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一年,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認真學習和貫徹黨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的會議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和貫徹中國法學會的工作要求,在中國法學會的正確領導與大力支持下,各項工作均取得了較好的成績。
一、2015年泉州年會
11月14至15日,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15年年會在泉州召開。本次會議主題為“新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理論研討”,由華僑大學承辦。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鮑紹坤,福建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王惠敏出席開幕式并致辭。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廳廳長鄭新儉,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李仕春,福建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省綜治辦常務副主任、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李晉閩等領導出席會議。來自全國法學院校、科研單位和法律實務部門的160多名專家學者參加會議,共提交70余篇會議論文。本次年會分設三個小組十二個單元,在此次年會的理論研討會部分,突出了以“審判為中心”的新訴訟理念。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與會學者以2015年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為研討文本,針對新民訴法司法解釋與新民事訴訟法的關聯性、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的理論基礎、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對于新民訴法的解釋性展開、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對新制度的解釋性建構、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在實踐中的運用進行了全面和較深入的理論研討。其中也有一部分論文是對新民訴法制度的基礎理論和具體規定的直接解讀和分析。總體上,與會學者的大部分論文是圍繞今年年會的研究主題“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的理論探討”而展開的。這些理論探討突出了規范分析的特點,從民訴法和民訴法司法解釋的文義、目的、與理論的聯系、適用效果以及適用中的問題等方面予以展開。通過這次研討會,不僅初步揭示了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的理論基礎,也提出了新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需要在制度上和理論上需進一步深化或提升之處,為今后完善、修正民訴法司法解釋,完善、修改民事訴訟法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咨詢咨政情況
1、參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討會
5月22日,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張衛平教授,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湯維建教授,副會長、中國法學院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傅郁林教授應邀出席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舉行的小型研討會。會議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改辦主任賀小榮主持,副主任蔣惠嶺、王會偉、汪海燕等負責同志參加會議。與會專家圍繞司法改革若干舉措發表了意見。
2、參加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暨“四五改革綱要”專家研討會
2015年3月3日上午,中國法學會組織召開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暨“四五改革綱要”專家研討會。我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潘劍鋒教授、副會長北京師范大學劉榮軍教授、常務理事熊躍敏教授獲邀參加研討。
3、我會副會長趙鋼等三名教授獲聘湖北省首屆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專家委員,聘期三年。我會副會長章武生教授獲聘為上海市首屆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專家委員。我會常務副會長李浩教授、肖建國教授成為最高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
4、民事訴訟法研究方陣正式成立
在中國法學會研究部的直接指導下,研究會成立了由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五所高校牽頭的研究方陣,就我國司法改革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進行攻關,希望通過集團作戰的方式能夠盡快拿出科學性、操作性俱佳的改革方案。
三、學術活動與學術成果
1、民法典編撰與民事訴訟法專題研討會
7月15日,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與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承辦的“民法典編撰與民事訴訟法專題研討會”在京舉行。來自民法典編纂工作的牽頭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中國法學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四家參與單位的代表以及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湘潭大學、上海財經大學、煙臺大學的20多位知名民法、民訴法學者出席會議。本次研討會具有高層次、跨學科、學界與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互動等幾大特色。本次會議專題研討“民法典編撰與民事訴訟法的若干重大問題”。與會專家學者圍繞著“民法典編纂與當事人制度”、“民法典編篡與管轄”、“民法典編撰證明責任”、“民法典編纂與訴訟時效制度”、“民法典編撰與立案登記制度”、“民法典編篡與非訟程序”、“民法典編篡與形成判決制度”等主題展開了廣泛而深入的討論。
2、新民訴法解釋研討會
2015年9月19-20日,由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法學研究》編輯部聯合主辦,《法商研究》編輯部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共同承辦的 “新民訴法解釋研討會”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召開。
