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國法理學研究會于2014年11月22日在北京主辦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體系與法治道路”學術研討會,山東大學法學院承辦了此次會議。
來自中國法學會、中共中央黨校、中國社科院、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國家行政學院、吉林大學、武漢大學、山東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廈門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南京師范大學等高校科研院所40余人參加此次會議。會議主要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三個主題展開。
研討會在北京湖北大廈舉行
中央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會長徐顯明教授作了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主題報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吉林大學資深教授張文顯教授作了題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主題報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所所長李林教授作了題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主題報告。
與會學者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中國道路有以下三個最根本的核心內容:第一,堅持黨的領導。這是我們這條道路的方向、靈魂以及這條道路能不能走得通的關鍵。第二,堅持社會主義制度。社會主義制度是我們法治道路的路基。第三,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第一次在黨的文獻中出現,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組成部分,并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發展道路提供了指引、靈魂、方向以及學理支撐。在此基礎上,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堅持以下五大原則:第一,堅持黨的領導;第二,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第三,堅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四,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第五,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這五大原則實際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
法治體系的形成是一個國家法治現代化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就是要大力推進中國法治現代化和國家治理現代化。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一是明確了我國法治的社會主義性質和方向;二是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抓手、總綱領;三是推動了中國法治建設的戰略升級;四是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拓展了實踐路徑;五是推進法治理論創新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體系的完善和發展。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就是要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五個體系”和促成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強法,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國家法治主導下的政府法制體系、地方法制體系、社會軟法體系協調發展,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這“五種局面”。
在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三位一體”,它們共同構成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支撐、道路指引和制度保障。這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理論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理論思想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制度規范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實踐運行操作理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相關關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主要構成部分。而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有利于深刻回答我國法治建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性質和方向的重大問題;有利于深刻回答我國法治建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走什么道路的重大問題;有利于深刻回答和解釋我國法治建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任務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與會學者還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主要特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意涵”、“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所展現的戰略定力”、“法治中國的發展階段和模式特征”、“法治中國建設的驅動力”、“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并形成了一定的理論上的共識。學者們普遍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是一個寶庫,有許多可以挖掘的亮點。中國法理學界應當以更加務實的態度來學習、貫徹和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