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原上海財經大學副校長周仲飛教授為上海政法學院院長;免去金國華教授的上海政法學院院長職務。
周仲飛教授簡介
周仲飛,男,1963年10月生,漢族,籍貫浙江寧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5年7月參 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4年6月任上海政法學院院長。1990年7月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法學碩士學位。1990年7月至1996年12月,在南開大學法學系擔任助教、講師、副教授、系副主任。1996年12月赴英國倫敦大學商法研究中心攻讀法學博士,2000年9月獲倫敦大學法學博士。此后,又在倫敦大學商法研究中心擔任Sir John Lubbock基金研究員。2001年10月回國,在上海財經大學任教,歷任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校長助理。多年來從事金融法學的教學和科研,在國內外出版的代表作有Chinese Banking Law and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年3月出版);Financial Crisis in the 1990s, A Global Perspective (合作主編,倫敦比較法和國際法研究所2002年1月出版);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ctor Reform (合作主編,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2年10月出版);《銀行法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7月出版)。回國后,承擔或參與承擔了世界銀行、亞洲發展銀行、香港特區政府、司法部、上海曙光計劃多個關于中國金融法制項目。
2002年被評為上海曙光學者,擔任上海法學會金融法研究會副總干事。2005年7月任上海財經大學副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