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王健法學院大講堂內濟濟一堂,來自全院數百名師生傾心聆聽了臺灣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教授的演講,此次講座的主題是“英美侵權行為法研究”。由民商法學教研室主任史浩明副教授主持。院黨委書記胡亞球教授、學院有關老師及部分博士生、碩士生和本科生參加了講座。
潘維大校長祖籍江蘇泰州,畢業于美國內布拉斯加州立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臺灣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主講英美侵權法等科目。在民法、英美法學方面頗有造詣,他本人目前作為東吳大學的校長,同任“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為兩岸法學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潘校長的講座以昔日蘇州大學與臺灣東吳大學的淵源作為切入點,娓娓闡述 “北朝陽,南東吳”的輝煌歷史,并道出下一代法律人能夠重塑輝煌的殷切希望。隨后潘教授將話題引入主題“英美侵權行為法”,并欲將英美法系關于侵權行為法的思考模式與大陸法系的相關內容的比較介紹給大家。潘教授先將契約與侵權作出比較,并與英美巡回法院的歷史背景相結合,簡明易懂地闡述了英美侵權行為法的起源。之后,從比較法的角度,討論了英美法系與大陸法系國家的立法模式、教育教學模式、侵權行為的判定方式,以及救濟方式的不同。最后,潘教授以明晰的條理介紹了英美侵權行為法的發展史,他認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法律也在不斷發生著相應的變化發展。其中,潘教授以現代社會的醫療糾紛舉例,說明法律的天平與社會的發展息息相關。當社會的意識形態發生某種改變,某些法律原則勢必會發生相應的變動,這就要求我們關注社會,更要善于把握社會發展的趨向,從而不斷平衡搖晃著的法律天平。
演講結束后,我院學生積極提問,如臺灣法學教育的模式如何、過錯與責任的聯系等等,潘校長都分別做出了細致獨到的解答,展現了深厚的法學功底。他啟發學生不僅要看到法律的實然面更要看到法律的應然面,作為法律人,要學會理解法律背后的核心驅動力即社會的發展變化。
最后,史浩明教授作出總結,參考東吳大學的教學經驗,史老師希望我院學生能夠積極學習英文,為英美法的學習奠定必要的學術語言基礎。同時,感謝潘校長的精彩講座與指導,表示希望以后能夠繼續加強兩校之間的交流與合作,這更是為加強兩岸的法學交流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