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和《中國法學會2012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申報公告》的規定,經立項評審委員會評審,并經中國法學會批準,決定對254項課題予以立項(名單附后),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10天。在公示期內發現有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經查證屬實的,取消立項資格。
公示期滿,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向立項課題主持人寄發《立項通知書》,并通過中國法學會網站公布最終立項名單。立項課題的完成期限為一年。課題主持人應嚴格按照《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和立項要求組織課題組開展研究,按期提交最終研究成果。中國法學會將組織專家實行雙向匿名通訊鑒定方式,對課題成果進行鑒定,課題成果鑒定為不合格的,由中國法學會通報課題主持人所在單位,其課題主持人三年內不得申請中國法學會課題;自選課題的研究成果具有理論創新意義和應用價值,經鑒定為優秀的,結項后予以經費資助。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
2012年6月21日
附件:
1、中國法學會2012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立項公示名單(共254項)(Excel版)
2、中國法學會2012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立項公示名單(共254項)(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