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海洋法和知識產權法系985重點建設學科(項目),為更好地推動重點學科(項目)建設,培養預備師資和研究力量,現向海內外公開招收脫產博士后研究人員4人(海洋法、知識產權法專業各2人):
一、待遇
1.享受國家關于脫產博士后研究人員的所有待遇。
2. 提供辦公室。
3. 享受重點建設項目(學科)專項資助。
4. 博士后出站達到學院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條件的,優先推薦留校工作。
二、申請條件
1. 擁有國內外著名大學或研究機構海洋法(或國際法相關專業)、知識產權法博士學位。
2.博士后申請人員近三年內應以第1、2(列第2的,第一完成人應是該博士后申請者的博士指導教師)完成人在成果獎勵及學術研究方面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科研獲獎
獲得國家級科研成果獎或獲得署名在第1-4位的省部級一、二等科研成果獎。
(2)發表論文
至少有3篇論文發表(含錄用)在浙大人事處公布的《浙江大學學術期刊名錄》或《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重點學術期刊目錄》上,其中在SSCI、A&HCI收錄的刊物上或在權威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者優先考慮。
(3)科研項目
有書面材料證明申請者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其研究取得創造性成果。
3.其他科研成果按如下方法計算:
(1)編寫專題性著作(不含教材)每滿5萬字可按1篇一級刊物或核心期刊論文計。
(2)博士后申請者以第一參加人申請到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每項按1篇一級刊物或核心期刊論文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