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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至28日,由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主辦公證制度與市場經濟國際研討會在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舉行。本次國際研討會由法國公證人高等理事會和中國政法大學公證法學研究中心聯合承辦,會議主辦方邀請了來自法方的法國公證人高等理事會國際部主任、上海中法公證法律交流培訓中心董事長、公證人米舍爾·凡·斯格蘭先生(Michel Van SEGGELEN),法國公證、農業、空間與環境研究所所長、公證人勒內·勒富爾(René LE FUR)先生,普瓦捷大學法學院公證高等文憑學位主任德尼·赫廈(Denis ROCHARD)教授、法國信托投資銀行客戶策略部經理杰羅姆·費翰貝(Jérôme FEHRENBACH)、法國愛集思集團城市與交通公司副總裁讓·米歇爾·李拓禮(Jean-MichelRISTORI)、法國巴黎公證人米歇爾·賀娜(Michèle Raunet)、法國波爾多大區公證行業擔保基金秘書長于格·馬卡(Hugues MARCARD)、法國總統顧問委員會委員、上海公證法律交流培訓中心法方主任、中國政法大學公證法學研究中心研究員西鳳(Marylise HEBARAD),出席會議并發表主題演講。我校副校長、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聯席主任張保生,中國政法大學公證法學研究中心主任馬宏俊教授,副主任袁鋼副教授,研究員程滔副教授、魯楊副教授等,以及來自北京長安公證處、方圓公證處、四川律政公證處、哈爾濱公證處、河北燕趙公證處、陜西洛南公證處的主任、公證員與中國政法大學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行為規則方向研究生50余人參加了會議。我校公證法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會會長馬宏俊教授主持了會議。
張保生代表主辦方歡迎來自中法公證理論和實務界的專家,指出本次國際研討會的召開是慶祝中法建交50周年的系列活動之一,是去年11月17日在中國政法大學與法國公證人高等理事會共建“中國政法大學公證法學中心”揭牌儀式時,由法國駐華大使館法律參贊呂妍婧女士提議舉行的慶祝中法建交50周年的學術活動。張保生介紹了中國政法大學以及司法協同創新中心的基本情況,并將公證法學研究中心作為司法協同創新中心的組成部分,共同完成相應職責。上海中法公證法律交流培訓中心董事長米舍爾·凡·斯格蘭先生、法國駐華大使館法律參贊呂妍婧女士、北京公證協會會長、長安公證處周志揚主任分別致辭。
中國政法大學公證研究中心副主任袁鋼副教授主持學術研討單元。米舍爾·凡·斯格蘭先生圍繞耕地與林地流傳公證程序,介紹公證人的職能和責任。公證人的地位是雙重的:既是自由職業從業者,又有公務助理人員的性質。公證文書賦予當事人高度的司法安全,因為公證書都經過嚴格的核實。公證書的證明效力絕大部分取決于公證人在擬定買賣合同之前的核實工作。以不動產買賣的公證書為例,主要需要從四個方面進行核實: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作為合同標的的財產;當事人在此財產上享有的權利;資金流動。德尼?赫廈教授和勒內·勒富爾先生分別介紹了公證人在農業經營轉讓中的作用。
四川省律政公證處的李勇主任主持并總結了法國公證人的演示環節。三位法國公證人極具表演天賦,生動地、逐一地向中方嘉賓演示了法國公證人辦理公證的全部程序。來自中方的公證員、學者、學生分別向法方專家提問并展開了熱烈討論。法國公證人在不動產交易中的主導地位、電子公證的廣泛使用給中國公證人及學者留下了深刻印象,促使我們反思中國公證的作用和角色,擴寬視野,面向國際,重點研究中國公證的法律服務范圍和服務方法問題。
本次國際研討會的召開,對實現林地、耕地流傳的公證保護的規范化與法治化的理論探索有積極意義,同時也更好地促進我國科研院所、第一線的法律工作者與法國實務人員與學術機構之間的交流。
本次國際會議是中國政法大學公證法學研究中心聯合法國公證人高等理事會在2010年1月在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舉行的“中法鄉村空間發展:經濟、法律和公證國際研討會”、2010年10月在烏鎮舉行“農村土地 合同國際研討會”、2011年10月在北京中信公證處舉行的“土地 森林 環境——公證人在行動”國際研討會、2012年10月在北京洪范廣住律師事務所舉行的“中法農林產品知識產權保護與公證”國際研討會、2013年11月16日在北京林業大學鷲峰校區舉行“農林法律保護與公證”國際研討會等四次國際研討會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研討主題,從研究公證在耕地和林地流轉森林法發展中的一般作用,研究農業、林業基本問題,進而討論農林保護問題,研討涉及范圍進一步擴大,研討涉及對象進一步深入。在系列研討和對話中,我校公證法學研究中心積極推動中法公證研究和實務界開展持續、穩定和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