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學術研討會在中國人民大學明德法學樓725會議室舉行。研討會主題為:“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研討依法治國、彭真民主法制思想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基金理事長楊景宇同志,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基金副理事長胡康生,八、九屆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基金副理事長張春生同志,彭真同志家屬、康達律師事務所付洋主任、中國政法大學劉金國教授、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朱力宇教授、張志銘教授、曹磊教授、馮玉軍教授、葉傳星教授、王旭副教授、中央民族大學張俊杰教授,以及全國人大劉紅越巡視員,康達律師事務所李磊、林征、林星玉律師等多位理事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副理事長韓大元教授主持。
中國政法大學劉金國教授圍繞“人民民主專政與憲法權威的關系”展開,從不同的角度講述了兩者的關系。劉金國教授從憲法序言中六處提到的人民民主專政講起,認為堅持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與依法治國三者是有機統一的。堅持黨的領導,這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前提,樹立憲法權威,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他指出,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是一致的,黨的領導必須在憲法法律之下。
中國人民大學張志銘教授從自身研究法治20多年的理論研究出發,對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既往開來”意義進行解讀,認為法治中國建設涉及到核心的憲法實施、司法體制改革、黨內法規體系等等。張志銘教授指出,理論研究應當對中國法治實踐中的問題提出論證,解決方案,而不是僅僅停留在法治春天的歡呼中。
康達律師事務所付洋主任從自身如何在父親的引導下,確立中國共產黨的信仰講起,跟大家一起分享了他學習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一些體會。付洋主任從堅持黨的領導這一重大的憲法基礎出發,結合自身入黨的經歷,講述了如何確立對中國共產黨的堅定信仰。
朱力宇教授從 “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這一公理性原則出發,回顧了彭真同志是如何在新中國法制重建時期提出并最終確立這一原則的歷史,講述了彭真同志對這一原則的論述,這一原則是黨貫徹的實事求是路線在法律的體現、是辯證唯物主義的體現。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李存捧副主任指出,彭真同志是我國民主法制的奠基人。我們應該更好地繼承與發揚彭真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為中國法治建設提供更多的理論支持。
馮玉軍教授則深入結合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與彭真民主法制思想,將60多年來中國的法治進程分為兩個時期六個階段,指出中國立法應當從粗放式的立法邁向集約式講求立法質量的新階段。法治的內涵應該是良法善治,法必須是良法,治必須是善治,如此才能形成我們未來索要追求的法治。
中央民族大學的張俊杰教授結合民族院校的特殊性,重點講述了民族自治中的自治條例的制定、審查、出臺相關問題、民族自治地方如何推進科學民主立法等問題。
韓大元院長結合1954年憲法草案制定過程,高度評價了彭真同志等老一輩領導實事求是的科學立法態度,強調我們應該加強對老一輩法律家的立法實踐的學習與總結。在當前全球化的背景下,更應從歷史的正當性尋求本土的法律資源。
楊景宇主任在總結講話中指出,今天的研討會上,大家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結合彭真同志民主法制思想,圍繞法治中國建設,探討了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統一等重要問題。楊景宇主任強調了“一個核心、四個善于”, 我們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要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要不斷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于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學術研討會結束后,接著召開了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與教育基金理事長會議。理事會長會議對基金2014年工作報告進行了審議,并研究了2015年工作規劃。理事會長上審議通過了2014年度彭真基金獎助學金申報名單,對即將開展的彭真民主法制思想進高校課堂活動、資助研究課題項目等工作進行了安排布置。
(文圖 嚴爽)
(編輯 聶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