒龍講師以“疫情防控背景下刑事案件‘遠程視頻’辦案的理論與實踐”為題發言。他認為遠程視頻辦案在當前重大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被有效“激活”,作為特定情況下司法辦案的補充和輔助方式,實踐應用中應注意其適用范圍、條件、程序以及訴訟安全和保密等事項。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屈學武研究員,寧波大學法學院趙微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時延安教授對本單元研討作精彩點評。
屈學武研究員認為,本單元發言人圍繞重大疫情期間的刑事治理作了有層次、有條理的深度分析和獨到研究,既有理論思考,又有立法和實務建言,亮點紛呈。
趙微教授認為,本單元發言體現了學者對刑法規范的建構和建議,既有體系性、類型性建議,也有問題性建議,值得推崇。
時延安教授主要從治理的語境與內涵、刑事法治的邊界和制度資源等角度對本單元報告作了點評,主張區分不同學科視野下的信息、語境、場景和核心問題。
自由發言環節,石經海教授、敦寧教授、劉霜教授、莊緒龍博士后,以及屈學武研究員、趙微教授等分別就刑事治理的理念與方法、倫理與刑法的關系、交通犯罪類型化、人體冷凍胚胎的法律屬性,以及準抽象危險犯等問題進行了交流、回應、商榷和探討。
第三單元 疫情防控與刑法適用
第三單元研討主題為“疫情防控與刑法適用”。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吳宗憲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院長馮衛國教授擔任本單元主持人。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李曉明教授以“疫情防控中刑法規制的罪名競合及法教義學分析”為題發言,李曉明教授運用刑法競合和法教義學的原理,結合具體法條關系和罪名競合的分類,對疫情防控中所涉相關罪名的沖突與競合作了闡述和分析。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葉良芳教授以“《野生動物決定》若干適用問題探討”為題發言。葉良芳教授認為《野生動物決定》是疫情防控關鍵時刻頒布的特別法律,具有緊急狀態法的特點,有必要探討其內在的設計機理,以便有關部門在實踐中準確適用。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姜濤教授以“疫情防控期間刑法的特別治理之道”為題發言。姜濤教授從“依法從嚴從重”這一關鍵詞切入,分析了“依法從嚴從重”的法理基礎、法律依據和司法運用,認為從嚴從重隱含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并不會帶來過度干預的系統風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暨貴州省社會科學院聯合培養博士后、浙江工商大學法學院汪恭政講師以“妨害突發事件防控犯罪行為的從重處罰”為題發言,認為突發事件防控期間,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文件對相關犯罪行為規定的從重處罰,屬于酌定的從重處罰,應根據從重處罰的判斷準則并結合涉案特點判斷。
復旦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杜宇教授,廈門大學法學院李蘭英教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陳志軍教授,北京聯合大學法律系邵彥銘副教授對本單元研討作精彩點評。
杜宇教授圍繞社會治理緊迫需要與回應性刑法的關系,從教義學分析框架,圍繞刑法內部結構、法益實體內涵、目的與效果之間的關系等角度對本單元發言作了點評。
李蘭英教授認為,本單元發言對司法解釋的反思非常難得,其中加重與從重處罰,刑罰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的關系,法治目標與立法目的等問題值得大家深入思考。
陳志軍教授認為,本單元發言對緊急狀態立法、司法和法治構建作了很有價值的探討和分析,這些思考和建議值得重視。
邵彥銘副教授從刑事政策角度對本單元發言作了評議,認為涉疫犯罪刑事立法和司法要在注重嚴密法網和嚴格適用法律的基礎上,進一步走向精準化。
自由發言環節,姜濤教授、吳宗憲教授和馮衛國教授等分別就法益的功能、刑法與社會的關系、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刑法學研究與犯罪學視野,以及刑罰輕緩化對解決社會問題的作用等問題作了交流和探討。
