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由上海財經大學與上海市法學會聯合主辦、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承辦的“生態文明建設與司法改革研討會暨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創新團隊成立大會”在上海財經大學隆重召開。來自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南政法大學、蘇州大學、溫州大學、寧波大學、河南大學、華僑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最高人民法院等高校和機構的環境法領域專家學者四十余人匯聚一堂,就“生態文明建設與司法改革”的會議主題展開研討、共賀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創新團隊的成立。
建設生態文明,是中國共產黨從我國基本國情及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也是中國共產黨為我國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確定的發展目標,以改革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黨的十八大報告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根本要求。長期以來,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的環境法學科隊伍致力于環境法的教學與科研,近年來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為進一步推進新時期下環境資源法學的研究發展,此次更引進了中國環境資源法學會研究會會長蔡守秋教授、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樹義教授、中國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孫佑海作為上海財經大學全職特聘教授。以三位學科帶頭人為首組建成立的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環境資源法創新團隊,將極大地提高上海財經大學環境資源法學科的建設力量。
本次研討會上,上海財經大學校長樊麗明教授代表上海財經大學致歡迎辭,并向與會嘉賓介紹了上海財經大學的辦學特色和對環境法創新團隊的期望。她指出:上海財經大學歷來重視法學學科的發展,在新時期上海財經大學建設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學科融合過程中,上財法學學科堅守特色、法經融合、快速成長,并被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學科(B類),日益呈現出對經管等學科的支撐作用。將現階段國家面臨和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作為法學學科發展的重點,是上財法科的辦學方向,環境法學正是這樣一門回應國家和社會的重大需求的學科,相信在蔡守秋、王樹義、孫佑海等專家率領下,環境法創新團隊必將取得重大成就。上海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林國平先生蒞臨會議并致辭,他指出:當下,司法力量作為環境治理的重要環節,其中的新問題、新課題十分廣泛,亟需環境法專家進一步研究和探討,值此之際,具有三位資深環境法專家加盟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也將開啟上海財經大學高層次環境法學研究和培養的新篇章。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鄭少華教授宣讀了任命王樹義教授為上海財經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任命孫佑海教授為上海財經大學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的決定。隨后,蔡守秋教授作《基于生態文明的法理學》的主題發言,蔡教授的發言高屋建瓴,扼要闡述了其環境法理論體系的特色和通過“法理學三部曲”構建的基于生態文明的法理學的核心思想,實現“以人為本、以自然為根、以人與自然和諧為魂”這一基本理念的理論途徑。王樹義教授作《加強環境司法改革,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主題發言,圍繞生態文明涉及的基本問題,提出生態文明是克服工業文明的弊端,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的唯一途徑,是人類物質、精神和制度成果的總和。而在當下物質文明高速發展的同時,雖然環境立法數量多、速度快,但環境法治現狀并不令人滿意,在此背景之下進行的環境司法改革是保障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選擇。與會嘉賓圍繞生態文明建設與司法改革,針對環境價值、環境法學研究的共生發展等問題,展開多角度的發言和熱烈討論。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鄭少華教授在閉幕致辭的發言中強調了團隊建設對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環境法創新團隊的誕生,體現了“和而不同”的團隊文化;他強調公益領域的法學教學科研的重要意義,表示將全力支持環境法創新團隊的工作。會議在熱烈和諧的氛圍中落幕,取得圓滿成功。(許旭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