3、新民訴司法解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
由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主辦,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民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研究所承辦的“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理論與審判實務研討會”于2015年10月31日在西北政法大學舉行。本次研討會以新民訴法司法解釋相關理論與審判實務為主,結合民訴法司法解釋中的具體條款和內容以及民事審判工作中的具體問題進行深入研討,旨在深度解讀新民訴法司法解釋,準確掌握新司法解釋的相關條文的制定目的及適用規則,更好地理解和適用新民訴法司法解釋。專家學者及實務人員共計50余人參加了會議。
4、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理論和實踐研討會
10月18日,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與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共同舉辦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理論和實踐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召開。本次會議圍繞最高人民檢察院最新發布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從環境公益訴訟與食品安全公益訴訟兩個角度展開深入討論,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四中院、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民族大學等單位的多名專家學者應邀出席會議。
5、第三期“紫荊民事訴訟青年沙龍”
6月7日,由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主辦、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承辦的第三期“紫荊民事訴訟青年沙龍”在北京師范大學舉行。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貿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 臺灣東吳大學、南京師范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中南民族大學、山西大學、日本一橋大學等高校的青年學者和在校學生,以及來自《法學研究》雜志社、北京大學出版社的編輯共60余人參加了本次沙龍。本次沙龍的主題是“民事判決既判力理論與制度化研究”。
6、成功組織第四屆中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成果獎評審
2015年11月05日“第四屆中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成果獎評審會”在北京順利舉行。本次中青年民事訴訟法學優秀成果獎申報共收到有效成果申報31項。中國法學會以及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高度重視本次評審工作,專門成立了評審專家委員會。評審程序科學合理,評審過程公開透明。本次評獎設專著獎、論文獎和翻譯獎。最終評審出專著獎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2名;論文獎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3名;翻譯獎三等獎1名。
四、對外交流
1、我會參加國際訴訟法學協會第15屆世界大會
2015年5月25—28日,國際訴訟法學協會第15屆世界大會在土耳其伊斯坦布爾舉行。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張衛平教授,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傅郁林教授參加了會議。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同時代表中國法學會,參加會議并參與商談中國擬申辦2017年大會的有關事宜。
本屆大會由國際訴訟法學協會主辦,土耳其律師協會等機構承辦。大會主題為“工業化時代有效的司法救助和補償”(Effective Judicial Relief and Remedies in an Age of Austerity),分設六個單元,來自世界各國的近400位訴訟法學家,在整整三天時間里,圍繞著上述議題展開了認真、熱烈、友好的討論。
會議期間,主席團表決通過了增補張衛平教授和傅郁林教授為國際訴訟法學協會執委的決議。這是繼2008年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前會長陳桂明教授首次增補為該組織執委之后重大突破,充分表明中國經濟發展、法治建設包括司法改革以及法學交流的影響力日益擴大。各國代表都對中國兩位學者同時增補為執委表示祝賀,并對2017年大會在中國召開充滿了期待。
2、第六屆中韓民事訴訟法學國際學術研討會
為促進中韓民間學術交流,4月25日第六屆中韓民事訴訟法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在西南政法大學舉行。自中韓兩國三十余所高校、科研機構的五十二位專家學者參加了會議。會議聚焦兩國民事訴訟中非訴程序的一系列問題,圍繞當前兩國學者的學術前沿研究成果展開了交流討論。
五、研究會組織建設情況
經研究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研究會擬先期設立5個專業委員會。目前正在就專業委員會的組成、運行和管理事宜研擬管理辦法,預計2016年上半年報中國法學會審批。
明年我會將進行換屆工作,預計2016年上半年形成換屆工作方案,報中國法學會審批同意后如期開展。
六、建章立制的情況
民事程序法律網是中國法學會十大優秀網站之一,今年,為了更好地發揮聯系廣大會員,加強學術信息溝通的作用,在廈門大學出版社的支持下,開通了我會微信公眾號(“xmuplaw”):民事程序法研究。為了規范信息發布行為,研究會秘書處制訂了相應的管理辦法。
七、研究會工作亮點
在中國法學會的指導下,經過幾年堅持不懈的努力,研究會工作中逐漸形成了幾大亮點,可以簡單地概括為“一個網站、一個刊物、一個沙龍”。
一個網站是指研究會官網的建設,即民事程序法律網。該網不僅在2014年被評為中國法學會十大優秀網站之一,而且與時俱進,適時開通了微信公眾號,成為鏈接學界、實務界廣大會員的重要學術紐帶。
一個刊物是指研究會會刊的建設,即民事程序法研究。會刊自今年改版以來,學術影響力不斷提升,目前已經成為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的固定來源刊物,匯集了廣大會員的優秀科研成果。
一個沙龍是指研究會品牌學術活動的建設,即中青年學者紫荊沙龍。該活動自2014年創辦以來,逐漸成為中青年學者進行學術思想碰撞、相互砥礪前行的重要練兵場,在培養中青年學術梯隊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八、研究會工作的不足
研究會雖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績,但也還存在著明顯的不足,主要體現為:
1.與地方法學會的橫向聯系十分薄弱,尚未建立固定的聯絡渠道和聯絡機制;
2.沒有充分發掘廣大會員,尤其是常務理事的工作積極性和能動性;秘書處隊伍建設亟待加強,尚未實現日常工作運行的專人化,兼職工作的同志壓力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