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由國家法官學院與香港城市大學聯合舉辦的首屆中國高級法官博士研究生班(JSD)暨第四期“中國高級法官研修班”開班儀式在香港城市大學隆重舉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萬鄂湘出席典禮并致辭,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劉小寶等陪同出席典禮。萬鄂湘副院長在講話中指出,不斷提高法官的素質,是確保社會正義的重要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一貫重視法官的教育培訓工作。“中國法官博士”項目是中國內地法官培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陸港兩地合作培養高層次法官的一次新嘗試。之所以以法學博士和高級法官研修班等形式進行法官培訓,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中國高級法官研修班”以及“中國法官博士”項目旨在培養適應當代社會發展需要、具有全球化視野的、高層次、高素質的法官。隨著中國經濟的迅猛發展,目前中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一出口大國和世界第二大經濟實體,中國不斷開放且巨大的市場吸引了大量的外資。近年來,中國內地的涉外案件、涉港澳臺僑案件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這就決定了我們需要大量具有全球化視野的高素質法官。此次在選派赴港學習的法官時,重點考察了申請人的三個因素: 1、是否具有豐富的審判經驗;2、是否具有良好的品德與工作業績;3、是否具備成為專家學者的潛質。最終,我們遴選出20名高級法官來到城市大學,這20名法官均為內地的高級法官,他們的平均審判資歷達到了16.4年,可謂經驗豐富。同時,這20位高級法官在各自的領域出版、發表了許多很有見地的著作。經過三年的系統學習,就是讓他們了解域外法律制度,開闊視野、更新知識,成為具有全球化視野的優秀法官。
第二,兩大法系融合、借鑒的趨勢決定了我們的法官應當學習、借鑒普通法系對我們有益的法律文化。事實上,兩大法系的相互學習、相互借鑒是當代世界法學發展的主旋律。大陸法系國家在借鑒普通法系國家的判例制度與辯證推理方法,普通法系國家也大量制定了成文法并且日益注重三段論邏輯方法的運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先進的司法體制應當是開放的,優秀的法官必須懂得兼容并蓄的道理。因此,讓我們的法官了解、學習普通法系的法律文化是必須的。今年三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牽頭,由國家法官學院組織承辦,一套由25本著作組成的《案例教程》系列叢書開始編撰。這套叢書集中了國內各著名大學的權威學者和全國各地法院的優秀法官進行編寫,內容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各個領域,主要是結合典型案例講解法律的具體適用,應當說,一定程度上也吸納了英美法學教育中案例教學的合理因素。
第三,香港城市大學是一所在亞洲,乃至世界范圍內享有很高聲譽的大學。香港城市大學近年來在陸港兩地法學教育交流與中國內地法官培養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貢獻。由香港城市大學對我們的高級法官進行培訓,是“中國法官博士班”、“中國高級法官研修班”和“中法官法學碩士班”等項目效果與質量的重要保障。
萬鄂湘副院長在講話的最后,叮囑在港學習的同志們要珍惜學習與交流的機會,嚴于律己、嚴謹治學,以優異的成績回報國家、回報社會。
出席本次開班儀式的還有,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殷曉靜、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詹永新、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教科部部長潘永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法律部副部長劉新魁、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長王立憲、香港城市大學校長郭位教授、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石永泰大律師、香港城大法律學院國際顧問委員會成員廖長城資深大律師、香港城大法律學院院長王貴國教授等。
(教務部供稿)