第四單元 新型網絡犯罪的刑法規制
第四單元研討主題為“新型網絡犯罪的刑法規制”。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齊文遠教授和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陰建峰教授擔任本單元主持人。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胡江副教授以“毒品犯罪網絡化的刑事治理”為題發言,認為毒品犯罪呈現出網絡化的典型特征,使得毒品犯罪在犯罪性質、既遂標準、共犯關系、毒品屬性的認定和追訴程序適用方面存在困難,要從立法、司法和社會治理等多個層面予以應對,增強毒品犯罪刑事治理的實效。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耿佳寧講師以“網絡時代預防刑法的理性收縮”為題發言,對意大利近三十年信息犯罪立法概括作了介紹,認為以意大利立法情況為鑒,在支配犯領域,需要警惕過度介入可能導致的向義務犯的轉變,實體上理性收縮觀念需依靠一元化的立法技術。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后、浙江理工大學法律系鄭旭江講師以“非法第四方支付的犯罪類型和防治策略”為題發言,對網絡黑灰產在利用非法第四方支付的主要模式和所涉犯罪類型作了介紹,提出應嚴格落實第四方支付的行業定位,建立交易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明晰司法使用標準,完善刑事立法。
中國計量大學法學院應家赟講師以“侵犯域名行為的保護法益及其刑法規制”為題發言,認為域名權具有刑法保護的價值,可以成為刑法的保護法益,有必要增設侵犯域名權罪這一新罪名。
國家檢察官學院沈海平教授、阿里巴巴集團安全部高級專家謝虹燕女士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蔡桂生副教授對本單元研討作精彩點評。
沈海平教授從網絡與犯罪形態變遷的時代背景切入,重點圍繞網絡化對毒品犯罪追訴程序的影響等問題進行點評,主張緊密結合現實開展研究,對現行法律規則進行更加充分的解釋,增設新罪和犯罪化應當謹慎。
謝虹燕女士表示,網絡犯罪的證據發現與獲取越來越困難,新罪名對解決現實難題的作用也有待進一步發揮,網絡犯罪證明體系和證據制度如何調整和完善、如何有效切斷和打擊為網絡終端犯罪提供支持的“輸血鏈”,明確網絡犯罪既遂與未遂的標準等問題,迫切需要專家學者的關注和研究。
蔡桂生副教授認為,本單元發言提出的立法建議非常新穎,值得關注。網絡環境下很多犯罪的疑點難點問題,需要注重挖掘刑法基礎理論和傳統知識結構尋求解決方案,比較法的視野和扎實的一手文獻對于我國刑事立法借鑒有很大幫助。
自由發言環節,葉良芳教授、蘇州大學田然講師和應家赟講師等對電信詐騙的共同犯罪問題,第四方支付等前沿問題如何在理論上定位和進一步深化,增設侵犯域名罪的必要性,堅持比例原則與網絡犯罪治理等問題分享了自己的見解和看法。
第五單元 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刑法
第五單元研討主題為“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刑法”。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士心教授和阿里巴巴集團法務部總監連斌先生擔任本單元主持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王安異教授以“網絡數據犯罪的規范問題及解決”為題發言。王安異教授認為,網絡數據概念的刑法界定,離不開《數據安全法(草案)》的禁止性規范,對網絡數據安全,刑法需要結合其算法、平臺等予以保護,堅持法律保留原則,完善行刑銜接,在統一法秩序下協同共治。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郭澤強教授以“人工智能時代權利與責任歸屬的域外經驗與啟示”為題發言,認為“智能”是一個動態范疇,人工智能造成安全風險的責任分配問題,應根據人工智能自動化程度分別適用不同的責任原則,未來應正確區分人工智能與低級自動化,堅持適度積極主義的立場。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彭文華教授以“自由意志、道德代理與智能代理”為題發言。彭文華教授認為自由意志和道德理性是獲得犯罪主體資格的要件,智能代理是人工智能獲得犯罪主體資格的條件,神經科學的發展以及人工智能技術的進步,使人工智能取得犯罪主體資格成為可能。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李玉萍研究員,《當代法學》副主編、吉林大學法學院王充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孫運梁教授對本單元研討作精彩點評。
