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法制網訊(記者湯瑜)10月24日,鄭州大學法學院舉辦建院40周年紀念活動暨“國家治理現代化與法學一流學科建設高端論壇”,來自全國30多所高校專家學者及校友200余人歡聚鄭州大學,慶祝法學院40歲生日。
構建民法學解釋力任重道遠
作為鄭州大學校友,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法學院院長王軼教授認為,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面對中國實踐中出現的問題,沒有可借鑒的經驗,需要發揮自己的想象力。這一過程,也是對中國民法學解釋力進行檢驗的過程。步入后民法典時代,在民商法治體系中,構建中國民法學的解釋力、回應力、想象力任重道遠。
吉林大學副校長蔡立東教授指出,在新的時代背景下,應當反思權能分離理論邏輯的局限性和不適用性,開創權利行使理論,將其理論邏輯應用于諸如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居住權等其他用益物權制度,以便形成統一的權利生成邏輯,回應民法中權利平等、權利獨立的價值理念。
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院長方新軍教授表示,中國民法典一共1260條,要充分尊重法條本身,只有在窮盡法條后仍不能解決時才能考慮法律之外的因素,即堅持對民法典的形式主義的解釋方法,使民法典真正發揮作用。
上海大學法學院張秀全教授說,國家治理現代化就是國家治理的法治化,民法典包括對自然人和市場主體的規范,就民法本身而言,法治的現代化更重要的是法律實施問題。法學前沿問題不只是重大攻關的項目課題,更應該是生活中的疑難問題,因此,法學教育應更加注重實踐中的法學前沿問題。
上海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鳳章教授認為,培養中國的法治人才就是在塑造中國的未來,除了法律知識的傳授,還應重視法律倫理和法治思維的培養,其中最重要的是民法教育,應在課程設計上加大民法課時,改善民法教育和學習方法。
法學研究背景是國家治理現代化
作為鄭州大學校友,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院長王振民教授表示,瘟疫是人類面對的重大挑戰之一,人類要避免循環往復犯同樣的錯誤,必須用法律的形式記載歷史,法律是歷史經驗教訓的總結和提煉。“從發展目標和生活習慣角度看,人類應當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他說,從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看,我們要更加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決心信心,進一步完善制度體制機制,在國家治理方面為人類做貢獻,并在完善全球治理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營商環境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海南大學副校長王崇敏教授就“海南自貿港一流營商環境的法治基礎”進行深入闡釋,提出要加快海南自貿港法立法步伐,形成營商環境建設的頂層設計。在自由貿易港法的總則中應設計原則性條款,凸顯營商環境建設的地位。同時,要加快制定海南自貿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標國際前沿標準,吸納先進經驗,結合自貿港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優化營商環境舉措。另外,要完善相關法律規則,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征信管理條例,為營商環境的優化提供信用保障;優化海南自由貿易港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等,做到應開盡開、應放盡放,為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提供前提和保障。最后,要構建完善的糾紛解決機制,如建立專門的自貿港法院,學習吸納普通法系相關理念等。
山東大學(威海)法學院院長肖金明認為,法學研究的背景就是國家治理現代化,這需要一流的法科人才,法學生要高度關注國家治理的現實問題,高度重視公共政策在治理過程中發揮的作用,特別是當前“復合法治”應符合黨規國法的重構,要以民法典為契機,重新認識公法與私法的關系。
貴州大學法學院孫志煜教授以“指標化視野下的基層司法治理”為題,肯定了“指標化”這一考核方式給法學帶來了客觀化、一體化的表征,對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也指出在基層司法治理依附性的特征下,這一指標凸顯出一系列弊端,例如行政處罰權與實施權的脫節導致行政執法的被動性、西部地區的條件限制了法律顧問制度在農村地區推行等。
河南科技大學楊連專教授表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核心是權力的公平、公正、公開運行,其中包含市場治理現代化和社會治理現代化。對于權力運行進行研究的前沿在于,權利問題應當憲法化,憲法問題應當法律化,法律問題應當制度化,制度問題是程序化,程序問題的關鍵在于技術化,技術問題的關鍵是價值化,價值問題的關鍵是政治化,政治問題的關鍵又是權力化,循環往復。
法學教育應面向全社會提供素養
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黃瑤教授表示,國家治理現代作為法學教育改革的制度背景,應重視國際化人才培養,構建國內外交流對話機制。在課程設置上,立法學學科兼顧合法性與合理性,以復合型的課程定位培養決策型人才。在教學方法上,采用立法模擬論證會、立法調研、起草法規草案等方式,重視實踐育人,通過雙師制的設置兼顧理論和實踐教學。
首都經貿大學法學院院長張世君教授認為,課程思政是卓越法治人才培養的重要評價標準和考核指標,應以培養德法兼修、德才兼備的法律人才為目標,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本科教學,在專業課的教學過程中有機地融入思政課程。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背景下,對卓越法治人才的培養應從技藝美德、職業倫理和法律素養方面提出要求。
吉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曹險峰教授認為,法學教育不應局限于學科治理,應面向全社會,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提供素養和背景知識。此外,法科人才培養要改變既往法學研究中裁判者思維模式,更注重多元化培養,立足于中國進行法學教育。
河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佳教授說,地方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基石,也是關鍵所在。地方法治人才培養應堅持德法兼修 、教研相長、知行并重三個理念。
鄭州大學法學院院長苗連營表示,面向未來的十年,法學院將進一步完善一流法學學科培育建設規劃與機制,強化學科組織架構建設與制度保障,以一流學科建設帶動學院整體發展;完善激勵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體制機制,培育和引進一批優秀學者和青年人才;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的高層次涉外法治人才,提升學院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