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澤濤:男,1969年生,漢族,湖北嘉魚人,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博士后研究人員(合作導師龍宗智教授)。1994年至1997年在中南政法學院攻讀訴訟法專業(yè)碩士,1998年至2001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訴訟法博士學位(導師程榮斌教授),2002年在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破格晉升副教授,2006年被廈門大學破格晉升正教授,2008年被聘為博士生導師,兼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客座教授、西南政法大學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
一.僅限法學類CSSCI期刊論文:
1.《“涉黑”案件的分案審理》,《法學研究》2010年第1期;
2.《刑事案件分案審理程序研究——以“關聯(lián)性為主線”》,《中國法學》2010年第5期;
3.《過猶不及:保護被害人訴訟權(quán)利之反思》,《法律科學》2010年第1期;
4.《訴因與公訴方式改革》,《中外法學》2007年第2期;
5.《私人偵探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及其規(guī)范》,《法學家》2007年第6期;
6.《陪審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以(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為考察對象》,《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1期;
7.《判決書公布少數(shù)人意見之利弊及其規(guī)范》,《中國法學》2006年第2期(《新華文摘》轉(zhuǎn)載);
8.《禁止重復追訴研究——以大陸法系既判力理論為切入點》,《法律科學》2007年第4期(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2007年第10期轉(zhuǎn)載);
9.《農(nóng)村耕地轉(zhuǎn)包糾紛的實證分析與解決機制——以農(nóng)業(yè)稅的減免征為主線》,《法學》2006年第5期;
10.《我國起訴書撰寫方式之缺陷及其彌補——以訴因制度與起訴書一本主義為參照系》,《法商研究》2007年第3期;
11.《美國“法院之友”制度研究》,《中國法學》2004年第1期;
12.《“議行合一”對司法權(quán)的負面影響》,《法學》2003年第10期(高等文科學報文摘2003年第6期摘抄,中國人民大學《憲法·行政法》復印資料2004年第1期全文轉(zhuǎn)載);
13.《庭審應該有選擇性地直播—與賀衛(wèi)方先生商榷》,《法學》2000年第4期;
14.《最高院“法官枉法、院長辭職”規(guī)定違憲》,《法學》2001年12期(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2002年第3期全文轉(zhuǎn)載);
15.《法院有權(quán)變更指控罪名》,《政治與法律》2000年第6期(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2001年第6期全文轉(zhuǎn)載);
16.《論新聞監(jiān)督司法的制度設置》,《法律科學》2002年第5期(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2003年第1期全文轉(zhuǎn)載,同時被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2002年第12期摘錄);
17.《法院向人大匯報工作與司法權(quán)的行政化》,《法學評論》2002年第6期(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2003年第4期和《憲法行政法》復印資料第3期同時轉(zhuǎn)載);
18.《司法資格考試與法官選任制度的改革》,《法學家》2003年第2期;
19.《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0條亟需完善》,《法商研究》2001年第1期;
20.《美國測謊制度的發(fā)展歷程對我國證據(jù)制度的啟示》,《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第4期轉(zhuǎn)載);
21.《法學家論證意見書及其規(guī)范—美國“法院之友”的啟示》,《法商研究》2004年第4期(第一作者,《新華文摘》摘抄,同時被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2004年第11期轉(zhuǎn)載)
22.《反思帕卡的犯罪控制模式與正當程序模式》,《法律科學》2005年第2期;
23.《目擊者指證規(guī)則研究》,《環(huán)球法律評論》2005年第1期,(人大訴訟法復印資料2005年第4期全文轉(zhuǎn)載);
24.《“線人”在偵查中的運用及其規(guī)范—美國立法之借鑒》,《法學》2005年第1期;
25.《關于陪審制度的思考》,《法商研究》2002年第3期;
