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全國誠信建設制度創新十大最佳事例
編者按
為了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的法治化、規范化,中國法學會在中央政法委、中央綜治辦、國家發改委等部門的指導下,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監察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家預防腐敗局、證監會等有關部門開展了“全國誠信建設制度創新事例征集”活動,共收集事例257件,涉及人大、法院、檢察院、發改委、公安、司法行政、衛生、稅務、工商、紀檢、證監11個系統。事例內容涵蓋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等誠信體系建設的各個領域。從事例的創新性、實效性、合法性、正當性等角度,經初評、復評、終評,最終確定10件最佳事例和30件優秀事例。本版今天刊登全國誠信建設制度創新十大最佳事例。
1.改革司法拍賣制度推動誠信體系建設
事例單位: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入選理由】
司法拍賣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債權最大化實現的重要保證。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改革司法拍賣制度,以第三方交易平臺代替拍賣機構單獨拍賣,以“電子競價”代替“擊槌成交”,以互聯網深度競價代替傳統拍賣模式,物理隔離利益關聯,科技提升增值空間,著力解決低估賤賣、圍標串標、職業控場等問題,確保了司法拍賣更加公正廉潔、公開規范、公信權威,并促進了產權交易市場的誠信建設。
【事例簡介】
2005年,重慶法院將涉及經營性國有產權的司法拍賣場所指定為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2009年4月,重慶高院出臺《關于司法拍賣工作的規定(試行)》,將所有涉訟資產全部納入重交所這個第三方交易平臺進行。同時,研制競價自動運行操作系統,將競買人安排在不同的競價區,以電子編號的方式獨立隱名競價,使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場外人員之間完全分離。推出分工協作、全程監控等措施,著力規范競買人、拍賣機構及重交所的行為,實現了司法拍賣整個過程“人為干擾基本杜絕,競價程度不斷加深,交易過程公開規范”。2010年12月,重慶法院正式啟用互聯網競價交易系統。同時,指導重交所研發上線“訴訟資產網”,突破了局域網電子競價因場地、設備對競買人數的限制,實現競買人足不出戶、鼠標一點就能參與競買。
自實行司法拍賣改革以來,重慶法院的司法拍賣成交率和增值率大幅提升。司法拍賣改革也提升了執行效率,成為破解“執行難”、反制規避執行的助力;司法拍賣公正廉潔明顯增強。改革前存在的拍賣機構為攬得業務“圍著法院轉”、“圍著法官纏”的現象已根本杜絕,司法拍賣更加公開、公正、透明。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重慶召開全國法院深化司法拍賣改革工作會議,向全國推廣重慶法院司法拍賣改革的做法,并將重慶的“訴訟資產網”升格為全國性的“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
2.《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條例》
事例單位:陜西省人大法工委、陜西省發改委
【入選理由】
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共享和開發應用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也是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難點。《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條例》是我國第一部綜合性的公共信用信息地方法規,對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保護、管理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規范,覆蓋企業、個人及其他社會組織,在制度設計上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和操作性,為全國和其他地方的信用信息立法工作積累了很好的經驗。
【事例簡介】
為了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有效采集、整合信用信息,實現公共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和應用,陜西省于2008年開始著手制定《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條例》,2011年11月24日經陜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條例》共七章四十一條,在制度設計上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界定了公共信用信息概念;二是對各級政府在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中的職責作出明確規定;三是確定省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行政部門為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主管部門;四是遵循“寬進嚴出”的原則,合理區分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的范圍;五是強化公共信用信息的應用服務,要求政府部門將信用信息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條例經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后,陜西省積極組織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持續開展立法宣傳;進一步加強省市信用管理機構和信用信息工作機構建設,全省信用工作組織體系正在逐步形成;進一步加強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工作;針對群眾反映大、社會影響大的失信問題加大信用工作力度;依托產業園區進行信用體系建設綜合試點;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法規和標準規范,積極構建支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規制度體系;加強執法監督檢查,確保條例得到全面貫徹實施。
3.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
事例單位:監察部、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入選理由】
社會信用建設是個系統工程,工程建設與其他領域關聯度高、滲透性強,以開展工程治理為契機,在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方面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不僅是工程建設領域管理的治本之策,還將帶動其他領域的信用建設。在國家層面注重頂層設計,充分發揮部門和地方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制度規范體系框架的建立和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的初步形成。
