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荊州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市政府人事議案,決定任命康均心為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康均心,1968年出生,湖北仙桃人,1986年進入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先后獲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留校任教后,長期從事刑法學的教學科研工作,近年來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科研項目10余項,出版專著或主編著作20余部,在《中國法學》等核心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100余篇。曾獲武漢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武漢大學優秀研究生導師、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二等獎、第十二屆中國圖書優秀成果一等獎、第七屆武漢大學杰出青年等獎項或榮譽稱號;為發生在湖北省的重大刑事案件提供咨詢、決策參考,受到中宣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湖北省政法委、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法學會的肯定和表彰。
康均心現任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曾掛職任江漢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漢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武漢大學期刊社社長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