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莫紀宏教授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廖永安教授擔任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
附:莫紀宏教授、廖永安教授簡介
莫紀宏 男,1965年5月出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博士研究生,研究員,博士生導師。1999年2月任法學研究所憲法與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2009年2月任圖書館法學分館館長,2010年4月任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兼圖書館法學分館館長。2007年6月任國際憲法學協會執行委員,2007年9月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2008年11月任北京市法學會副會長。
廖永安,男,1972年1月生于湖南安化,1990年考入湘潭大學法學院,先后獲得法學學士與碩士學位。1997年6月畢業并留校任教。2001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學位,同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2004年獲法學博士學位,同年破格晉升為教授并入選湖南省新世紀121人才工程。2005年入選湖南省普通高校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2006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現為湘潭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教授,法學博士,哲學博士后,博士研究生導師,湖南省訴訟法重點學科帶頭人,湘潭大學訴訟法學位點負責人,國家級精品課程《訴訟證據法學》主持人。主要學術領域為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獨著學術著作2部,與他人合作學術著作8部,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人民日報》等報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80余篇。先后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司法部課題多項,參與完成教育部重大項目2項、司法部重點項目1項。獲國家教學成果二等獎,司法部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一等獎,2004年獲教育部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九屆高等院校青年教師獎,2006年獲湖南省首屆“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稱號,2007年被評為湖南省第二屆普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