【事例簡介】
2009年7月,中央決定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明確了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的任務。在中央工程治理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和協調下,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會同監察部等部門成立協調小組,研究確定了“基于互聯網絡,利用電子政務基礎,分級實施、行業監管”的工作思路,發布了項目信息公開基本指導目錄、信用信息基本指導目錄及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規范;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據此制定發布本行業、本系統的信息管理辦法和信用評價標準,各地區分級組織實施;國家統一建設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綜合檢索平臺,實現互聯互通。中央各有關部門加強了系統和行業指導,地方各級工程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監察機關認真履行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職責,形成了合力,有力推動了工作進展。
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部在政府網站開設了鏈接全省的“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專欄”,統一鏈接本地區各級部門公開的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開展了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臺建設,全國范圍內信息綜合檢索服務框架體系基本形成;全國建立信息公開共享專欄8000多個,公開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超過500多萬條。制度規范體系框架初步建立。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完善了項目信息公開目錄、信用信息共享目錄、信息管理辦法、項目信息公開編碼規范、招投標管理辦法、建筑市場信用管理等管理制度和文件,全國已制定相關制度規范超過200件。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初步形成。
4.建立失信行為整治和信任體系保護機制防范打擊信息詐騙犯罪
事例單位:深圳市公安局網絡警察支隊
【入選理由】
當前,通過手機、短信、網絡電話等實施信息詐騙的違法犯罪活動日益高發,嚴重侵害公民財產安全,損害了社會誠信秩序和基礎。深圳市公安局網警部門積極探索建立“失信行為整治和信任體系保護”機制,從容易引發信息詐騙的相關產業鏈入手,形成打擊、防范、監管于一體的工作平臺,有效遏制了信息詐騙違法犯罪高發勢頭,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是信息化條件下創新誠信建設制度的有益嘗試。
【事例簡介】
建立信息詐騙犯罪打擊體系。深圳公安網警部門牽頭各警種成立工作專班,建立了一整套信息詐騙“接力偵查”協作機制,并為移送起訴工作提供電子證據勘驗鑒定支持。在此機制下,2009年以來深圳破獲信息詐騙案1301起、打掉團伙339個。
完善信息詐騙“產業鏈失信整治”措施。聯合通信企業整治犯罪“通信鏈”,開發相關功能系統,對實施詐騙的電話進行遏制。與運營商協作,建立管理漏洞整改和失信經營打擊常態化機制。聯合各大銀行整治犯罪“資金鏈”,與深圳各大銀行建立協作機制,定期通報詐騙銀行賬號,由銀行對涉案賬號開展相關工作措施,目前已成功遏制信息詐騙收款銀行賬號近萬個。
建立信息領域“社會信任體系保護”機制。一是在通信領域,與運營商建立“防詐騙語音提示”機制,建立“110”等政府專用號碼“白名單”保護機制,有效防止群眾受到冒充政府機關電話的詐騙侵害。二是在金融領域,與各銀行建立詐騙轉款高發網點、渠道“黑名單”通報機制,督促銀行加強柜臺、ATM機、網上銀行安全防范。三是在社會面領域建立預警平臺,每月定期通過“深圳信用網”向社會公布涉嫌詐騙網站信息;與各政府主管部門協作,實時開展詐騙防范宣傳。
5.資本市場“立體式”誠信監管制度
事例單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入選理由】
中國證監會從資本市場特別強調誠信的本質要求出發,創新建立全市場統一的誠信檔案,以此為中心對內實現誠信信息聯合、整合,對外推進誠信信息共享、協作,并在監管執法全流程、各環節推出一系列實實在在的失信懲戒與約束措施,從而構建“三維立體式”的誠信監管制度,是市場監管體制和機制的一項重大創新。
【事例簡介】
2008年,資本市場首個統一的誠信檔案信息平臺建成并運行,全面歸集、整合了1999年證監會系統垂直管理以后市場主體的違法失信記錄。2011年起開始升級建設誠信數據庫,新增主體基本信息、許可審批信息、表彰獎勵信息等5大類信息內容。目前,誠信數據庫收錄了約1萬家機構和49萬名個人的誠信信息。證監會還按照國務院關于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信息共享的要求,實現了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的聯網查詢與信息共享。
在依法追究違法失信行為的法律責任、使相關違法失信主體承擔直接的法律后果的同時,證監會依托誠信信息,探索建立一系列的誠信約束機制,包括:在發審委、并購重組委等委員、專家遴選中,堅持誠信操守高標準,對存在不良記錄的實行“一票否決”;在行政許可和市場準入中,對于誠信狀況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不予許可準入;在現場檢查等日常監管工作中,對不良記錄較多的監管對象重點關注;在違法違規處罰處理中,將以往誠信記錄作為處罰處理的情節考慮等。
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證監會制定出臺了首部專門的誠信監管規章《證券期貨市場誠信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對誠信監管的基本原則和要求、誠信信息的主體和內容、誠信信息的采集、誠信信息的公開和查詢、誠信約束、激勵和引導以及誠信監督和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統的制度規范。特別是對違法失信行為的約束和懲戒規定了行政許可審查、創新業務限制、常規監管檢查、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從嚴裁量等許多有針對性的措施和辦法,市場對于辦法的出臺反映十分積極。
6.以信用等級評定為抓手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事例單位:湖南省國家稅務局
【入選理由】
