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行業自上世紀80年代回復以來,成為發展最快的朝陽行業之一。1997年《拍賣法》的頒布實施進一步促進了該行業的規范和發展。適應拍賣行業發展對人才的需要,我院充分利用自身財經法律專業特色和師資優勢,于2006年招收了我國首屆經濟法專業拍賣法方向的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并與2008年成立了拍賣研究中心,逐步形成了我院在拍賣法學和拍賣經濟學領域的研究和教學優勢。2008年我院率先招收第一批拍賣法方向的法律碩士,經過全國在職法律碩士統一考試,孫梅、紀寶義、王繼華、嚴勇、陳振立程超等6名來自我院首屆經濟法專業拍賣法方向的在職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學員順利被錄取,拍賣研究中心專門為他們設計了培養方案,并配備了專門的導師。在培養過程中,法學院還邀請了其他高校、科研機構、主管部門、實踐單位的相關專家學者來校開設了相關課程或講座。經過三年的學習,首屆拍賣法方向法律碩士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了學位論文,并于2011年順利通過畢業論文答辯,取得了法律碩士學位。此為我國首批拍賣法方向法律碩士。
我院2010年招收的第二批拍賣法方向法律碩士正在培養中。拍賣法方向法律碩士的成功培養不但為行業輸送了高級人才,也再次顯示了我院在財經法律人才培養方面的特色和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