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規則宗旨】
為確保征文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增強評審過程和結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據《中國法學會征文評獎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評范圍】
本次征文活動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1111篇,均參加評審。
第三條【評審標準】
著重從選題是否具有較大價值、論證是否有理有據、結論是否成立或者對策建議是否可行、文字表述是否準確流暢、是否屬于新近作品等方面進行評審。
第四條【獎項設置】
論文設一等獎10篇,二等獎30篇,優秀獎50篇。獲獎總數不超過有效稿件總數的10%。
設優秀組織單位獎若干,根據征文組織數量加以評定。
第五條【評審程序】
評審設初評和終評兩個環節。
第六條【初評環節】
1.目標:從全部有效征文稿件中初選出25%左右的論文進入終評環節。
2.評審人員:知名專家學者。
3.評審辦法:電子匿名評審。
第七條【終評環節】
1.目標:從進入終評的論文中,遴選出一、二等獎和優秀獎論文。
2.評審人員:組成由中央有關部門以及知名高校的專家學者參加的評審委員會。
3.評審方式:集中書面匿名評審。
第八條【時間安排】
1.2014年8月15日,在中國法學會網、中國法學創新網發布第2號公告,公布評獎辦法。
2.2014年8月20日之前完成初評,發布第3號公告,公布初評結果和專家名單。
3.2014年8月23日之前完成終評,發布第4號公告,公布終評結果和專家名單。
第九條【獎勵事項】
以中國法學會的名義對獲獎論文作者、優秀組織獎單位頒發獲獎證書。
從一、二等獎論文中遴選若干篇作者未滿40周歲的優秀論文,作為論壇報告論文。
邀請部分一、二等獎論文作者和優秀組織獎單位代表出席兩岸四地法治發展青年論壇。
頒獎儀式在論壇開幕式上舉行。
第十條【解釋權屬】
本評獎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兩岸四地法治發展青年論壇組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