26.《個案監(jiān)督亟需澄清的三大誤識》,《法商研究》2005年第三期(人大憲法行政法復印資料2005年第6期全文轉(zhuǎn)載);
27.《規(guī)范暫緩起訴制度——以美國緩起訴制度為借鑒》,《中國刑事法雜志》2005年第3期;
28.《目擊者指證瑕疵的原因分析及其防范》,《中國刑事法雜志》2002年第4期;
29.《刑事訴訟的證明標準是法律真實》,《中國刑事法雜志》2003年第5期。
注:(除第20篇為第一作者外,其余全為獨撰。另外,在《中國律師》、《訴訟法論叢》、《訴訟法學研究》、《清華法治論衡》等書刊上還發(fā)表文章三十余篇)。
二、主持課題類
1.國家社科基金:刑事訴訟法修改難點問題研究(項目經(jīng)費9萬元,批準號:08XFX017,已結(jié)項)
2.教育部項目:刑事案件分案審理程序研究—以“關聯(lián)性”為主線(2010年9月到2012年9月)
3.國家博士后基金:科技證據(jù)的采信標準研究(項目經(jīng)費5萬元,05年到08年)
4.貴州省省長基金:司法鑒定制度研究(項目經(jīng)費4萬元,07年到09年)
5.最高人民檢察院課題:刑事強制措施中的檢察監(jiān)督(2004年,1萬元)
6.最高人民檢察院課題:偵查程序中的檢察監(jiān)督(2006年,1萬元)
三、專著類
1.《刑事審判與證明標準研究》,最高人民檢察院出版社2005年版;
2.《司法權(quán)專業(yè)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四、獲獎
1.2007年12月,獲得福建省優(yōu)秀社會成果三等獎;
2.2007年5月,獲得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研究會中青年優(yōu)秀成果論文類一等獎;
3.2007年9月,獲得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中青年優(yōu)秀成果論文類二等獎;
4.2009年11月,獲得福建省優(yōu)秀社會成果三等獎。
汪海燕
出生年月:1974年8月
最后學歷:博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刑事訴訟法學
現(xiàn)任職務:無
職稱:教授
代 表 性 著 作 (包括教材):
《刑事證據(jù)基本問題研究》,合著(合作者:胡常龍),法律出版社, 2002年10月
《刑事訴訟模式的演進》,獨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
《傳媒與司法》,合著(卞建林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6年10月
《刑事訴訟法學》,參著(陳光中等),北京大學出版社、高教出版社,2005年5月
《刑事訴訟法學》,,合著(張小玲),知識產(chǎn)權(quán)出版社,2007年5月
《刑事證據(jù)法學》,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6月
論 文:
《除魅與重構(gòu):刑事訴訟的法律移植與本土化》,載《政法論壇》,2007年第2期
《形式理性的誤讀、缺陷與缺失——以刑事訴訟為視角》,載《法學研究》,2006年第2期
《我國污點證人作證制度構(gòu)建》,載《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
《大陸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載《律師雜志》(臺北),2006年第4期
《法文化的共性、相異性與我國刑事訴訟模式轉(zhuǎn)型》,載《政法論壇》,2005年第5期
《憲法修改對刑事訴訟法再次修改的影響》載《當代法學》,2005年第2期
《我國酌定不起訴制度的困境與出路——論賦予犯罪嫌疑人選擇審判權(quán)的必要性》載《政治與法律》,2004年第4期
《古羅馬刑事訴訟模式探微》 載《現(xiàn)代法學》,2004年第5期
《自由心證新理念探悉》,載《法學研究》,2002年第5期
《輪刑事訴訟中的“中立”理念》,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2期
主 要 科 研 項 目:
1.我國刑事訴訟模式的選擇,司法部,2004、1——2007、1,《法文化的共性、相異性與我國刑事訴訟模式轉(zhuǎn)型》等
2.刑事訴訟法律移植與本土化研究,中國政法大學,2007、3——2009、3,《除魅與重構(gòu):刑事訴訟的法律移植與本土化》等
3.中國司法制度基礎理論問題研究,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2004、2——2007、12,
《訴訟構(gòu)造論》等
獲 獎 情 況:
1.2005年5月,獲中國法學會“全國第六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著作類一等獎
2.2003年5月,獲中國法學會“全國第五屆中青年訴訟法學優(yōu)秀科研成果”著作類三等獎
主 要 學 術 交 流 情 況(包括學術會議、講座、進修):
1.2004年3—5月,赴美國紐約、舊金山考察公設辯護人制度
2.2007年5月,赴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等考察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