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 境 保 護 部
中 國 法 學 會
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制度創新事例評審
第3號公告
定評結果公示
根據《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制度創新事例評審辦法》,組委會于3月9日舉行制度創新事例定評會,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環境保護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法學會、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等單位的9位專家學者組成定評委員會,經過嚴格認真評審,確定了擬獲獎最佳事例25件、優秀事例50件、提名事例20件。現將定評會專家名單和擬獲獎名單予以公示:
一、定評會專家(按姓氏拼音排序)
卞建林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別 濤 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常紀文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李仕春 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孫佑海 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應用法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王守安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秘書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王新清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余凌云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周 珂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二、擬獲獎名單
(為凸顯事例特色,根據專家意見和建議,對部分事例名稱做了調整。)
1. 擬獲最佳事例名單(點擊下載)
2. 擬獲優秀事例名單(點擊下載)
3. 擬獲提名事例名單(點擊下載)
三、公示期
公示期為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23日,歡迎廣大同仁的關注和監督。
聯 系 人:陳謙信、付茂魯
聯系電話:010—66122221,18610838796
“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動組委會
2015年3月16日
生態環境法治保障制度創新最佳事例
(共25件,排名不分先后)
事例名稱 |
事例單位 |
報送單位 |
構建環境資源案件“三合一”專業化審判機制 |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
生態環保案件“145”集中管轄模式 |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
自行申報 |
環境專門司法三段法 |
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 |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
環保審判無錫模式 |
江蘇省無錫市中級
人民法院 |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
組建省、市、縣三級環境安全保衛專職隊伍 |
河北省公安廳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
推動山西煤層氣產業“采氣采煤一體化”及
制度改革 |
山西協天成律師事務所 |
山西省法學會 |
探索遼河污染綜合治理模式 |
沈陽師范大學法學院 |
遼寧省法學會 |
生態釀酒與生態經營 |
四川沱牌舍得集團
有限公司 |
自行申報 |
浙江省環保公益訴訟破冰之作 |
浙江省嘉興市人民
檢察院 |
自行申報 |
推動成立環保公益組織、支持環境公益訴訟 |
江蘇省泰州市人民
檢察院 |
自行申報 |
全國首例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案 |
貴州省金沙縣人民
檢察院 |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 |
創建“環境保護特別檢察組”、推行“捕訴防”一體化
辦案模式 |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
檢察院 |
自行申報 |
立足檢察監督職能促進生態環境保護 |
江蘇省鎮江市人民
檢察院 |
自行申報 |
檢察機關全程督辦轄區河道流域綜合治理探索 |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
檢察院 |
福建省檢察官協會 |
建立跨區域環保檢察工作機制 |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
檢察院 |
自行申報 |
“4321”工作模式打造“綠色檢察” |
四川省旺蒼縣人民
檢察院 |
中共廣元市委政法委
四川省法學會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 |
探索刑事附帶環境公益民事訴訟等生態環境保護的
檢察監督方式 |
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
人民檢察院 |
自行申報 |
實施生態環境保護“三個決定”十年不輟 |
甘肅省酒泉市人大
常委會辦公室 |
自行申報 |
開展2014年環保贛江行活動 |
江西省人大環資委 |
社會推薦 |
環保信用體系南通模式 |
江蘇省南通市環境保護局 |
江蘇省法學會 |
助力12.19環境公益訴訟案 |
江蘇省泰州市環境保護局 |
江蘇省法學會 |
落實兩高司法解釋、協同查處首都環境刑事第一案 |
北京市環境監察總隊 |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
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昆山模式 |
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檢察院 |
自行申報 |
東江流域水資源的法治保障 |
廣東省水利廳 |
廣東省法學會 |
生態文明新特區、科學發展示范市的珠海模式 |
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
廣東省法學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