李玉萍研究員對本單元發言給予高度評價,表示網絡數據的概念、分類和權屬一直是司法實踐中高度關注的問題。針對不同的數據類型,法官辦案會采取不同的思維范式。最高法出臺的指導性案例也各有側重點,例如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的指導性案例的切入點和側重點就在于“干擾行為”的定性,而不在于“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理解。
王充教授認為,人工智能與刑法關系的核心問題是責任問題,刑法以自然人為基礎構建,智能代理可以理解為對人的行為的擴展和延伸,其成為刑法保護對象的依據、承載的具體內容、構成要件行為的類型化與特定化等具體落實的手段,可以通過責任以及責任實現的方式串聯起來。
孫運梁教授認為,本單元發言人能結合我國刑法規定和司法實踐的情況,運用教義學方法對構成要件要素等問題作精準精細的研究,提出的問題也非常“燒腦”,值得贊賞和關注。他高度肯定了發言人對一手最新德文、英文資料的運用,認為高質量文獻保證了比較研究的前沿性。
自由發言環節,彭文華教授、劉仁文研究員等圍繞人工智能刑法規制的必要性和防患于未然的理念,以及人工智能與現代戰爭等問題作了交流和分享。
第六單元 刑民及刑行關系的交叉與邊界
第六單元研討主題為“刑民及刑行關系的交叉與邊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張紹彥研究員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付立慶教授擔任本單元主持人。
東南大學法學院梁云寶副教授以“論‘修復生態環境’在我國刑法中的定位”為題發言。梁云寶副教授認為,附帶修復生態環境的刑事裁判增速明顯,但刑法與民法在修復生態環境上存在銜接不暢等諸多問題,可將修復生態環境定位為刑事處罰的輕緩化事由,并將其納入社區矯正方案,應將非金錢化修復挺在金錢修復前面,最大化發揮修復生態環境的真正功效。
南京審計大學法學院徐彰副教授以“股權眾籌不構成非法集資犯罪的刑民思考”為題發言。他介紹了股權眾籌與P2P網絡借貸的區別,認為股權眾籌的行政監管缺位,面臨必然的非法集資刑事風險,但實質上并未侵犯刑法所保護的金融管理秩序,不具有刑事違法性。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冀瑩講師以“美加引渡制度探析”為題發言。她介紹了孟晚舟的由來和美加引渡程序,分析了加拿大司法與行政系統對孟晚舟案印度結果的影響,認為中國政府應加強司法層面的說理,積極與美加兩國進行外交斡旋,維護我國公民權益。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時方副教授以“民間高利貸的刑法規制”為題發言。時方副教授分析了民間高利貸與職業高利貸的異同,認為當前刑法規范和修正案草案雖明確了職業高利放貸以及催收行為的罪名認定,但基于民法司法解釋的不斷調整和行政前置處罰的缺失,刑法規制范圍仍然界限不明,需要進一步明確刑民適用法律依據和行刑邊界。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王平教授、清華大學法學院王鋼副教授和貴州大學法學院曹波副教授對本單元研討作精彩點評。
王平教授從恢復性司法的角度對本單元研討進行評議,王平教授認為從賠償、補償、恢復原狀等具體修復直接上升到社會關系的修復,存在理論泛化的傾向,恢復性司法在我國的理論延續、發展和變異,擴大了該理論的內涵和外延,但事實上也推動了司法上犯罪治理的進步。
王鋼副教授從比較刑法角度,對高利貸犯罪的處罰根據作了比較分析,并就我國相關立法的宗旨目的、法益保護內容、套路貸刑法規制的限縮適用、具體入罪條件等問題分享了自己的見解。
曹波副教授認為,民刑交叉或行刑交叉具有必然性,來源于部門法調整的法律關系的差別,一定不是單向的封閉的交叉,而是開放式交互式的銜接,民法典等私法上的禁止性規定可以為實現民刑交叉、民刑銜接提供規范上溝通的路徑。
自由發言環節,上海政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申長征和汪家保律師等就公法與私法、刑法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以及高利貸的刑法規制問題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第七單元 刑事一體化與立體刑法學