納稅信用體系是社會誠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舉措。湖南國稅以信息系統為依托,創新納稅誠信制度建設,強化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結果運用,有利于規范經濟稅收秩序,倡導經營者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有利于增強社會各界對稅收法律的認同感和遵從度,規范和約束征納雙方的稅收行為;有利于降低稅收成本,對全社會營造崇信、重信、守信的良好氛圍具有積極的推動和示范意義。
【事例簡介】
湖南省國家稅務局緊緊圍繞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的工作主題,制定了《納稅信用等級基礎數據采集管理辦法》、《納稅信用信息分析例會制度》、《稅收信息定期交換制度》、《納稅信用動態管理制度》、《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工作考核制度》等系列制度,全面推進納稅信用體系建設。
建立征信平臺,實現信息共享。成立了由30多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征信小組,相互之間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信息交換、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各類征管平臺和稅收管理系統廣泛收集納稅人相關數據信息,分門別類建立數據庫。與工商、質監、商務、銀行、行業協會等部門建立定期信息交換機制,設立信息員,及時采集和傳遞相關信息。建立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數據庫,及時為其他部門提供納稅信用信息。
注重外部運用,營造誠信氛圍。將納稅信用信息納入全省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綜合評價體系,對已作政治安排和擬作政治安排的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當期納稅信用等級為D級的,一律取消評選資格;評定為C級的,需說明原因,并由稅務部門出具證明;評定為A級的,予以優先考慮。與交通銀行聯合,推行“稅融通”信用貸款業務。連續3年按時足額納稅且達到一定金額或近3年內被稅務部門授予A級納稅信譽等級的中小企業,可按擔保的不同方式分別給予年均納稅額3至8倍的授信額度。
與征管稽查相結合,促進納稅遵從。建立稽查選案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市、縣級稽查局不得將A級納稅人納入選案范圍,明確A級納稅人不得實行核定征收,為A級納稅人提供預約服務、個性化服務等措施。對B、C級納稅人采取稅收政策幫持、納稅服務幫扶、稅收管理幫助的“三幫”措施。對D級納稅人落實嚴格督促管理、嚴格評估整改、嚴格依法懲處“三嚴”政策。
7.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
事例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法規司
【入選理由】
該項制度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國務院9個部門聯合發布、共同推進招投標市場信用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創新招投標監管機制、促進市場主體誠信自律的重要探索。該制度要求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向社會公告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記錄,有利于加強社會監督,有利于促進信用信息在全國范圍內共認共用,對于健全招投標失信懲戒制度、培育和凈化招投標市場發揮了積極作用。
【事例簡介】
2008年6月1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監察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印發了《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正式建立了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辦法要求,國務院各有關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省級人民政府各有關招投標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建立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平臺,依法公告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委員會成員有關招投標違法行為的記錄。為發揮公告制度的失信懲戒作用,辦法規定,公告的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應當作為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資質審查和評標專家考核等活動的重要參考。同時,為推進公告平臺信息在全國范圍內的共享共用,辦法還規定,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應逐步實現互聯互通、互認共用,條件成熟時建立統一的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平臺。
4年來,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得到廣泛實施,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商務、民航等部門普遍建立了違法行為記錄公告平臺。國務院有關部門以及省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的平臺共有57個,累計公告各類違法行為記錄1200余條。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在其網站建成并開通了“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信息平臺”,動態跟蹤并匯總發布全國各有關部門、各地方招投標違法行為記錄信息。
8.立足工商職能積極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事例單位:上海市工商局
【入選理由】
上海市工商系統立足工商職能,積極推進誠信體系建設,是全國工商系統的首創,基本做法在全系統進行了推廣,具有創新性強、實效性較好的特點。
【事例簡介】
上海工商部門著眼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不斷深入推行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為工作重點,著力引導企業加強誠信自律,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堅持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制度。上海工商部門在全國率先試行了信用分類監管制度。依據市場主體守法誠信度情況,將全市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分為一類(無違法記錄)、二類(有輕微違法記錄)、三類(有一般違法記錄)和四類(有嚴重違法記錄),分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通過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制度,加大對違法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日常監管力度,引導市場主體樹立自律意識。
