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屬“211工程”重點建設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會——李嘉誠基金會持續資助的公立大學。學校坐落在海濱城市汕頭的西北區,學校占地面積1920.18畝,建筑面積44.84萬平方米。(汕頭大學網址:http://www.stu.edu.cn)
汕頭大學現有教職工1500多人,全日制在校學生9400多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2100多人。學校設有文學院、理學院、工學院、商學院、醫學院、法學院、長江藝術與設計學院、長江新聞與傳播學院、研究生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至誠書院。近年來,學校全面啟動以國際化為導向的學術、人事、財務、資源等方面的改革,實施了英語提升計劃、學分制、人才培養模式、教師年薪制、財務預算制、干部管理、住宿學院等多方面的改革。
汕頭大學法學院,成立于1983年,目前設有法律、公共管理兩個學系,有本科生,研究生和MPA學生約900人,教職工54人。(汕頭大學法學院網址:http://www.law.stu.edu.cn)
根據發展需要,學校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招聘法學院院長1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
2、具有教授職稱或者在境外知名高校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職務;
3、熟悉高校教學、科研工作,了解海內外高等教育情況,有管理經驗、組織協調能力和跨學科交流能力,有全局觀念和團隊精神,為人正派,有奉獻精神。曾在境外知名高校的院(系)擔任過領導職務者優先考慮;
4、在專業領域有較高造詣,具有國際化的學術視野和引領本學科領域發展的思路;
5、有境外學習、工作5年以上經歷;
6、年齡不超過50周歲,特別優秀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7、身體健康,全職到崗。
二、崗位及待遇:
每個聘期為三年,要求全職工作。學校根據應聘者的資歷、學識、工作經驗與能力,為其提供有吸引力和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具體面談。
三、應聘程序及有關事項:
1、汕頭大學成立法學院院長聘任委員會,從本公告發布時起接受申請,2014年3月27日開始遴選工作,直到找到適合人選為止。
2、有意應聘者請提供下列材料:應聘信、個人詳細履歷、三位推薦人的信息(姓名、職務、email及聯系電話)及有說服力的證明材料。
3、將以上材料用電子郵件發送至汕頭大學人事處招聘郵箱:recruitment@stu.edu.cn(注明“應聘法學院院長”)。應聘者的資料僅用于此次招聘,不用于應聘之外的用途;應聘成功與否,我們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結果,不退還應聘資料,請自行備份。
4、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暢
聯系電話:86-754-86502365
聯系地址: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243號人事處
郵編:515063
汕頭大學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