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榮馨教授,1931年5月6日生,山西運城人,中國共產黨優秀黨員,著名法學家、法學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中國行為法學會執行行為研究會會長,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因病醫治無效,于2012年3月28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1歲。
楊榮馨教授曾經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校學位委員會委員、民事經濟司法研究中心主任、訴訟法學研究院顧問、民事訴訟法教研室主任,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副會長,司法部律師公證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及北京和南京等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武漢大學法學院等院校兼職教授,新加坡國際教育研究發展中心顧問等職務。
楊榮馨教授于1949年9月進入前中國政法大學三部學習,1950年3月并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1954年至北京政法學院任教,是新中國最早從事民事訴訟法教學科研的學者。20世紀70年代,楊榮馨教授受北京政法學院委派,創建民事訴訟法教研室(即現中國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研究所前身),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學科體系的建立、發展和完善殫精竭慮,居功至偉。
楊榮馨教授從事法學教育六十載,桃李滿天下。他一直奮斗在教學第一線,傳道授業,誨人不倦;他超期服役,樂此不疲,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念念不忘他的學生和還沒批改完的學生論文;他如同慈父,春風化雨,潤物細無聲,培養了一大批優秀的法學法律人才。其中,碩士研究生百余人,博士研究生65人。不少學生已經成為或正在成為我國法治建設和法學研究的中堅力量。
楊榮馨教授畢生研究民事訴訟法學,著作等身,是新中國民事程序法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他先后主持并參與了《強制執行立法及立法理由書》、《民事訴訟原理研究》、《強制執行單獨立法十大理論問題研究》等二十多項國家級、省部級課題;他出版或發表了《民事訴訟法學》、《民事訴訟原理》、《論民事程序法》等大量的著作和論文。他的科研成果曾獲教育部、司法部、中國法學會等部門眾多教學、科研獎項。《民事訴訟法教程》獲司法部優秀教材獎和教育部優秀教材獎;《論民事程序法》一文,第一次將系統論、控制論和運籌學的理論,引入民事程序法學,在全國首先提出民事程序法系統工程的理論,獲得中國法學會首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系民事訴訟法學界所獲得的最高榮譽);早在1981年發表的《應盡快頒布施行民事訴訟法》一文,被評選為“30篇影響中國法治進程的法學論文”。他以振興民事訴訟法學為己任,反對“重實體輕程序”、“重刑輕民”,竭力改變民事訴訟法“輕中之輕”的地位。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理論水平的提升和研究隊伍的長足發展、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的成立,無不凝結了楊榮馨教授的滿腔熱血。
楊榮馨教授積極參與我國的立法活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貢獻。他是新中國民事訴訟法典成長的見證者、親歷者和參與者:從1979年9月起,作為國家民事訴訟法起草小組主要成員,為新中國首部民事訴訟法典的制定和修改,進行了前后長達五年的立法工作;承擔了1991年民事訴訟法典多個章節的起草工作;全程參與了2007年民事訴訟法典的修訂活動;2010年以來多次應邀參加了民事訴訟法典再修改的論證和研討工作,并向立法機構提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專家建議稿)。楊榮馨教授還曾任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組副組長、公證法起草小組顧問、人民調解法起草小組特聘研究員;參加了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仲裁法、行政訴訟法、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等的起草論證工作。他提出的許多真知灼見,都被采納和吸收。
楊榮馨教授長期呼吁單獨制定我國強制執行法。他在1991年民事訴訟法修改時就主張將執行程序從民事訴訟法中分離出來,制定獨立的強制執行法。他老驥伏櫪,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壯心不已。在年近八旬之際,他仍四處奔走,對強制執行法情有獨鐘,追求不懈。2010年,他創建了唯一的全國性強制執行學術團體——中國行為法學會執行行為研究會,以超乎想象的法治理想和法學熱情,連續舉辦了兩屆規格高、影響大的執行論壇。楊榮馨教授還主持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執行法專家建議稿》,有力地推進了強制執行法的立法進程。
楊榮馨教授德藝雙馨,堪稱道德楷模。他一輩子執著于民事訴訟法教學和研究,堅守于中國政法大學三尺講臺,與夫人相濡以沫六十五個春秋;他與世無爭,不求名利,孜孜追求,唯有學問;他雖歷經風雨,遭遇時代的不幸,但拳拳之心報效黨和國家,殷殷之情回報人民和社會;他為人低調、不事張揚,寬厚敦實、謙和慈祥,與人為善、助人為樂,甘當人梯、甘于奉獻。他的大德和大愛,必將為弟子和后人所傳頌。
楊榮馨教授的一生,是獻身于中國法學事業的一生,是獻身于中國法制完善的一生,是獻身于中國法治建設的一生。楊榮馨教授的逝世,不僅僅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重大損失,是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界的重大損失,也是整個中國法學界、法學教育界的重大損失!
沉痛悼念楊榮馨教授!
楊榮馨教授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