推行年檢申報備案,拓展信用監管效應。全面推行企業年檢申報備案制度。按照信用分類監管原則,對守法誠信企業體現守信受益,建立快捷、便利、高效的年檢“綠色通道”,免予審查、當場備案,并在年檢結束后進行信用跟蹤,防范虛假申報、承諾情況;對違法失信企業加強制約,在年檢中加強重點檢查,責令其限期改正存在的問題,并視情依法予以處罰。
借助聯合征信體系作用,健全良性市場退出機制。上海工商部門在浦東新區試行將“吊銷未及時注銷”企業及其相關責任人員的信息,納入上海市企業和個人信用聯合征信系統,推動建立良性的市場退出機制。同時,利用計算機信息系統,實現了對企業和自然人的監控管理,對全國范圍內各級工商登記機關登記的曾擔任被吊照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建立黑名單監控制度。
加強信息互聯共享,提升服務管理效率。加強與前置許可部門信息互聯共享,加強相關部門行政處罰信息在上海市著名商標評選中的互聯共享,推進工商部門登記管理信息的互聯共享。
9.編制浙江省“十一五”“十二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
事例單位: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入選理由】
兩個規劃在全國來說是首創,對推動浙江省乃至全國信用建設都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規劃科學描繪了浙江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藍圖,對全省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思路、目標任務、標準要求進行了規范,具有很強的科學性、指導性、操作性。
【事例簡介】
2005年,浙江省啟動了第一個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于2006年規劃編制完成。2010年啟動了浙江省第二個信用規劃的編制工作,于2011年編制完成。在編制過程中,即力求重要提法和觀點有依據、力求規劃有創新、力求規劃有深度、力求規劃有可操作性。
“十一五”規劃注重建立制度、夯實基礎、提高意識,提出了“建設和完善兩大平臺,培育三大主體,構建五大體系”的行動方案。“十二五”規劃著眼新的發展形勢和要求,在目標體系上,提出了“再創浙江體制機制新優勢,保持我省信用建設走在前列”的總體目標。兩個信用規劃具有“四大特色”:堅持“整體規劃、先易后難、穩步推進”的原則;對信用體系建設的主要方面提出了可量化的指標;明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齊抓共管;試點先行,積極探索創新,走出具有浙江省特色的發展路子。
目前,“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基本完成。成立了信用浙江建設領導小組和省信用中心,基本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信用建設組織體系。頒布了《浙江省企業信用信息征集和發布管理辦法》。從2008年開始,將信用建設作為“法治浙江”、“平安浙江”、“文明城市”建設和政府工作責任制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推進力度不斷加大。平臺建設和應用工作扎實推進,目前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匯集了政府39個部門的信用信息,入庫企業數近200萬家,個人信用信息覆蓋全省4830萬人口。將誠實守信作為公民道德的基本內容,納入到公務員培訓內容及中小學、大學的課程設置,全社會誠信意識明顯增強。
10.檢察機關推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
事例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
【入選理由】
檢察機關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針對賄賂犯罪和誠信缺失這兩大問題,探索出聯合有關部門共同遏制賄賂、促進懲防腐敗體系建設,推進市場規范和守信、守法經營,推動誠信建設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已廣泛應用于市場準入、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采購、銀行貸款、人事管理等領域。
【事例簡介】
2012年2月16日,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順利實現全國聯網,建立起依托檢察專網的四級一體、分散錄入、集中存儲、信息共享的信息系統和網絡查詢體系,建立了統一的信息庫和查詢平臺,各級人民檢察院在本地即可對全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進行查詢。
這項制度主要有以下誠信功能:一是根據申請進行查詢,提供被查詢單位和個人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及其詳細內容的查詢結果。二是由有關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和業主單位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置,以示懲戒。三是把行賄犯罪概率較高的單位和個人甄別出來,加以隔離,阻止其實施行賄犯罪。四是加大了行賄犯罪成本和代價,引導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形成符合長遠利益的正確行為選擇,具有良好的誠信引導作用。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主要應用在:一是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和防治商業賄賂。把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行為尤其是行賄行為作為市場準入和退出的重要依據。二是工程建設。將承包方、施工方中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實施技術隔離,避免相互勾結。三是項目招投標。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為招投標審查的必經程序,減少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企業的中標機會。四是政府采購。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為對采購商進行資質審查的必經程序,限制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和個人進入采購商名錄。
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的成效體現在五個方面:防止了行賄犯罪,避免、減少了公職人員受賄犯罪,促進了政府廉潔和政務誠信;提高了招投標的管理,降低了招投標過程的腐敗風險,促進了招投標管理和公信力;促進了工程管理,提高了工程質量;降低了政府采購成本,促進了陽光采購;在潛移默化中培養了經營者和公眾抵制行賄的價值和理念,促成了廉潔守信的社會氛圍。
(載《法制日報》8月23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