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由中國民法學研究會主辦的系列小型研討會之七“大數據背景下跨境商務中的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國際研討會”在明德法學樓725會議室順利舉行。研討會就大數據框架下的個人信息保護、APEC成員國及歐盟的數據隱私保護政策、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有關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的相關執法情況進行了討論。出席本次研討會的有: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教授、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黃建華副局長、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國際事務辦公室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邁克爾.潘明克(Michael D. Panzera)律師、“未來隱私”論壇總監喬詩.哈里斯(Josh Harris)先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處吳兆祥處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民法室李倩處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石佳友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孟強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后研究人員劉明等。
研討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由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孟強副教授主持。首先由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教授致辭,王利明教授肯定了本次研討會的意義,對與會嘉賓表示熱烈歡迎,并指出:在大數據時代,個人信息安全面臨嚴峻挑戰,如何通過保護個人信息維護網絡信息安全值得研究。王利明教授提出,維護網絡信息安全的關鍵是保護個人電子信息,中國有必要制定一部統一的個人信息法,同時在未來民法典制定中,可以考慮將個人信息權作為人格權的重要內容進行規定。
隨后,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黃建華副局長在演講中指出:雖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個人信息權受保護,但在具體實踐中如何進行貫徹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主要涉及個人信息保護范圍的界定問題、責任主體以及執法主體的確立問題。黃建華副局長表示,通過本次研討會,期待進一步加強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交流,完善我國相關立法。
第二階段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民法室李倩處長主持。首先,“未來隱私”論壇總監喬詩.哈里斯(Josh Harris)先生介紹了APEC成員國及歐盟的隱私保護政策,包括APEC 跨境隱私規則體系(CBPR)的相關背景、基本原則以及申請程序。此外,喬詩.哈里斯先生著重介紹了加入該體系的好處,鼓勵并希望中國加入該體系,使中國更好地參與到與歐洲的談判過程。最后,喬詩.哈里斯先生表示,中國加入APEC 跨境隱私規則體系是符合中國戰略利益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石佳友副教授對喬詩.哈里斯先生的演講進行評議。石佳友副教授認為,歐盟采取集中立法模式,美國采取分散立法模式,我國一直密切關注美國和歐盟關于個人信息保護的談判。中國可能會更多采取歐盟立法模式,期待人格權法、民法典一般性保護。因此,是否加入該體系,還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
隨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國際事務辦公室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邁克爾.潘明克(Michael D. Panzera)律師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有關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的相關執法情況進行了演講。邁克爾.潘明克律師詳細介紹了相關歷史背景以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執法權限與執法措施。通過GMR案例具體說明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執法工作的開展。最后,邁克爾.潘明克律師表示,要加強跨境執法合作,實現對個人信息更為完善的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處吳兆祥處長對邁克爾.潘明克律師的演講進行了評議。吳兆祥處長首先肯定了APEC 跨境隱私規則體系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所做的努力,但同時指出該體系存在的遺憾,主要包括其標準本身的吸引力還未建設,權利義務不是很明晰。吳兆祥處長主要談了五點感悟:第一,對個人信息的保護應該是建立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第二,行政機關在個人信息泄露之后,在補救方面應發揮主要的作用。第三,公益訴訟制度在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發揮的作用應得到重視。第四,在責任確定方面,有關舉證責任以及責任主體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第三階段與會嘉賓主要就APEC 跨境隱私規則體系的最低標準所涉及的實體性規則、APEC 跨境隱私規則體系與美國、歐盟模式之間的差異等相關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交流探討。
最后,李倩處長對本次研討會進行了總結。李倩處長指出,本次研討會主要探討的是跨境商務中的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問題,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話題。各位專家、學者的交流探討對于我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立法具有積極意義,與會嘉賓也達成了有關共識,期待今后的進一步交流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