第七單元研討主題為“刑事一體化與立體刑法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樊文副研究員和北京利商律師事務所高瀅瀅主任擔任本單元主持人。
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姚建龍研究員以“論監察權的體系定位”為題發言,他提出,國內刑事立法積極跟進涉監察權條款的修訂完善,刑事程序法已率先做出了的回應,刑事實體立法改革要及時回應,立法技術上要處理好謙抑性原則與涉監察權條款的法律解釋之間的關系。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王志遠教授作了題為“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模式核心要義”的發言。王志遠教授認為,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首要是為了解決審判形式化的問題,改變傳統刑法適用思維是審判實質化的前提,審判中心主義改革的核心要義,應當界定為實現法院審判職能上的“評價中心主義”。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王秀梅教授以“環境刑事立法的反思”為題發言。王秀梅教授結合修正案草案相關內容闡述了環境犯罪的保護法益以及環境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為刑事立法通過擴張犯罪圈、法益保護早期化途徑強化了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具有憲法基礎、現實基礎及生態倫理基礎。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曾文科講師以“論部分緩刑的制度價值與法理構造”為題發言,提出我國有引入部分緩刑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其制度價值主要是通過強化監所服刑與社區矯正的聯結,促進犯罪人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提升防止再犯效果,突破完全的監所服刑與假釋在防止再犯方面的困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童德華教授、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魏昌東研究員、北方工業大學法律系主任王海橋副教授對本單元研討作精彩點評。
童德華教授認為,本單元的報告能直面特定背景下的疑難問題,具有很高的意義和價值。司法改革應當是司法思維的改革,如何有效實現法律的目的,需要結合當前互動性的現實和交互式的法律關系加以具體的把握。
魏昌東研究員認為,本單元的發言完全契合了本次會議“新課題”的主題,各位發言人緊緊圍繞刑事法適用和刑法立法論作了系統深入的學術報告,既有回應性研究,也有期待性研究,抓住了當前刑事法治的重點和難點。
王海橋副教授結合我國紀檢監察改革的實踐,認為紀檢監察有從紀法銜接向紀法融通轉化的趨勢,同時有必要區分腐敗治理和腐敗犯罪的治理。本單元發言人對監察權、緩刑制度等問題的分析對制度不足與制度創新都給予了關注,值得贊賞。
自由發言環節,李蘭英教授和九江學院劉立慧副教授等就刑事一體化、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的共同課題、責任年齡有條件的個別降低、庭審實質化等問題分享了自己的見解和看法。
最后,劉仁文研究員對本次會議作簡要學術總結,對與會嘉賓的盛情支持表示由衷感謝,祝愿年度論壇越辦越好。
本次研討會的召開有著鮮明的時代背景和現實意義,是刑法學理論研究密切聯系實踐,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變遷、生產生活方式變化演進、利益交互關系更迭調整從而推動自身因時而變的重要舉措。會議聚焦刑事法治新課題,搭建理論界、實務界和產業界交流對話的平臺,通過多元深入的研討交流,總結我國當前刑事法治的經驗與不足,探索實現刑事領域良法善治的科學路徑,出色完成各項議程,在熱烈的思想交鋒和濃厚的學術氛圍中圓滿落下帷幕。會議的勝利召開和取得的理論與實踐創新成果,必將為彰顯“中國之治”制度優勢,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更好地發揮刑事法治在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的作用貢獻智慧和力量。
(中國法學網記者撰稿;杜欣悅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