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法學院具有良好的學術氛圍和和諧的人際環境,近年來吸引了一批優秀的青年教師加盟,為學院的發展不斷注入新的活力。為此,我們希望有更多的學界英才選擇廈門大學法學院,現將我院2016年教師招聘計劃公布在附件中,請您關注。
一、關于新聘教師的年齡要求
申請應聘助理教授(講師)職務人選年齡不超過35周歲,申請應聘副教授職務人選年齡不超過40周歲,申請應聘教授職務人選年齡不超過45周歲。
二、關于新聘教師的學習工作經歷要求
(一)除有以下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的情形外,助理教授(講師)人選需先有從事過博士后研究的經歷;
(二)對于國內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應屆博士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以上第(一)項規定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經歷不作硬性要求,可直接聘為助理教授(講師):
1.科研成果達到聘任副教授任職條件及以上者;
2.具有國(境)外著名大學或科研機構一年及以上聯合培養經歷,且以第一作者署名在JCR二區學術刊物或國際二類學術刊物(或SSCI)或最優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最優刊物以及核心刊物目錄可在廈門大學人事處網頁上教師聘任專欄下載)。
(三)對于國(境)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應屆博士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以上第(一)項規定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經歷不作硬性要求,可直接聘為助理教授(講師):
1.科研成果達到聘任副教授任職條件及以上者;
2.博士畢業院校為一流大學(世界排名前200名);
3.以第一作者署名在JCR二區學術刊物或國際二類學術刊物(或SSCI)或最優學術刊物(目錄同上)上發表論文。
三、關于招收研究型助理教授(師資博士后)的計劃說明
1.對于國(境)內外應屆博士畢業生一時不能受聘為我院助理教授的,可以先進入我院博士后流動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出站后經考核合格者,作為師資引進,已在我院從事博士后研究的2年時間可計入任職年限。
2.進入博士后流動站之前,可與我院就博士后出站后的教師聘任事宜簽訂意向書。
3.廈門大學將為研究型助理教授(師資博士后)提供參照助理教授(講師)標準的薪酬,并提供博士后公寓或房租補貼。
四、各學科招聘的崗位情況
序號 招聘學科或方向 招聘職務和人數
1 法學理論 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2人
2 法律史學 副教授2人
3 憲法與行政法學 教授1人、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1人
4 訴訟法學 教授2人、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1人
5 刑法學 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1人
6 國際法學 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1人
7 財稅法學 副教授1人
8 民商法學 副教授1人、助理教授1人
9 經濟法學 助理教授1人
五、聯系方式:
如有意向,請于2016年3月31日前將簡歷發送到以下郵箱。
聯系人:吳老師
聯系電話:0592-2186181
郵 箱:law01@xm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